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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授的“无能”和“无知”

  • 投稿皮皮
  • 更新时间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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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爱人Jessi,真名聂平,现定居加州。美国索诺马州立大学心理学硕士,专栏作者,自由撰稿人;《4岁故事大王》作者。

文/加州爱人Jessi

我读心理学硕士前在圣罗莎社区大学读过一年,教我们ESL的教授Debra给我们的作业之一,是从斯坦贝克小说里选出20个不认识的生词,到在线英英词典网站查出意思,复制下词典定义,然后用该词造一个自己的句子。

我选的其中一个是副词“coquettishly”(卖弄风情地),因为只能查到此词的名词形式coquette,我就举手把Debra招过来问可不可以只用名词造句,她看了一下说,没问题。在看的过程中她试图读出这个词,无奈试了几次没有成功,她笑了:“我也不知道怎么读”。其实她不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会读,因为我没要求她读。

同校的文献查询课(Library Researchl0)白人教授Gray有一次在课上坦率承认,英语虽为她的母语,但有时也有些词发音困难,例如她总把Photographer读成PhotoGrapher。我读心理学硕士期间,不同的课、几个不同的教授都说过一句相似的话:”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不知道),我回去后尽量查查再告诉你。”

所以说,犯错误和有所不知是很正常的。可国内的教育却是不能犯错,犯错肯定被罚,故而孩子们除了被吓得没了创造力,也学会了熟练的撒谎,以逃避在成长,探索中正常犯错而受到的严厉惩罚。

我原来疑惑为什么美国人很少说谎,大都诚实得像个孩子,现在我知道,因为他们不必为犯错误而受严惩(非道德错误),没有压力。

这里指的是正常心智和教养的美国人,在人群中占大多数;如果你遇到的美国人都爱撒谎,请先检查你居住的地区,以及你接触的人的层次。我们部知道,美国的犯罪情况区域性非常明显,一个城市里的某一部分可能会常常有打斗、抢劫、枪杀什么的,我们通常称之为“贫民区”;而这个城市的另一处却和平宁静,非常安全,夜不闭户。造成这样局面一是因为人的素质不一样,二是美国因为私车普遍,公共交通并不发达,搭公车不像国内那么方便,穷人没钱烧油开车到处作乱,所以犯罪行为基本局限在其居住区。

还有一个不用撒谎的原因是对个人的尊重。例如公司要求你加班或者和同事换班,如果你不愿意,只需简单地说:“很抱歉,我不能”即可,没有任何人会追问你为什么不能,或要求你必须给出一个“像样”的理由,这也是迫使很多人无奈撒谎的一个原因。

写到此,顺便得瑟一下一下我家Professorjeff(杰夫教授——我对他的戏称)。我的文献查询课和ESL100被试点性地联系在一起写research paper(研究报告/论文),期末我选的主题是写anchor baby相关。怀孕的妇女到美国生孩子,宝宝自动获得美国籍,这样的孩子被称为“anchor baby”,译成中文就是:锚宝宝。当我找到两位教授商量这一主题的可行性时,居然都不知道何为“anchor baby”。我解释了以后才恍然大悟:哦,听说过这事,但是不知道这样的宝宝叫“anchorbaby”。这个主题很不错,写吧!

然而,“anchor baby”这个英文称谓居然是“杰夫教授”告诉我的。当我跟他解释自己要写的东西时,他马上说,噢,就是锚宝宝嘛;另外,前面说的”coquettishly”,我回家考他,他毫不费力就顺嘴念了出来。我惊叹“你真厉害,连专教语言的Debra都念不清楚呢”!他也没有显出得意,只笑笑说,这个词确实很少用。看来我的这个教授不可小觑,肚子里货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