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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基于广西红水河流域的田野调查

  • 投稿第三
  • 更新时间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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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柳红1,杨海晨2,孙庆彬1

(1.玉林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广西玉林537000;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采用田野调查法,以广西境内部分民族体育项目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不同类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思路:仪式、祭祀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最好的传承和创新就是原地的、原始的保留,慎重改编与创新;竞争、健身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应立足于乡土社会进行传承,适当推广,但应进行规则规范、动作改编、技术创新以适应主流文化;娱乐、益智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应以开放的眼光,积极通过乡土社会中的精英人士进行传承与创新,但不能脱离乡土文化生态之根。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创新;广西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15)02-0038-0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1CTY022),“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资助项目,玉林师范学院青年科研项目(2011YJQNls)。

目前被学界统计的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共478项。为了抢救这些民族传统体育遗产,学者们对各项目的起源、表演方法、健身价值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整理,打造了一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品牌,推进了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传承馆建设、传承人保护与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保护、传承与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文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出现了大量迎合主流文化价值观的现象。广西相当一部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人断代、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内涵被肆意置换、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表现形式被任意更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流失相当严重,传承形势较为严峻。因此,有必要思考在当今经济、政治、文化语境下,如何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传承与创新。

1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分类及功能价值

通过笔者对广西11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文献梳理及红水河流域部分项目的田野考察,参考国内关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分类研究成果,在分析其文化内涵、表现形式、功能功效基础上,遵照逻辑学的分类原则,认为可以把广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分类为仪式、祭祀类,竞争、健身类,娱乐、益智类等3大类。

1.1 仪式、祭祀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关于仪式、祭祀领域的研究成果众多,多数学者认为,仪式及祭祀通常被界定为具有象征性、表演性的,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是先民们在自然科学知识较为贫乏年代积累下来的,在特定群体或文化场域中沟通人与神、人与鬼、人与祖先,过渡社会类别、地域、生命周期,强化社会秩序及整合社会的一整套文化表达方式。在仪式、祭祀性活动中,往往会伴随着大量的身体动作来表达祈福、敬畏等内心活动,这些身体活动即构成了仪式、祭祀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主体内容。

笔者认为,对于鬼神、先祖的敬畏与膜拜,对于现实生活的美好祈盼,是促使人们千百年来将这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下去的内核动力与精神支持。如壮族的地戏、傩戏、踩堂舞、师公舞、道公舞、蚂拐舞、唱春牛、舞春牛、春牛舞、打铜鼓、铜鼓舞等;瑶族的铜鼓舞、打铜鼓、跳猴舞、雷公舞、跳铜铃、舞春牛、盘王五旗等;苗族的爬坡杆、跳香、拉鼓、铜鼓舞、芦笙踩堂等;侗族的舞龙头、耍春牛、抢花炮、哆毽、芦笙踩堂舞、多耶舞、送春牛、芦笙月耶等;仫佬族的舞麒麟、草龙舞、舞布龙等;彝族的铜鼓舞、芦笙舞……在乡土生活中举行,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娱悦神灵、祈福族人。

1.2 竞争、健身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征服自然、延年益寿、追求卓越是人类的原始追求。少数民族历来在开疆辟土中处在先锋位置,在这种原始追求的驱使下,弱者为了在艰苦的生态环境中生存下去,强者为了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不可避免地要与天地争斗,与异族攻伐,为此,通过各种身体活动以增强身体质量成为必需。一般来说,少数民族生活在相对较为稳定和封闭的社会生态环境中,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人文资源,“地震式”的变化不太多见。于是,在多代先人与相对固定的自然、人文环境的交往中,逐渐积累起了现今所见到的丰富多彩的竞争、健身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笔者认为,这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其内涵相对于仪式、祭祀性类的要简单许多,不会有太多的神灵敬畏与生活祈福,支撑人们把这类竞争、健身性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下来的动力主要是乡土社会特有的生态环境。在田野调查中发现,诸如壮族的赛龙舟、射柳、板凳拳、捞虾舞、板鞋舞、采茶舞、花山战鼓、板鞋竞技、射箭、壮拳、洪拳、虎抓羊、狩猎、击棍赛、拔藤、射雄鸡、枪击滚石、挑禾把、各种武术;瑶族的对顶木杠、顶杠、爬杆、摔跤、独木舟、瑶拳、刀、剑、气功、射弩、射箭、盘王拳、南太极、剑皇舞、双鞭舞;苗族的赛龙舟、射箭、射弩、摔跤、爬坡杆、扛肥料上山、抬猪去市场、速度赛马……基本上都属于此类。

1.3 娱乐、益智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从广义上看应该是一种有一定目的的身体活动,笔者认为,除了上面所述的具有仪式、祭祀以及促进竞争、健身等功用之外,另外的基本功能和价值应是娱乐。《诗经·序》中有这样一段话:“情动于中而形之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从中可见,身体活动在人们表达快乐的方式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娱乐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缘起的重要逻辑基点。由于传统分类上认为各类棋艺也属于体育范畴,由此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调查、归类与统计中,往往会发现大量的益智棋类,从这样的归类体系中可以看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另外一个重要功能和价值应是益智。

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大都有小富即安、崇尚自然的思想,他们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所需之后,会通过多种形式的身体活动予以欢庆、娱乐,以感谢自然的恩赐。壮族的放风筝、荡秋千、太阳棋、跳棋、抛绣球、拍手舞、斗牛、斗鸡、打榔、打砻、五方舞;瑶族的扎巴舞、斗鸟、斗鸡、斗牛赛、打箕圈;苗族的荡秋千、斗牛、斗鸟、斗马、打水漂;侗族的三三棋(侗棋、棋三、盘三、三棋)、斗鸟……大都是少数民族居民在茶余饭后进行的娱乐消遣活动,内涵相对简单,并没有太多的宏大叙事和仪式隐喻。

2 各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思考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始,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研究的热潮逐渐高涨。但理性的分析这些文化研究热潮,大都带有过于世俗与功利的目的,一些地方政府、乡土精英们在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时,往往会提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口号,以发展旅游、拉动经济为目的。在这一指导思想下,会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当成一项发财致富的工具,为了迎合外来主流族群的文化猎奇欲望,必然会有意地剔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内涵,徒留外在形式的躯壳,导致有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缺失文化之根,由此形成很难逆转的破坏式的保护。笔者认为,不同类型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内涵、表现形式、功能功效等方面都不相同,在传承与创新方面都应该区别对待。

2.1 仪式、祭祀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一般来说,群体性的仪式、祭祀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主要在相对较固定的民族内、地域内、特殊的时间内举行,它构成了一系列寓意深刻的、独特的文化表达方式。笔者在调查时,经常会听到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提到他们的项目到北京、上海、广州,甚至是欧洲、美洲等地进行过表演,可以说是蜚声中外。他们同时会提及,这些外出表演项目往往会聘请一些体育、艺术、文学领域的专家进行指导改编,以获得良好的视、听、心灵等感官刺激效果。但当他们回归乡土社会之后,把备受外界好评改编后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展示给本族群时,却遭到“这不是我们祖宗留下来的东西”的怀疑。这些创新后的仪式、祭祀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缺失了最核心的、通过固定程式表现出对“神灵敬畏”的内容后,逐渐地被原生族群所抛弃,传习者越来越少。如广西南丹县白裤瑶打铜鼓、跳猴鼓舞为了吸引游客,加入了一些现代摆手舞之类的内容与游客进行互动,但孰不知,白裤瑶的打铜鼓、跳猴鼓舞原来主要是在丧葬仪式中用以超度亡灵的,平时敲打被认为是很晦气的。于是导致了被创新之后的表演形式变成了快餐文化,显示出不为白裤瑶人所接受的弊病。

幸运的是,最近几年有部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持有者开始意识到,仪式、祭祀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统”性,是“历代祖宗”流传下来的,是不可随意更改的。如笔者在与广西天峨县那洞村壮族蚂拐舞第6代传承人向宝业、第7代传承人索文德,以及与广西东兰县三合村瑶族铜鼓舞、猴鼓舞第5代传承人蒙胜文等人的深度访谈中,深刻体会到他们对祖宗流传下来的文化的坚守态度。但笔者同时也感觉到,他们对于基层文体部门为了迎合主流价值观,对他们的传统文化进行随意更改的无奈与无助。

笔者认为,由于仪式、祭祀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体现的是局部区域、局部族群的生存逻辑,只能被本地域、本族群所理解和认同,一旦脱离了原生态的乡土生态环境,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对于仪式、祭祀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最好的传承和创新就是原地的、原始的保留,慎重改编与创新。

2.2 竞争、健身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随着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主流文化向民族地区的强势扩张,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并选择竞争性更强、规则更规范的现代体育作为展现族群优势的工具,本民族土生土长的传统体育文化相对受到了冷落,有些项目则几近失传或已经失传,这种现象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民族地区较为普遍。

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因为竞争、健身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大都是各宗族在艰苦条件下得以延续和壮大的安身立命的重要介质,因此,部分文化持有者对本族群传统体育文化一直保持着“这是祖先流传下来的的东西,不能改,也不能传出去,只能为本宗族所用”的观念。而当外来文化开始潮水般涌进来时,他们才猛然发现自己原来极为自豪的文化精髓,突然没有了传习者。如笔者在对广西天峨县拉汪屯对六林拳第9代传承人罗仕贤、第10代传承人罗仕规进行深度访谈时,听到他们谈得最多的是“六林拳并不是外人所看到的只是板凳武,其实还包含了刀术、棍术以及拳术。其中板凳拳是周边村屯所没有的,只有我们有,是我们罗家从江西到贵州,然后再到天峨这一路带来的。因为有了板凳武,才让我们族人能够在拉汪受到其他村屯的尊重,从来没有被排挤。因此,板凳武自我懂事以来就开始见屯里大一点的人表演,到现在62年(罗仕贤)了,一直都没有变。只是现在年轻的都出去打工了,已经没有人学了,但就算没有人学,这东西我们也是不会教给外人的,这是祖宗立下来的规矩”。

笔者认为,竞争、健身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要想在现代社会中较好的得以传承,有必要改变观念,积极与现代体育文化进行对接。如广西的射驽、三人板鞋竞速、陀螺、龙舟、高脚竞速等项目进行规则规范、动作改编、技术创新,以运动会的形式往竞技方向发展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此外,也可以通过学校传承得以实现,如可以将射驽、三人板鞋竞速、陀螺、毽球等在各类乡村中小学予以推广。但应该注意的是,无论竞争、健身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如何与现代体育接轨,在这种同质化竞争中,传统体育文化都会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那些希望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通过竞技化、健身化向外推广,占领文化市场制高点的宏大构想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些让人失望。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竞争、健身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主要立足点应在具有原生性族群认同的乡土社会中进行。

2.3 娱乐、益智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上文提到,娱乐、益智性传统体育文化大都起源于少数民族地区人们小富即安、崇尚自然的茶余饭后,这一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大都反映了他们的历代先民所接触到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如笔者在对红水河流域各瑶族支系的田野调查中发现,他们历代世居山野之中,与树木鸟兽为邻,无论是封闭的广西南丹里湖乡的白裤瑶,还是相隔近200 km、条件更加艰苦的广西东兰县三合村的布努瑶,他们都会有养画眉、斗画眉,做陀螺、打陀螺的习俗,他们的扎巴舞、斗鸟、斗鸡、斗牛赛、打箕圈等娱乐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都一直保留得较好。笔者认为,对于这些过多依赖于自然生态环境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其乡土性决定了其存在环境,因此,只能是寄希望于传承馆、博物馆及乡民们在本族群、本地域内传习与创新,或置之于民俗村、旅游景点进行表演,以供游客观赏,仅此而已。那些想打造文化精品,向外推广的想法同样是不切实际的。

笔者认为,对于一部分项目如瑶族各支系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只能是原地传承与创新,但对于其他少数民族的、较少受特殊的自然生态环境限制的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则需持更加开放的态度。如笔者在对广西红水河流域两项比较相似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打扁担”和“舂榔舞”进行了田野调查,对比后发现,因为其文化持有人截然不同的传承与创新导向,导致了两个项目完全不一样的发展。广西东兰县板龙村舂榔舞的传承人牙廷荣及其族人偶尔会不无骄傲地提及:“我们这舂榔舞起源于什么时候村里没有人说得清楚了,听老人说主要是在舂米过程中起源的,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其他村屯、县市都不会有。我们不会教给其他村的人的,就算他们想学也学不来的。每到我们这里的一些重要节庆,如二月二,三月三,周围的乡镇、县都会请我们去表演,每次表演每人能够赚好几十块钱。它的表演方式已经很完美了,我们没有想过再更改与创新。”而笔者在广西马山县加方乡对打扁担的传承人莫菊花及其族人的访谈中了解到:“打扁担听说是我太祖奶奶创的。从我记事起,就看见大人们打扁担,那时候的整套动作都比较简单,后来我表姐蒙雪凤进了马山县文工团,带领我们去过内蒙古、中南海、新疆、上海等地表演。每次去表演前我和我表姐都会对一些不满意的地方进行一些改编,到现在已经是第5套了。71年(1971年)我表姐开始去教加方中学的学生打扁担,中间中断了一段时间,从07年(2007年)开始,我经常去教加方中学的学生打,现百人会打了。如果以后我们觉得哪些地方有问题,我们仍然会继续修改,争取让打扁担越来越好玩”。

通过这样的深度访谈与对比分析后,笔者认为,像这类起源于乡土生活中的,没有太多仪式内涵和竞争特性,在其他地方又容易获得同质性娱乐道具的娱乐、益智性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可以考虑进行多种方式的传承,并应该积极的创新。其中乡土文化精英应该发挥创造力,考虑与发展旅游相结合,也不应忽视当地中小学校在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的作用。但笔者同样认为,只有乡土生活才能孕育和保留乡土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娱乐、益智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一定不要脱离乡土生态环境,企图去占领主流文化市场。

3 结语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在本文中,笔者基于对广西红水河流域部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田野调查及逻辑分析上,对各种类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进行了思考。应该说,由于分类标准的普适性,导致该思考不仅适合广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对于各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在理论和实践上应该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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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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