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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金融化对国家粮食安全的影响研究

  • 投稿水水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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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然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2)

摘 要:粮食金融化会从粮食生产、加工和贸易等方面影响粮食供应。从发挥市场对粮食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完善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机制,引导新型粮食生产单位对冲粮食价格风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以提高粮食流通的效率等方面保障我国的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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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粮食金融化;粮食安全;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3-0171-02

我国粮食连续十年增产,但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全年粮食进口数量超过7000万吨,是历史上粮食进口量最多的一年,中国粮食自给率已经下降到90%以下,我国的粮食安全面临严峻考验。粮食金融化背景下粮食安全不再只是粮食供需问题,而是涉及到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各个环节,粮食产品的金融属性所引起的价格波动对粮食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积极应对粮食金融化,高效利用粮食金融市场才是新形势下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选择。

一、我国粮食安全现状探讨

1.新型城镇化逐渐减少了粮食种植面积

城镇化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未来20年中国的城镇化速度仍将居高不下,城镇化所需的建设用地将大幅度增加,必定会使部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粮食种植面积将不断减少。虽然中央提出了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但据国土资源公报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批准建设用地61.52万公顷,其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42.91万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达25.94万公顷。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数据,截止到2011年底,中国耕地保有面积为18.2476亿亩,若中国城镇化率的目标定为80%,我国的耕地形势将面临严重考验,即使政府转变土地利用与管理方式,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18亿亩的土地红线也很难保证。城镇化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耕地的减少在所难免,粮食种植面积也将会有所减少。

2.农场家庭经营模式导致主粮生产规模减少

根据农业部的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共有符合统计调查条件的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快速推进,为土地流转扫清了制度上的障碍,家庭农场的数量还将会出现井喷式增长。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将会推动农业商品化进程,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虽然家庭农场可以发挥规模经济,但其以追求效率最大化为目标,种植品种不再是依赖原有的种植习惯和政府的指导,而是取决于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在上述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6.7%;从事养殖业的有39.93万个,占45.5%;从事种养结合的有5.26万个,占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1.56万个,占1.8%。虽然我国粮食价格近几年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但其中大部分的涨价是弥补前期工农剪刀差的缺口,加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快速上涨,种植粮食的利润非常有限,农民仅依靠土地收益难以脱贫致富。而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赋予了农民更多的选择,农场会转向种植收益更高的其他非粮食农产品,或者转向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3.国际贸易规则的改变会对我国粮食进口产生影响

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等四国发起和美国正主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简称TPP)谈判正在进行。2013年6月,美欧正式宣布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简称TTIP)的谈判。这些新的贸易组织的谈判内容已超出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原有框架,尤其是关于农产品贸易的谈判内容更是各国近期博弈的结果,可以预见的以粮食净出口主导的TPP农业贸易谈判必定会使粮食净进口国处于不利地位。虽然TPP协议声称将采取开放的态度,欢迎任何APEC成员参与,非APEC成员也可以参与,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接收到谈判邀请,若我国被排除在TPP谈判之外,将来粮食进口将受制于新的贸易规则,我国必将支付更高的贸易成本。

4.消费粮食结构的转变增大了粮食的消费数量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粮食消费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由主要消费粮食转向主要消费动物性食物为主,而养殖业的饲料主要是原粮,将消费更多的粮食,这对于我国农业生产、贸易和粮食安全都将产生显著影响。因此,不难理解为何我国粮食十连增的同时进口数量仍呈上升趋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肉类需求不断增长,必然会提高对原料的消费数量,国内粮食增产的数量已远不能满足对作为饲料的原粮的需求,粮食对外贸易依存度不断提高,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粮食金融化对粮食供给能力的影响分析

1.适度粮食金融化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

粮食生产是决定粮食产量的决定性因素,粮食单产和播种面积共同决定粮食产量,适度粮食金融化可以促进粮食生产企业发展,提高科技投入,规避价格风险,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稳定粮食生产。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生产资料和人工费用的增加,粮食种植的成本在不断增加,而粮食的价格并没有与成本同步提高,使粮食生产利润越来越低。不仅如此,粮食价格波动幅度越来越大,种植粮食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随着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全国推开,土地集约化经营将产生规模效应,然而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粮食金融市场更不能满足农业的需要,大量农产品还没有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其他的粮食金融衍生品更加缺乏,从而导致农户无法通过粮食金融市场分散或规避粮食价格风险,无法保证稳定的收益。

2.适度粮食金融化有利于保障粮食流通

卖粮难一直是困扰粮农的一大难题,粮食流通领域的粮食金融化程度过低是主要原因。粮食金融化程度过低还会导致粮食流通领域无法分散和规避价格风险,直接影响到粮食收购供应。粮食金融市场为粮食流通企业提供了规避价格风险的平台,粮食流通企业可以借助期货、远期等金融工具对冲粮食价格风险,获得稳定收益,从而保证粮食收购;另一方面,通过成立专项基金,培植粮食流通企业,扩展粮食储藏容量,也有利于保障粮食流通。

3.适度粮食金融化有利于促进粮食贸易

适度粮食金融化可以培植出更多管理水平高、效益好的民营粮食进口企业,节约进口成本,提高粮食供应效率。2013年我国三大主粮进口猛增,据海关总署统计,玉米、小麦和稻米进口关税配额总量提高至2215.6万吨,关税配额数量的具体分配情况为小麦963.6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90%,玉米720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60%,大米53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50%。从以上数字看,国有企业占有了大部分粮食进口配额,显然违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这一准则,也不利于培育有竞争力的粮食贸易企业。

三、粮食金融化背景下提升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建议

1.发挥市场对粮食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

发达的粮食金融市场是粮食产品对冲、规避价格风险的基础。我国应扩大粮食期货市场交易规模,开发新的粮食交易产品,完善粮食期货交易机制,加强粮食期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的行为,保证粮食期货市场稳定运行,使其成为粮食生产、流通和加工企业进行套期保值和对冲的主要场所。除了期货外,粮食金融市场从业者应加快金融创新,开发新的粮食金融衍生品,满足不同类型市场交易者的需求,分散粮食生产、流通及加工环节的风险,保证粮食安全。

2.完善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机制

加大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保证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较低,对地方经济的贡献非常有限,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期相对落后。若不能对其进行利益补偿,必然会影响粮食生产与供应,威胁粮食安全。国家应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对粮食主产区的县或镇进行奖励,在此基础上,根据粮食的生产能力及粮食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测算安排转移支付额度,缩小粮食主产区与工业相对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差距,保证粮食主产区稳定粮食产量。在土地流转背景下,家庭农场逐步取代农户成为粮食生产的主体,政府应与时俱进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安排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3.引导新型粮食生产单位对冲粮食价格风险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基本完成,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制度性障碍基本扫除,家庭农场作为新型生产单位承担粮食生产工作。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家庭农场单位产生较单个农户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不仅有利于对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的投入,也有利于提高田间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了单个农户抗风险的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需要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除了传统意义的粮食金融市场,还应大力发展微型金融机构,为家庭农场提供信贷、担保和保险等金融服务。

4.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以提高粮食流通的效率

建立一个网络齐全、功能完备、交易灵活、高效统一的粮食市场体系迫在眉睫,建立粮食收购基金,培植大型粮食收购企业,规范粮食流通领域的购销行为,是提高粮食流通效率的必由之路。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基础上,在粮食主产区设立现货交易所,信息共享,交易互动,形成全国统一的粮食交易平台,政府统一为家庭农场进行培训,鼓励其进入两个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交易,使两个市场形成的期货和现货价格能够反映各个粮食品种的供需。成立专项基金,扶持壮大多元市场主体,拓宽农户及家庭农场粮食销售渠道,解决卖粮难问题,并出台政策法规,打击囤积居奇恶意哄抬粮食价格的投机行为,打破地方保护,消除区域流通壁垒,促进粮食在全国自由流通。

5.利用贸易新规则稳定粮食贸易价格和数量

随着粮食依存度的不断提高,在新的国际贸易环境下,我国政府应积极应对,与粮食生产国进行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利用新的贸易规则稳定粮食进口数量和质量,降低粮食进口成本和风险。近几年来,WTO 多边贸易谈判进程进展不够顺利,一些国家开始进行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成立区域性贸易组织,新一轮区域贸易自由化浪潮逐步兴起。目前,国际上已形成了TISA、TPP、TTIP 等贸易组织,虽然谈判还没有最终完成,但进展速度较快,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不同贸易体系下的谈判内容不尽相同,但都强调贸易与投资并重、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相关联,而且高标准的国际自由贸易协定在框架、内容、要义等方面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与规定。在原有WTO框架下,美国、加拿大和欧盟就已利用贸易规划进行不公平的补贴和出口倾销,其跨国粮食企业垄断了粮食贸易和种子,操纵粮食价格。为了我国长期的粮食安全,政府还应提高粮食进口关税,保护本国农业,降低粮食对外贸易依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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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奚宾.粮食金融化背景下粮食安全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2013,(1):7-9.

[2] 杨军,程申,杨博琼,王晓兵.日韩粮食消费结构变化特征及对我国未来农产品需求的启示[J].中国软科学,2013,(1):24-31.

(责任编辑: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