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
首页 基础教育体育教学正文

小小足球盘活素质教育大局

  • 投稿梁千
  • 更新时间2015-09-03
  • 阅读量721次
  • 评分4
  • 76
  • 0

湖北省钟祥市实验小学 李传宏 王 梅

中图分类号:G6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4)18-0136-01

2013年,我校(此处指湖北省钟祥市实验小学,下文同)再次被评为湖北省足球运动传统项目学校,这是我校自2004年以来连续四次获此殊荣。多年来,我校一直坚持发展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认真抓好体育课教学的同时,大力开展学生的体育课外活动和传统体育项目活动,把竞技体育引进学校,摸索出了一些经验,2008年、2009年,我校足球队代表荆门市参加湖北省青少年足球赛都获得了冠军;2010年,在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我校足球队代表荆门参赛荣获亚军,有4名学生先后入选湖北省少年足球俱乐部,1名学生入选国少队,1名学生入选山东鲁能青少年队,学校足球运动成为钟祥市乃至湖北省学生体育运动的一个亮点。

足球在我校不仅仅是一个体育项目,它体现的是学校的校园文化精神和教育理念。因此,学校把它定位成一项普及性的体育运动,强调人人参与,让传统项目深入人心。学校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发动以及一些示范性的足球技能表演和比赛活动等生动、有趣的形式,吸引学生热爱这项活动、喜欢足球运动。此外,学校还成立了三个层级的梯队,即班级足球队、年级足球队和学校足球队。

学校动员所有热爱足球运动的学生人人配备一个小足球,平时一有空即就地开展一些足球技能训练活动。在广泛发动和开展普及性活动的过程中,每个班级挑选一部分足球素质优良的学生成立班级足球队,每个年级再从中挑选一部分优秀运动员组成年级足球队,学校再从年级足球队里选拔优秀队员组成学校足球队,并推荐一部分有发展前途的足球苗子到校外足球基地常年坚持训练。学校还以办公室为单位成立了若干个教师足球队,平时和学生们一起参加足球训练。如今,学校班班有足球队,师生人人喜欢足球运动。课余时间,校园洋溢着足球文化的浓浓氛围。

学校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抓好训练过程管理”这个主要目标上,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仍不断加大对足球传统项目的经费投入,投资120万元修建了足球场,此外,还对在足球传统项目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教师也给予重奖,把各班学生参加足球项目训练的成绩作为评选文明班集体和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还建立了由班级到年级、再由年级到校级的选秀活动,建立足球运动员选秀卡,实行动态管理,目前进入学校选秀档案的学生已有200多人。通过这些有效的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推动了该项体育运动的开展。

学校还严格抓好训练过程的管理。首先是抓好训练计划的制定,要求每个层级足球队的教练都必须按学期制定训练计划,明确训练目标、训练任务和训练进度;其次是合理配备指导教师,学校从校外聘请了专业足球教练训练校足球队,校内专职体育教师担任年级足球队的教练,各班班主任组织训练班级足球队;三是科学安排训练时间:为了不使各级足球队在训练场地上有冲突,安排校足球队在每周一、周三、周五课外活动和周六下午训练,年级足球队每周二、周四课外活动时间训练,班级足球队在早锻炼和中午时间训练;四是抓好训练过程监管。要求各级足球队都要对每次的训练情况做好记录,学校领导对训练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五是开展足球赛,考察各足球队训练的效果;学校在每月末举行足球赛,1~2年级开展的是射小球门比赛,3~6年级开展的是年级对抗赛,每月评出文明球队,每学期还组织一次教职工足球赛。

足球运动的开展在我校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学校一直围绕“在钟祥有绝对地位,在湖北省有地位”的目标,狠抓青少年足球队训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校足球队曾代表原荆州地区多次参加省级足球赛,均取得好成绩。2008年10月,由湖北省体育局、湖北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足球赛,实验小学作为“湖北省足球传统项目学校”组队参加了“U-9”组的比赛,凭借不俗的实力和顽强拼搏的精神,最终以全胜的战绩一举夺得了本次比赛的冠军。队员钱宇淼、何统帅被选入“最佳阵容”。2009年,学校足球队代表荆门市参加湖北省U13男子足球比赛,再次摘取了桂冠。学校足球运动师资在长期的训练过程中也得到了提升,杨少平老师作为国家一级足球裁判,经常出任省级足球比赛的裁判工作,为提高学校足球运动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学校体育教师的教学论文有10多篇获国家、省、地级奖。

足球作为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取得了如此成绩,所彰显的不仅仅是学校足球运动的悠久历史,更深远的意义在于,这项运动已成为一个有力的杠杆,转动、激活了学校素质教育这个大局,它激发了学校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增强了师生的体魄,增添了学校活力,提升了学校教育教学综合实力,使校园呈现出勃勃生机,成为学校素质教育中的灿烂之花。

(编辑:朱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