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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契约精神、自律意识与科学认同感的基准权衡——未来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价值观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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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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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胜

课程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多路径的,经济环境和教育体制越是发达,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方式、价值取向等元素也会越加多元化,原因很明确,那就是信息技术是培养人在信息社会中的适应与创造能力。这种适应与创造,涉及生活、生产、学习等各个方面,不仅仅是合格信息公民的信息技术基本需求,还有信息创造者对信息技术的创新需要。因此,我们探讨未来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价值观问题,要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那就是多元化。

过去的课程明显区分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虽然没有强调单独教授,但是仍然因为人为割裂而被曲解与诟病,支持者与反对者都是从各自角度看待,没有从全局考虑,因此我们此处仍然借用“价值观”这个词汇,去观察、设想未来信息技术课程中需要面对的法律、道德、态度以及技术情感等,以及它们对技术学习与运用的价值观影响。

法律教育能对技术价值观进行公共契约精神的培养

在一个成熟的社会,包括信息社会和虚拟世界,法律教育是最基本的教育。尤其是在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的信息技术领域,对于初学者和技术成熟者一样需要把法律观念和法律方法作为首要的学习内容。

以往的技术领域的法律教育局限性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在内容上一般局限于信息安全、软件版权等纯技术内容;二是在方式上采用法律条文罗列和反面案例分析等就事论事的说教;三是在评价上达到知道程度后无法提高。另外,随着新情况、新法律的出现,在教育上更是容易滞后或误导。

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是没有抓住法律教育的本质——“公共契约”,我们的教育缺乏的不是正面宣传、反面警示,缺乏的是公共契约精神的培养。

如何在技术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公共契约精神?试举一个假戏真做的“庭审辩护”项目学习案例。

第一环节,法律准备:首先安排一次小论文、小调查的写作,涉及科技、文化、生活各方面都可以,强调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表观点,比如,《我的校训观》、《电动车的安全改进》、《手机利弊调查》等;然后根据学生的作品,进行分类,从原创度、真实性等挑选有争议或者抄袭的作品,由另外小组进行简要的法律针对性分析,对著作权、肖像权等进行分析,或对发明权、经销权、税法等进行论证,即无论是支持方或者反对方都要找到部分法律依据。

第二环节,模拟法庭:确定几个经典案例,组成法官与陪审团、原告律师团、被告律师团和大众听证团,进行一定约定后模拟法庭辩护,通过诉讼、辩论、合议及审判等相似流程,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在网上抄作文”、“发隐私图片”、“造假调查数据”等是有法律责任的,或者能够对“修改公共安全设施、工具(如电动车)”、“使用实名反面案例”等寻找法律依据,并且判断不同的行为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利益损害程度。这样的过程,可能涉及的法律要素不一定全面,但是要有一定的依据。

第三环节,宣判与公约:因为是模拟法庭,宣判侧重在认识的正确与否,以及公共的意见共识达成,而非对个人的处罚。处罚的决定,可以作为对败诉方及所有人的一种意识校正。更进一步,通过公共讨论,形成班级一定的技术学习与运用的公约,如《上课合法应用手机的班级公约》、《作文网络抄袭公诉基本规定》等,达成公共契约之后大家执行,有公诉团体或者个人监督,定期通告或公诉。

组织这样一次或多次项目活动,用时较长,细节繁杂,并非一两节课可以完成,但是可以有一定的准备周期,学生经历后会对法律的核心精神有所领悟,不仅对遵守法律而且对用法律和制定法律都会有一定的感受,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学生学会利用契约或法律解决问题,形成良好的班级制度、学习环境等。

无论技术怎样发展,无论是应用“贴吧灌水”还是应用“作业神器”,大家不再以盗号、拷贝、匿名谩骂等违法行为作为骄傲,也不对法律过度敬畏,而是真切有法律的意识,运用法律去维护权益,制定法规去管理大众,认可、遵守和尊重公共契约精神是最基本的社会人属性。逐步达成法律教育目标,再有技术变化、技术法律变化都可以应对,因为不是被动学习的法律条文,而是主动去寻找法律依据、完善法律需求。

法律条文会变,公共契约精神不变。

道德养成能对技术价值观进行自律意识的促进

法律与道德不相同却有关联,这一点在以往的课程中往往表述不清,致使混为一谈或者前重后轻。于是,形成只要不违法就行,自我意识强的人并不会顾及他人的感受。比如,公共人物在隐私权和肖像权方面是存在薄弱的地方,但是从尊重社会道德的角度思考,一方面不宜过度放大问题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不能通过网络暴力对他人和自我心灵造成一种畸形认识观失去道德自律,在幸灾乐祸中忽视生命。因此,法律意识是一种遵守的公共契约,道德意识则是一种尊重社会规范的自律。法律教育不仅是从反例分析,还要寻求法律依据;道德培养更注重正面引导、养成教育,而非反面经验。

在技术价值教育中,道德教育涉及的内容更多,主要是指技术的合理利用(相反的如PS造假、恶搞、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或谣言,包括不加论证的科普虚假信息等)。

自律的培养靠说教是事倍功半的,甚至起反作用,这一点在未来的教育中必须要克服。试想,我们从幼儿园、小学就开始进行思想教育,为何效果不理想?原因很简单,就是空话太多,实践太少。道德意识是言传身教,是日常行为的是非判断,是具体的而非理论的。因此,我们要进行细致的渗透教育。例如,通过动漫、绘画、摄影等技术创作作品,让学生在创作过程中认识、描绘善良、美好和信心,通过技术在向别人表达美的同时提高了自己的审美,加强自我美育,自律养成就会水到渠成。再如,学习邮件不仅是简单的发邮件技术,而是向学校、市政等主体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在发挥民主的技术运用中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和主人公责任感,养成关爱社会、有责任让社会变得更美好的意识,能够运用技术对社会做出有价值的贡献,而非是游离或凌驾社会,这是对自律意识的促进教育。

道德源于自律,自律促进来自主动的实现社会价值中的感受。

态度生成能对技术价值观进行科学认同感的校准态度不仅是学习、求知的态度,而且是对具体技术的态度,态度决定高度正说明态度是方向盘,必须时刻校准。现在的信息技术课程由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原因,已经造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态度,在学生心理上缺乏科学认同感,在学校与社会眼中缺乏课程认同感,原因就是技术的价值显现中严重缺乏科学元素,于是缺乏科学方向,直至缺乏科学精神。

首先是内容要变革,信息技术也是一种科学技术,里面有科学的原理和技术的创造,不能再只局限于应用,要找回“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的科学技术价值观。无论编程、动漫创作,还是实验软件、系统软件,都要面向科学。编程方面,从低年级起要在创作中体验、培养如何驱动机器解决问题,而非仅在主题上深化以致与应用软件使用不加区分;动漫创作方面,要在中年级提高交互与自动化技术价值体现,以提高技术对动漫的价值;在实验方面要在各年龄发现问题,系统软件要探索机器运行实质等,不能仅仅把系统软件作为用户界面。如,用系统检测软件可以更清楚地观察、研究、调整计算机内部的硬件、软件运行环境,这是超越使用手册式学习的信息技术科学角度的学习。

其次是教学方式要变革,态度来源于用事实说话,让学生认同课程、认同教师、认同科学技术的方式正是让他们自己去证明、去感受、去创造。认同感的基本需求是“真实”,这是最大的科学原则。我们教师也不要瞎吹,学了电脑多好,用了什么软件会成绩提高多快,这些非理性的商业夸张会在毁掉产品本身的同时毁坏学生的科学认同感。技术就是工具,科学就是规律,不能神化,而是要辩证应用与开发。例如,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网络学习方式,而不是统一要求看微课、用在线课程。学生在非强制下有需求了,会主动认同微课、寻找在线课程。

良好的态度来自于民主式的科学认同感,因此形成最重要的科学精神。

技术与德育整合教育的线索与方法基准权衡以上从内容和方式的角度分类对国家的法律规章、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个人的认识态度进行了思考,当然涉及技术的德育内容还有很多,以上仅是举例。目前,国家课程越来越提倡学科的整合教育,那将有更多有关哲学教育、美学教育、劳动教育等元素与技术教育相结合。面对可能繁杂的德育任务,我们需要厘清属于技术教育领域的德育线索与方法,并且要有基本的准则权衡,在内容、方向和时间上有所权重。

技术中德育教育的核心问题,仍然是以“科学精神”的认同感培养为根本。不论科学技术如何发展,我们是要运用科学技术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创造价值,而非反科学;科学技术一定会不断发展,不存在万能的科学技术。拥有科学的精神与意识,真正实践“实事求是”,一切“公共契约”、“自律”和“态度”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因为我们需要科学地面对世界、创造未来。

技术中德育教育的核心方式仍然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脱离课本的束缚,破除网络的瓶颈,把技术运用到生活中去,不论是物联网、创客还是微课,都仅仅是知识的载体与技术运用的方式,需要借鉴这些载体与方式去实践。甚至是平凡技术的应用,比如利用信息采集技术,完整记录、拍摄一种植物或动物的生长,运用信息搜索、交流技术探索动植物生长中的问题与规律,形成很有成就感的认知收获,那么不用说教的一种德育的生成,就更自然、更有力量地成功了。

总体考虑,技术与德育的整合基准还是要科学地而非反科学地付诸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把技术作为手边的工具,把科学作为研究方向与准则,法律、道德、态度及其他德育元素都会融会于学生的精神思想深处,成为积极的技术价值观。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州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