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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探析

  • 投稿尚诚
  • 更新时间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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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真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经济贸易系,河南 新乡 453000)

摘要:从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管方面剖析了导致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措施,以期提高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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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外部性;信息不对称;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5)01-0255-03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5.01.065

Security Problems of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with

Local Characteristics

LI Ai-zhen

(Deparement of Economies & Management,Henan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College,Xinxiang 453002,Henan,China)

Abstract: In terms of market mechanism and government supervision, the major problems which caused security problems of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with local characteristics were analyzed. The concrete control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were put forward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eople’s living.

Key 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 with characteristics; quality security; externality; asymmetric information; countermeasures

收稿日期:2014-01-10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14JK2042);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XF310)

作者简介:李爱真(1979-),女,河南登封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市场营销研究,(电话)13837361357(电子信箱)laz1999_79@163.com。

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一直是人们热切关注的问题。然而,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繁发生,人们信任的地方特色农产品也不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本文对地方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成因进行了详细分析,进而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以期提高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市场声誉,促进地方特色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1]。

1 地方特色农产品的概念及其属性

1.1 地方特色农产品的概念

特色农产品是指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农业产品,其特色体现为“名、优、特、新、稀”,具体表现为:(1)产品特色:凭借天然的地理气候条件形成的;(2)工艺特色:采用独特的农产品加工技术;(3)营销特色:销售方法和手段具有创新性;(4)售后特色:产品的质量和品质有保障,销售后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独特的印象。

1.2 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属性

1.2.1 地方特色农产品具有信用品的属性 尼尔逊按照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的途径的不同,将商品分为搜寻品、经验品和信用品。搜寻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就已经了解了足够的产品信息;经验品是指消费者只有通过体验如产品的鲜嫩程度、口感等才能获取产品的一些直观感受,进而会通过经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信用品是指消费者消费后也不能充分了解商品的信息。特色农产品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会添加或使用许多化学物品,如激素、防腐剂、色素、农药等,由于这些东西对人们健康的危害通过日积月累才能显示出来,所以使得人们在购买甚至食用了特色农产品之后也不能充分了解和感知其相关危害。从而,特色农产品具有信用品的属性。

1.2.2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 由于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地域性强,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广大农户和农业企业都有权申请使用该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因此,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而公共物品的特征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是指该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可以被该区域内的众多农户同时使用,任何人无权阻止他人使用;非竞争性是指本区域的任何一个农户使用既不影响其他农户使用也不增加其他农户负担[2]。

2 地方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分析

2.1 地方特色农产品处于低质量均衡及博弈模型分析

由于地方特色农产品具有信用品的属性,使其在信息传递方面几乎彻底失灵,从而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根据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的理论,由产品质量引起的信息不对称将会导致特色农产品市场是一个“柠檬市场”,如果政府的监管不力,由收益最大化理论,质量低的产品将会把高质量的产品驱逐出市场,导致整体产品质量下降,出现低质量均衡点,即所谓的“劣币驱良币”现象。假设利益主体是合乎理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现构造参与者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博弈模型,来分析其对信用品的选择行为。假设生产者有高质量和低质量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消费者可选择高价购买和低价购买两种策略,那么其博弈策略矩阵如图1(a>0)。图1中表格的第一个变量表示生产者的效益,第二个变量表示消费者的效益。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生产者生产的高质量和低质量的产品没有充分的信息,只从自身的效益进行选择,所以当生产者选择高质量策略时,那么消费者选择高价格获得的效益是a,选择低价格获得的效益是2a,所以,根据效益最大化原则,消费者必然选择低价格策略;同理可得生产者选择低质量策略,消费者仍然选择低价格策略,即不管生产者选择哪种策略,消费者都会选择低价格策略;对生产者也一样,不管消费者选择哪种策略,高价格还是低价格,生产者都会选择提供低质量产品获得效益最大化。从而最终达到的均衡状态是低质量-低价格(a,-a)均衡。由此可知,虽然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了最优选择,但对特色农产品市场来说却是一个最差的结果,即是所谓的“囚徒困境”,最终导致优质特色农产品被驱逐出市场,特色农产品市场处于一种低质量均衡状态。

2.2 品牌共有性影响特色农产品质量

由于地方特色农产品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很强的区域特色,一般是地名或该地区特色产业结合形成的,而且在该区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该地区生产经营者品牌集体行为的综合表现,如原阳大米,新郑大枣等[3]。因此地方特色农产品在某一区域内具有公共品牌的属性,即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使得地方特色农产品往往产生外部性。外部性是边际社会成本与边际私人成本的差异。当前者小于后者产生正外部性,反之,产生负外部性。地方特色农产品外部性的表现为:对于生产优质安全特色农产品的农户和企业,其行为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则该区域内生产经营该特色农产品的所有人都将受益,从而产生正外部性;然而由于监管不力,如果有经营者向市场提供低质量的特色农产品,其行为将会严重损害产品的形象,危害人们的健康,从而使该区域内所有经营该产品的企业都会受到牵连,品牌价值降低,整体质量受到影响,从而产生负外部性。

2.3 产业链过长增加特色农产品的质量风险

如今一种特色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诸多环节,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流通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最终的产品质量,再加上如今一些新技术的采用,新元素的添加本身也存在风险,使得不合格农产品出现的概率大大增加,威胁着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生产环节,生产者往往会加入更多的农药、增长激素、化学肥料等来提高产量,这些添加物不但破坏生态平衡,而且会造成有害化学物残留,导致长久的危害;在加工环节,一些厂商为了节约成本会减少设备和管理的投入,滥用一些添加剂如色素、防腐剂等,增加了特色农产品的质量风险;而在储存运输环节,由于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对非时令特色农产品需求的增加,将会增加农产品长距离运输中被污染及腐烂变质的可能性;在销售流通环节,由于特色农产品的保质期一般都不会太长,因此对库存环境要求较高,这也会增加特色农产品的质量风险。总之,特色农产品的产业链过长,从生产者到最终消费者的流通环节过多,大大增加了特色农产品质量风险概率[4]。

2.4 政府监管的低效率导致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堪忧

2.4.1 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处罚力度较轻,陈旧落后、重叠交叉和协调性不住等。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严重,尤其是特色农产品较一般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更高,因此质量认证工作的混乱和法律的不健全使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实施有效性低,也严重影响了其质量的监管。

2.4.2 对特色农产品的监管执行成本偏高 我国特色农产品监管执行成本较高,具体表现在:①由于农产品的信用品特性涉及的农产品中的微生物毒素、添加剂以及农药残留物,难以辨识,必须通过具有一定技术性和专业性的设备才能检测确定,而目前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分散,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度不集中,发展不平衡,这就使得政府实施监管的成本非常高,监管难度极大;②检验机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监测数据不共享,监测设备重复购置,又缺乏统一发展规划,从而增加监管成本;③监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检测设备状况是数量多而精密性与先进性程度不高,使检查效率不高而且影响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设,也大大增加了特色农产品检测执行成本。

3 地方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治理措施

1)促进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化经营。针对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共有属性及其产生的负外部性,鼓励企业积极注册自己的商标,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形象和特色,可以将区域品牌作为母品牌,同时设立自己的子品牌,母品牌可以突出区域共性,彰显区域特色优势,子品牌突出企业个性,这样既是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的利益得以体现,又可避免公共品牌的“株连”效应及负外部性的影响,还有助于相关部门的监管关及保持品牌质量的稳定性。

2)加强特色农产品的质量认证。质量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报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其他标准对供应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证。特色农产品质量认证可以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及其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传递产品信息及指导消费,有效解决特色农产品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优质优价,健全特色农产品的信用机制,将特色农产品的信用品特性转化为搜寻品或经验品,促进其质量信息的传递。

3)建设地方特色农产品行业协会或合作社,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通过建设特色农产品行业协会或合作社,对生产者进行培训、指导、管理和沟通协调等可帮助生产者获得更多的产品信息、技术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可以产生相应的规模效益和质量优势,减少产品进入市场的中间环节,提高生产效率。合作社也是连接行业协会与农户关系的桥梁,行业协会的相关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技术和市场信息通过合作社更好的传达给农户。利用行业协会或农业合作社的监管机制,可以弥补政府监管的局限性,节约政府的监管成本,从而更好的实现对生产者的行为监管,提高特色农产品的质量。

4)完善地方特色农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我国于2006年11月正式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律的出台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该法律的配套办法尚未出台,使具体的监管工作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农产品的监管法制化,才能有效地开展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同时还要健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特别是建立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包括生态环境标准、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和包装、储运及标识标准等,做到特色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都有标准可依。政府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但对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都要进行严密的监管,对生产不合格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者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5,6]。

总之,提高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应从完善市场机制和加强政府监管两方面共同努力,才能使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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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尹志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与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

[2] 罗 敏,李 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博弈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24):74-77.

[3] 周开宁,黄永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J].中共福建党委党校学报,2010(9):63-67.

[4] 鹿永华,辛德树,单洪国.柠檬市场与农产品安全[J].农业经济,2010(6):90-92.

[5] SIMON C.Supply chain management:An analytion framework for critical literature review[J]. European Journal of Purchasing & Supply Management,2000,6(1):67-83.

[6] 毛燕萍.我国地方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其治理[D].浙江金华:浙江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