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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划界——从本质主义到建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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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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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在科学哲学的历史发展中,科学划界(demarcationofscience)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所谓科学划界就是为科学划定一个边界,从而把科学与其他知识形式区分开来,比如宗教、迷信、伪科学等等。为了实现这一点,哲学家们必须追问“什么是科学”,也就是说必须给出科学的本质定义,然后再把此定义作为划界的充分必要条件。20世纪早期的逻辑实证主义以及波普尔都试图这样做。然而,费耶阿本德以及罗蒂等人意识到,本质主义的划界标准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因为科学不仅处于发展之中,而且它本身就是异质性的。因此,他们试图消解划界问题。然而,不管是本质主义的科学划界还是对边界的消解都是不合理的,因为科学的边界问题不仅仅是个哲学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1]在科学教育、政府决策、临床医学以及科研经费的资助等实践场合,相关的群体必须回答“何谓科学”,科学的边界正是在这些地方性的情境中得到勾画的,它是这些群体的地方性建构的结果。因此,为了理解科学实际上是如何被定义的,科学与其他知识形式事实上是如何被区分开来的,我们有必要从本质主义的规范性划界走向建构论。


  二,本质主义划界及其消解


  在20世纪早期,逻辑实证主义首先提出了“可证实的”科学划界标准。经历了语言学转向的逻辑实证主义把分析的目光投向了语言系统。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是一系列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的有意义的命题集合,那么何谓“有意义”呢?为此,逻辑实证主义制定了两条标准,首先是符合逻辑和句法,其次是经验证实。一个命题要有意义首先要符合句法,词汇的混乱堆积当然无法获得意义,其次,诸命题之间要逻辑自洽,违反逻辑当然是不允许的。更重要的是,一个命题必须能够被还原成观察命题从而得到经验的证实,无法被还原成观察命题的语句是无意义的,包含无法得到经验证实的词汇的命题也是无意义的,无所谓真假。因此,“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2]


  但是,波普尔认为可证实标准无法成为科学划界的充分必要标准,因为这个标准既宽又窄:过宽是因为它无法把占星术等知识形式与科学划分开来,占星术的某些结论也是可证实的;过窄是因为它把某些重要的科学理论排除在科学之外了,比如爱因斯坦的引力场理论等等。所以,波普尔提出了自己的可证伪性标准:“应作为划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一个经验的科学体系必须可能被经验反驳”。[3]在波普尔看来,科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个猜想与反驳的过程。科学从问题开始,为了解决问题,科学家们提出大胆的猜想(假设)。但是猜想仅仅是猜想,还不足以构成知识。为了不断地逼近真理,科学家们必须用经验来证伪那些猜想,从而不断地剔除错误,走向更高的精确性和真理性。没有什么理论能够免于批判,没有什么能够躲避经验的证伪。那些从逻辑上无法得到经验证伪的命题不属于科学的范畴。所以,在波普尔那里,可证伪性成为划分科学与伪科学的标准。


  但是,波普尔的划界标准依然是有问题的,因为它也无法为科学划界提供充分必要条件。它是不充分的,因为占星术的某些命题虽然不是科学但可以证伪;它是不必要的,因为生物学的进化理论虽然无法被直接证伪但它依然是科学。在波普尔之后,许多科学哲学家都意识到了科学划界的困难,所以划界标准不断被弱化。萨迦特(P.Thagard)和邦格(J.Bunge)不认同上述本质主义的划界思想,认为此种做法过于苛刻,从实践上说是失败的。他们试图从逻辑、心理学、历史和社会的角度提出多元的划界标准,邦格(J.Bunge)甚至给出了由12个变量组成的划界标准。[4]但是,所有这些划界标准都是有问题的,众多标准的提出本身就表明划界问题是多么棘手。


  在费耶阿本德和罗蒂等人看来,寻找本质主义的划界标准是徒劳的,因为科学没有本质。费耶阿本德把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所表达的观点推向了极端,提出了“怎么都行”的无政府主义的知识论立场。传统的思想家们总是试图为科学的合理性和客观性辩护,所以中立性实验、观察或者理性方法成为科学的救命稻草。但是,在费耶阿本德看来,“认为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不变的方法可以作为恰当性的不变尺度,甚至认为存在着普遍的、不变的合理性,这种思想就像认为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不变的测量仪器可以测量任何量值而不管环境如何的思想一样是不现实的。”[5]与库恩一样,他也否认在科学的历史发展中存在任何永恒的方法论、理论或者经验等等。这样,科学的权威就再也无法得到辩护了,科学的合理性、客观性和进步等概念成了空中楼阁。在费耶阿本德那里,划界问题被取消了,“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不仅是人为的,而且也不利于知识的进步”,“断言‘科学以外无知识’只不过是又一个最便宜不过的童话”。[6]


  罗蒂同样取消了科学划界问题。在罗蒂看来,科学划界试图把科学当作是宗教的替代品,从而把科学当作是文明的坚实基础。在传统的思想家们看来,科学是对实在的正确表象,正确的方法和程序可以保证科学知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实在。但是,在对实在论和“镜式”知识论作出批判之后,罗蒂发现无论是方法论还是中立的实在、概念框架都无法为科学奠基。因此,他提倡用“连带性”(sodality)替代实在论意义上的“客观性”,连带性存在于特定的人类共同体之中,是共同体的人之间经由对话达成的一致和共识。这样,科学就从实在走向了主体间性,从认识论走向了解释学。一旦把科学置于对话和共同体之内,科学与人文科学、艺术之间的对立就有可能被取消,科学与其他文化部门的分界不足以构成一个独特的哲学问题。


  三,走向建构论


  本质主义的科学划界试图找到科学独一无二的本质,从而为科学的合理性和权威性辩护,而反本质主义者则试图消解科学的边界,否认科学在当代社会中的权威性。但是这两者都是有问题的。首先,本质主义者无法找到科学的权威来源,无论是恰当的方法论、理性程序、经验验证等等都是行不通的,这突出表现在科学划界所遭遇的诸多困境上。其次,反本质主义消解科学边界的做法无法解释科学的权威性。在当代,科学无疑是知识权威的主要源泉,任何知识主张只有把自己标注成“科学的”才能够活动权威性。反本质主义否认科学的权威显然不妥。最后,无论是本质主义者还是反本质主义者都是站在知识论的规范性立场上来谈论科学划界问题的。他们把自己当作是科学的立法者,一方说科学应该有边界,另一方说科学无所谓边界。但是有无边界的问题不是哲学家所能够决定的,它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具有重大的伦理意义和政治意义。[7]科学边界的实践意义提醒我们要把目光从哲学的层面转移到社会学或者政治学层面,但是应该采取何种进路呢?


  我们知道,20世纪70年代之后的科学论(sciencestudies)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人不满于传统的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的方法,他们试图从库恩和维特根斯坦那里寻找灵感,试图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研究科学以及科学知识本身,这样的进路一般被称为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其核心的知识论立场一般被称为建构论。以往的科学哲学从规范性的立场出发来看待科学,认为科学是对客观实在的表象,表象的精确性一方面受经验观察的证实或者证伪,另一方面受制于理性的逻辑方法。科学知识的发现过程则被当作是社学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这就是“发现的情境”与“辩护的情境”的分离。默顿学派的科学社会学专注于科学制度和科学的规范结构,丝毫没有触及科学知识这个内核,而以曼海姆为代表的知识社会学则把科学排除在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之外,从而否认了社会要素对于科学知识的影响。但是,以科学知识社会学为开端的社会建构论则一反传统,它试图弥合“发现”与“辩护”的鸿沟,实现科学的“情境化”(contexualizationofscience)。科学的情境化意味着,任何科学知识和科学语句都无法离开具体的情境条件来抽象地加以研究。科学知识和事实是在地方性的情境中被生产和辩护的,离开利益、权力、价值观等社会历史条件,我们就无从理解科学,无从把握它的意义是什么。所以,在建构论那里,知识论与社会学、历史学甚至政治学融为一体了。


  在建构论者看来,实在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实在无法决定科学知识的真伪,科学也不是对实在的客观表象。如果说实在无法为科学知识辩护的话,那么科学的有效性和客观性是如何得到辩护的呢?答案只能在情境条件中寻找,权力、利益、价值观、修辞等社会文化要素为特定情境中的科学知识的有效性提供了基础。所以,科学的有效性和客观性只能是情境化的、地方性的。那种无情境的、凌驾于社会和历史发展之上的普遍主义科学观只能是一种幻觉。既然科学知识的内涵和意义只能在具体的情境中才能获得,那么由此必然得出,意义可以随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我们就理解了本质主义的划界为什么走错了方向,因为为一个处于历史发展中的、具有情境依赖性的东西划定一个永恒的边界是非常荒谬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认可科学是社会建构的,实在无法决定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认为,科学的边界也是社会建构的,科学自身为何同样也无法决定科学在社会中的形象、权威以及边界。[8]


  四,作为社会建构的科学边界


  建构论无疑为我们考察科学边界问题提供了一条非常重要的进路。如果说科学知识是在实验室中被建构出来的,那么科学在实验室和专业共同体之外的形象和权威同样也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所以托马斯•基恩(ThomasF.Gieryn)主张把“建构论带出实验室”。[9]把建构论带出实验室的意思是说,既然我们无法找到科学的永恒本质可以为科学辩护,那么我们也就没有理由认为科学在实验室之外的形象、边界和权威可以由科学的本质来加以说明,它们同样要用建构论加以解释。哪些主张具有知识权威因而是科学的?谁称得上是科学家?科学与宗教和巫术的边界在哪里?哪些项目应该得到资助?这些问题只能在特定的情境中才能得到回答。在这些情境中,相关的群体基于自己的目标、立场和利益而塑造着科学的形象,勾画着科学的边界,建构着科学的权威。


  从建构论的角度研究科学的边界还要求我们转换自己的角色,从科学边界的立法者变成建构过程的描述者和记录者,要把目光投向所有在特定的情境中参与边界建构的参与者身上。哲学家无法决定“什么是科学”,这个问题要由相关的社会群体来回答:科学家、政府官员、普通大众、决策者、激进资助者等等。基恩提出的划界-活动(boundary-work)概念恰当地说明了建构论的研究对象。所谓划界-活动就是相关的群体在特定的情境中把某些主张看作是科学而否认其他主张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当人们相互争夺科学的认知权威(以及可信性、声望、权力以及物质资源,这需要占据特权地位),或者使其合法化,或者对其提出挑战的时候,划界-活动就会出现”。[10]那么,科学的边界和权威性是如何在地方性的情境中通过相关群体的划界-活动而被建构出来的呢?我们不妨通过案例来加以说明。[11]


  17世纪60年代罗伯特•波义耳与托马斯•霍布斯之争不仅仅是实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之争,其实质是对真正的、权威的知识的描述:何谓真正的、合法的知识?知识是如何被生产的?谁生产了这种知识?它的目的为何?这场争论是划界-活动的典型案例,各个相互竞争的群体以不同的方式给出了不同的知识图景,其中每个群体都赋予自己的主张和实践以权威性和合法性,而拒绝其他群体的权威性。


  在波义耳之前,实验方法往往与传统的炼金术联系在一起,但是波义耳试图用实验方法来改造传统的自然哲学,并把知识的合法性建立在实验的基础之上。科学寻找的是事实,实验得出的结果是否是事实有赖于集体见证(科学共同体和观察者共同体的认同)。那些超越于实验和集体见证之外的知识都是不合法的,不属于科学的范围,比如形而上学、宗教、个人体验等等。但是在霍布斯看来,确定的科学知识要以理性演绎为基础,科学寻求的不是事实,而是因果解释。这种逻辑演绎的强制力量并不在于它们在自然界中的对象化,而恰恰在于它们的约定性质和反事实的性质:当人们从约定的定义出发,理性地演绎出必然的解释时,知识就变成确定的了,反之就无所谓知识。


  我们不能认为波义耳之所以获得胜利是因为他的观点更符合科学的“本质”,这样的话我们就又回到了本质主义的老路上去了。我们要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来看看波义耳为什么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能够战胜霍布斯。正如《利维坦与气泵》的作者所说的那样,他们旨在考察实验成为权威性知识之基础的历史条件。波义耳之所以获胜,是因为他的科学划界更好地满足了一些人的利益和需要,而这些人和群体的力量最终压倒了霍布斯。波义耳的集体见证保证了绅士阶层的利益和权威性。在波义耳那里,并不是所有的人的见证都是有效的,只有特定的群体才能生产可靠的知识,比如具有绅士身份的皇家学会的会员。波义耳对知识的规定还更好地满足了复辟时期的英格兰的当权者的需要。王朝复辟时期的危机清楚地表明,保证社会秩序是多么重要。在霍布斯看来,秩序的问题就是知识的问题,他试图通过利维坦式的知识演绎模型来构造一种统一性和秩序。但是在波义耳看来,霍布斯的方案是行不通的,因为理性无法保证共和的统一性,况且利维坦式的专制还会导致查理一世式的暴政。波义耳的划界方案正好借予“专制与极端个人主义之间”,这既避免了专制暴政,又避免了个人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知识和事实的集体见证),所以他的方案与当时的政治需要恰好一致,从而得到了当权者的支持。


  最终,波义耳的划界-活动获得了胜利,但是这样的胜利不是永恒的。波义耳的划界标准在其它情境中是可以做多种解释的,它具有解释的可塑性,所以不能决定以后的科学边界标划在何处。总之,研究科学的边界问题不能从知识论的角度来加以解释,我们要把目光转向划界所在的历史文化背景,具体地考察划界-活动中所包含的权力、利益、价值观以及社会和文化需要。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理解科学边界的历史可变性和情境依赖性。


  五,结语


  “在现代社会,科学几乎是认知权威的唯一源泉,任何想要得到广泛信任并被认为是自然的解说者的人都需要获得科学共同体的许可”。[12]但是科学的权威并不是先天的,也无法用科学的内在本质加以解释和辩护。正如自然无法决定科学知识的真伪一样,科学知识和科学事实本身也无法决定科学在社会中的形象以及人们对科学的理解。科学边界的建构是一个修辞过程,而不是逻辑过程。在地方性的情境中,不同的群体为了使自己的知识主张具有科学性,就必须回答何为科学的问题,也就是必须援引各种资源来为自己的主张辩护,并把它与宗教、巫术等非科学主张区分开来。他们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目的在于为自己的主张争夺权威性,从而把他人的主张斥为非科学的,以剥夺他人的“知识权威”。所以从建构论的角度说,科学的边界和权威是相关的群体在地方性情境中的建构结果,是群体之间争夺权威、资源、权力和声望的结果。


  科学边界只能是地方性情境中的建构结果,因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分部分依赖于特定的实践关怀而非关于‘科学的’哲学理论或哲学定义。我们需要在人们的实际决策和选择的情境中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13]这意味着建构出来的边界不是永恒的,而是可变的,随着情境和时间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不同的情境、不同的目标和利益使得科学边界无法被一劳永逸地确立起来,历史上的科学边界无法决定当下的科学划界,当下的科学划界也无法决定以后科学边界的划定。所以,科学的边界永远处于不停的重构当中,当某一科学家的知识权威受到威胁时,或者当某个人的科学合法资格受到质疑时,划界-活动就出现了。任何划界-活动都时对科学边界的重构,这样的重构无法由任何既定的科学形象所决定,也无法为科学的任何本质特征所决定,重构的结果取决于各方的资源占有、修辞技巧等各种要素。


  如果我们承认科学边界是地方性情境的建构结果,这样的建构随着情境的不同而不断变化,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科学与宗教、巫术等非科学之间的边界是相对的呢?是否意味着关于科学的定义是随意的呢?是否意味着科学边界的建构“怎么都行”呢?在否定了本质主义的划界之后,我们无法用科学的本质来反对相对主义。这样,不可避免的是,科学的边界具有相对性,它相对于特定的情境。但是,建构并非是任意的,它要受到一系列情境条件的约束。先前的边界在何处?在从事划界-活动中相关群体可资利用的资源有多少?他们的目标和价值观为何?所有这些要素都决定了科学边界的建构。虽然对科学的解释和理解具有可塑性,但是解释的可塑性并非意味着任何解释都是允许的。相关的群体在特定的情境中就科学的边界问题进行商讨,各方充分利用各种修辞手段来说服对方,当共识达成的时候,科学的边界就被建构起来了。虽然这条边界仅具有暂时的稳定性,然而它对此情境中的相关群体而言无疑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