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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跑猝死频发背景下我国高校的体质测试工作研究

  • 投稿小甜
  • 更新时间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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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海月

(广东培正学院 体育教学部,广东 广州 510830)

摘要:对长跑猝死频发背景下我国高校体质测试工作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高校体质测试工作在国家管理部门、学校、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3个层面都存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3个方面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旨在完善我国高校的体质测试工作。

关键词:长跑猝死;体质测试;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G80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68X(2015)01-0076-03

Physical Quality Test in Universitres in China under Background

of Frequent Sudden Death Occurrence in Long-distance Running

CHU Haiyue

(P.E. Teaching Dept., Guangdong Peizheng Inst., Guangzhou 510830, 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researches the physical quality test in universities in China. The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physical quality test in universities in China has problems in the perspectives of national management department, school and teachers and staff. The paper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from the three perspectives so as to improve the physical quality test in universities in China.

Key words: sudden death in long-distance running; physical quality test; risk precaution

近年来,学生长跑猝死事故频发,仅2012年11月就发生3起大学生参加长跑猝死的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4年9月15日,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大二男生1 000m体测猝死再次把学生体质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1 000m跑(男)、800m跑(女)这两个中长跑项目为高校学生体质测试的必测项目。目前我国高校在校学生人数约为2400万,根据规定全部都要进行体质测试,考虑到庞大的测试人数,发生长跑测试猝死事故的可能性已成为我国高校不想面对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通过调查我国高校现行体质测试工作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有可能会成为引发学生体质测试长跑猝死事件的隐患,值得高度重视。

1我国高校体质测试工作的概况

我国高校体质测试工作从2007年开始正式实施,目前已成为高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为了完成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各高校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到目前为止体质测试工作已实行了8年。以2013年4月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下发教体艺司函[2013]13号文件作为分界线,可以把我国高校体质测试工作分成了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测试项目和其他测试要求都存在差别。

在测试项目方面:表1显示,2013年后,台阶测试项目被取消,1 000m跑(男)和800m跑(女)从选测项目变为了必测项目。在测试数据上报时间方面:相关文件规定,各学校在体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照相应的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2013年之前测试数据上报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2013年之后上报数据的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2长跑猝死频发背景下现行高校体质测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国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2.1.1没有出台或要求高校出台风险防范机制为长跑猝死事件埋下了隐患

2013年后1 000m跑(男)和800m跑(女)成为必测项目,虽然表明了国家管理部门为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态度和决心,但在长跑猝死频发的背景下没有出台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或要求高校结合自身情况出台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则是目前我国高校体质测试工作中存在的最大问题。由于我国高校庞大的测试人数,这一疏忽必将极大地增加了学生长跑猝死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1.2要求10月31日之前上报测试数据有可能成为长跑猝死事件的导火索

教体艺司函[2013]13号和教体艺司函[2014]30号规定,体质测试数据上报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这意味着完成体质测试的时间将由以前9月1日至12月31日4个月时间,缩短为9月1日至10月31日2个月时间,体质测试时间整整缩短了一半。虽然不清楚国家管理部门出台如此规定的依据和用意,但要求在10月31日之前上报测试数据极有可能成为长跑猝死事件的导火索。一方面,因为我国应试教育的特殊国情,大一新生在高三时为了冲刺高考,体育课已处于半停课状态,再加上两个月的暑假,很多学生由于长时间缺乏锻炼身体素质已下降到极低的水平,每年关于大学生军训大批量晕倒的新闻就是最好的证明。另一方面,大一新生入学后有2周左右的军训,军训后马上就是国庆节1个星期的放假,由于时间紧迫,大部分新生未经锻炼就进行体质测试。测试时间的提前,测试前安全教育不充分的情况下冒然进行剧烈的长跑测试,很有可能会成为长跑猝死事件的导火索。

2.2高校执行体质测试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2.1未事前告知监护人,没尽到应有的法律责任

随着教育低龄化的出现,部分大学生年龄还不到18岁,尚未达到成年人的标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对各种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近年来由于长跑猝死频发而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一些高校害怕担责还取消了校运会等活动的长跑项目,长跑测试会引发猝死的事实已为人所熟知。长跑测试属于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活动,应该及时将长跑测试的要求及风险告知学生的监护人,让他们与学校共同来评估和承担长跑测试的风险,配合学校调查学生过往不宜剧烈运动的病史,督促学生锻炼等等。但调查显示,目前大部分高校尚未意识到这一问题背后的法律问题,调查中无一高校就体质测试问题以书面形式与学生监护人沟通,这是目前高校体制测试工作存在的一大缺陷,是高校未尽到应有法律责任的表现。

2.2.2安全教育工作的不足加剧了事故发生的几率

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高校针对学生长跑测试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体育课的学生由教师随堂测试,另一种是没有体育课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分批集中测试。随堂测试的学生接受的安全教育相对较好,但课余时间集中测试的学生受到的安全教育严重不足,大部分高校除了测试通知中提到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必须持免测申请表到体育部备案外,再无其他预防猝死事故发生的针对性安全教育。由于长跑测试2013年才开始成为必测项目,很多三四年级没有体育课的学生(本科为例)既没有在之前体育课中受过长跑猝死的安全教育,又没有在正在进行的测试中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这些学生在相关安全知识欠缺的情况下冒然参加测试,必将大大加剧长跑猝死事故发生的几率。

2.2.3没有出台长跑事故现场处理预案,削弱了应对事故现场的能力

一方面,长跑猝死事故发生后,心跳停止4min内是伤病者的黄金4min,这时如果及时施救,患者生还的可能性高达40%-60%,而超过4min后,心脏的应急反应会减小,治愈率也会以每min 10%的幅度递减。超过8min,抢救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而超过15min基本上就“没救”了。另一方面,调查显示,目前仅20%的高校以文件的形式出台长跑测试风险提示以及事故现场处理预案,由于没有预案,大部分教师对于什么情况送校医、什么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什么情况实施心肺复苏术处于惘然的状态。由于没有统一标准,将大大减弱教师或工作人员应对事故现场的能力,加剧了受害学生的风险。

2.2.4没有出台事故后的纠纷处理机制将有可能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建立事故纠纷处理机制,做好处理纠纷的法律储备和风险基金的储备,这是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最大程度保护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必要条件,也是最大程度尊重和保护受害学生,最大程度上有效平息纠纷的必要条件。由于国家管理部门没有强制要求,也由于心存侥幸,调查中所有的高校都没有推出事故发生后的纠纷处理机制,万一发生长跑猝死事故,将会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进行。

2.3教师和工作人员在体质测试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3.1麻痹大意会成为事故发生的诱因

调查显示,大部分体育教师和工作人员意识上十分清楚长跑测试猝死的风险,但很多情况下仍然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事故发生的几率小而放松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疏忽对学生病史的询问、忽视测试前的准备活动、未能充分顾及学生身体状况等等,教师和工作人员思想上麻痹大意很大程度上是长跑猝死事故发生的诱因。

2.3.2现场急救能力的欠缺直接威胁到学生的生命

调查显示,长跑测试时有校医跟随参与的高校约为20%左右,对体育教师与工作人员进行过心肺复苏培训的高校仅10%左右。大部分高校没有出台长跑猝死风险防范预案,体育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场急救能力的欠缺,直接威胁到了学生的生命安全。从法律视角来看,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万一发生事故,学校和教师都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3长跑猝死背景下高校体质测试工作的完善

3.1国家管理部门层面

3.1.1适当推迟体质测试数据上报的时间

两个月的测试时间,对于规模小的高校来说算不上挑战,但对于几万人规模的学校,绝对是一件“伤筋动骨”的大事,体质测试工作时间短,任务重,高校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工作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工作当中的疏忽将会增加,发生长跑猝死的几率也会成倍增加,因此,应当适当推迟体质测试数据上报的时间。

3.1.2出台长跑测试安全事故评级及处理预案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长跑猝死事故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国家管理部门牵头召集法律、医学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研讨出台长跑事故风险防范处理机制,其中包括长跑测试前的学生安全教育机制,事故评估及处理机制,事故发生后的纠纷处理机制。

3.2学校层面

3.2.1增加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信息互通

学校有义务将与学生生命有关的活动告知学生的监护人。为了免除学校在这方面的法律责任,体质测试的相关内容、要求以及长跑测试安全教育相关内容,有必要在学生开学报到的第一天就以书面形式随报到资料一起发放到学生和学生家长手中,以便实现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信息互通,更好地评估学生长跑测试的风险,共同督促学生参与锻炼。

3.2.2规范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制定统一的安全教育标准,由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上实施,是避免由于体育教师认识程度不一而造成学生接受安全教育差异化最好的办法。另外利用下发体质测试通知的时机,在校园网普及有关长跑测试安全须知等常识,也是弥补安全教育不足的可行方式。

3.2.3结合自身情况出台长跑风险防范

在目前国家管理部门尚未统一出台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下,为了减低学生长跑测试猝死的风险以及减轻学校自身的法律风险,有必要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出台长跑风险防范机制,使体育教师有章可循,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2.4尽快建立长跑猝死事故纠纷处理机制

高校应该尽快建立长跑猝死事故纠纷处理机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提前做好风险储备基金以及提前做好风险转移工作(如买保险等),为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3.3教师和工作人员层面

3.3.1理清法律责任是消除教师麻痹大意的手段

要根除体育教师对长跑猝死安全防范麻痹大意的行为,一方面要把长跑测试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写进教学大纲,让其成为体育课内容的规定“动作”,另一方面要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对教师进行培训,本着谁出错谁担责的原则,让所有的体育教师都知道,满足什么样的程序要件才不会触碰到法律的边界。只有以上两个方面双管齐下,才能收到最佳效果。

3.3.2定期培训是提高教师和工作人员事故现场急救能力的最佳途径

调查显示,人手不够以及由于学生长跑测试猝死的几率极小,派校医长期跟随成本太高是很多高校测试现场不派校医的理由。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能够实施现场急救的能力。实践经验显示,在测试之前进行集中培训是提高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场急救能力的最佳途径。

参考文献:

[1] 凤凰网.大学生长跑猝死 “死亡距离”这次只有1000米[EB/OL].(2012-11-29)[2014-10-10]http://edu.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2_11/29/19631873_0.shtml.

[2] 今日早报.大二男生参加1000米体测时猝死[EB/OL].(2014-09-17)[2014-10-10].http://news.sina.com.cn/o/2014-09-17/063930868937.shtml.

[3] 教体艺司函[2013]13号.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EB/OL].(2013-4-22)[2014-10-10].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17_gggs/201305/151698.html.

[4] 体卫司.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EB/OL].(2011-09-07)[2014-10-10].http://news.sina.com.cn/z/quxiaozhongchangpao.

(收稿日期: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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