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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 投稿第三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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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的民主法治就没有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提高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村级民主法制建设领导机构,规范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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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调查;思考

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的民主法治就没有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农村中的各种矛盾凸现,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把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落到实处。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农村、农民问题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有效解决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临新的挑战,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总之有效的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是我国农村深化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和稳定的环境关键环节,是保证党和国家农村政策能否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大提出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1辽源市辖两区两县共30个镇518个村,农村人口占较大比重,为了探索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问题,我们以辽源市农村为视角,进行了有关农村民主法治方面的调查研究。

一、目前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现状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向前发展,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切实实现按章办事、依法治村,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全力维护了农村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1.改变了旧有的乡村关系格局

重建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系,重新划定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农民及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边界。调整和规范农村基层政府——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由此确立了“乡政村治”或“乡村分治”的新的治理体系。

2.促进了基层政权及国家民主化

农村基层民主已经开始从村级民主向乡级民主扩展,从基层组织的民主向国家政权组织的民主推进,从一种社会自治民主向国家政治民主发展,这显然是村级民主引发的又一富有历史意义的成果。

3.增强了主体民主能力

随着村民自治的推广和不断规范化,从这一制度中受益的农民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关联程度的紧密,促使了农民对于村民自治的参与积极性也越来越大,对村政村务的关注和重视,已成为当前农民生产、生活中重要内容的一大走势。这表明农民的民主和法制观念正日益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已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4.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民主选举改变了传统的村干部任命方式,不仅使村委会的公共权力合法化,全市30个镇518个村委员会得到进一步健全,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民主选举规范有序,518个村换届选举实行了海选,选出了农村的精英人才,从而使村委会的组织管理能力大大提高。民主决策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监督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遏制腐败现象。

二、影响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主要因素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得到了加强,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许多错误的观念影响到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从我们调查的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薄弱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涉农案件中就龙山区寿山镇18个村近4万村民中农村婚姻案件占用30%、家庭纠纷案件38%,占案件比重大。涉农合同纠纷数量和种类增多。以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为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不断上升。由民事案件引发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尤以农村故意伤害案居多。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行政案件呈上升趋势。

2.重经济发展轻民主法治

在一定时期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毫无疑义的,但不是唯一的,过去在农村工作中,往往偏重于抓经济,而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民主法治建设,在财力投入上,重招商引资的项目投入轻社会公共产品发展的投入。在法律实施上,重传达贯彻轻执法监督。

3.农民参政能力与民主法制建设需要不相适应

由于部分农民的权利意识薄弱,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因此,农民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较低,与民主法制建设需要不相适应,远远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需要。

三、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对策

1.提高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农村普法工作提高到事关农村长治久安、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高度来认识;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事关农村工作的全局。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经济实力与民主法制同步发展,要善于发挥党的思想领导与组织领导的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2.完善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法律制度

遵循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原则基础之上,遵循依法流转的原则。补偿,期限,依法签订相应的流转合同,通过法律确认土地权利,实现土地权利的物权化。因而,通过法律尽快确认土地权力的物权化将更加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

3.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保证。乡镇是基层,是基础,是我党执政的根基,要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乡镇党员干部只有坚持学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才能提高依法执政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自身正、威信高”,农村干部必须保持良好的作风和品质。2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

4.健全制度,规范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法律培训制度。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县乡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从而确保党员干部学法的系统性、规范性。二是建立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进而在党员干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建立干部自觉学法制度。在引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自觉学法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通过法律学历教育等形式,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保障制度。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总之,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大问题,这是一个历史遗留的具有高度复杂性涉及我国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科学、医疗等各领域的问题。农村的民主与法制问题是诸问题中的一个最为敏感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科学解决农村的民主与法治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紧迫性。这项工作不仅对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也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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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5页.

[2]郭大建党建2011.10 31页.

(作者单位:辽源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