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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美德伦理与古希腊美德伦理之比较

  • 投稿皮皮
  • 更新时间201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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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比较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学与古希腊美德伦理学之间的差异性、相似性和所面临的困境。在差异方面,两种美德伦理类型具有展开路径不同、成德践行的内在动力结构不同以及思维方式不同。在相似性方面,两种美德伦理类型都确定道德可教并强调德行教化的意义,两者在个体成德践行的具体途径或方法上都选择中庸。在困境方面,两种德性观都面临理论和现实的挑战。对于古希腊美德伦理学,这种挑战主要是道德相对主义和自然主义;对于先秦儒家伦理学,则是其依附的礼制被边缘化和传统文化价值的失落。

关键词: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古希腊美德伦理;比较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5-0066-03

先秦儒家伦理学与古希腊伦理学作为不同地域形成的两种伦理类型,差异的存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同为古典美德伦理学,两者之间又具有明显的相似性或同质性。并且,无论是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学还是古希腊美德伦理学,在当今时代都面临着巨大困境。

一、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学与古希腊美德伦理学之间的差异

“Virtue”的西语含义与中文“美德”一词的汉语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古希腊人对“美德”的理解具有实质性的价值内涵,相当于汉语中的“卓越”“完善”“优秀”等概念,而且这一概念的实质性价值往往与特定人的特定社会身份具有直接联系。如智者的美德在于智慧的表现;士兵的美德在于勇敢的表现等等。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所说的“卓越”或“完善”并不完全是某种道德形而上学的理想境界,因为每一种美德总是与人的具体生活特性或社会身份相关的,换言之,美德总是与个人的生活特性相关,意味着他实际行为的恰如其分,尽职尽力。著名伦理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开列几十种美德,并指出达成这些美德的基本方式,即“中道”。

汉语“德”字早见于《周书》,金文从直、从心。在词源意义中,“德”与“得”相同,所谓“德”者,更多是指“心得”“成德”。“道”“德”连缀,便有内得于心于己,外得于道义的双重意味。孔子所言“主忠信,徙义,崇德也”(《论语·颜渊》)[1],就是这个意思。由此可见,先秦原始儒家孔孟道德更重心性的内修圆满,古希腊美德伦理则较重行为的外显成就,兼备儒家伦理中内修与外达的综合性含义。但是,古希腊人的德性内成与德行外达,并不完全等同于中国传统儒家美德伦理的“内圣外王”,总体上看,古希腊的美德伦理与先秦儒家的美德伦理在精神气质与表达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1.两种美德伦理类型的展开路径不同

先秦儒家美德伦理的前提预制是自然人伦的,因此它遵循着以先天性的“亲亲人伦”为第一解释语境,由“人仁本心”到“人伦”“人事”,再到“世事”“物理”的递进思路。因而,在这种解释框架内,“孝道”便成了“人道”的第一要义,遵守人伦道德规范便成了最基本的道义要求,所谓的“亲亲人伦”也就成了个人道德实践的第一场所。

与之不同,古希腊人从一开始便缺少这种亲情人伦的道德关切,即便有所关切,也是要么作为个人感情和心理展现的中介,要么成为表现个人某种特殊美德的叙述语境。从“英雄时代”到古希腊中后期,古希腊人更多是关注诸如人际间的“友谊”“信任”“忠诚”和个人“智慧”“勇敢”等美德价值的实现。其个人美德实践的语境,多是战场、运动会和其他形式的集会、学园、政治论辩等。更进一步而言,因此也是其理论思考由个人心性的美德伸展到公民美德层次。换言之,古希腊的美德伦理更具有社会价值观的精神气质,而中国古典儒家的美德伦理更具有亲情人缘关切的精神气质。

2.两种美德伦理类型成德践行的内在动力结构不同

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学的成德实践表现为一种互动贯通,而古希腊美德伦理学更多表现为一种二元对立。从义理上看,在成德践行以达至至善(天道)的过程中,人始终与外在的天命(天道)有着良好的互动。天命(天道)作为人之本性乃至德性的赋予者,在人“择善固执之”的过程中,始终与人的善观念有着良好互动,人之达至至善也是一个“发明本心”,去除遮蔽的过程,可以看作是一种德性的动态化[2]。从社会实践上看,万俊人教授将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学成德践行的内在动力称为“协和”(harmony)[3]90。如前所述,先秦儒家美德伦理的基本语境首先是“亲亲人伦”,事实上,早在周代以前,美德实践就具有一种协和功能。如在记述尧帝时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典籍《尚书尧典》中,便有“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的记载,其“亲”字表明早在先秦之前,人们便已意识到“明德”之行的基本宗旨在于协调和改善亲族、君民、邻里之间的关系,以至和谐。故陈来教授断言:“明德的社会功能是亲睦九族、协和万邦,求得世界的普遍和谐。《尧典》中已体现出中国文化注重明德与协和的价值指向”[4]。

相比而言,古希腊的美德伦理从一开始便显示出某种二元对立的内在张力。如在作为原始宗教文化的古希腊神话中,酒神狄奥尼索斯所传达的“激情(酒神)精神”与太阳神阿波罗所代表的“理性精神”之间的基本对立,同时构成了古希腊悲剧的内在核心。并且影响了其后的古希腊哲学家,沿袭这一思路来构建其道德哲学。苏格拉底对拒绝越狱的辩护,柏拉图关于理性驾驭欲望和意志的比喻,亚里士多德避免“两极”而选择“中道”的幸福主义美德伦理,无一不印证这一二元对立的思路。古希腊美德伦理的这种二元对立思路,揭示了人类理性和行为的内在矛盾,同时也解释了人类德行践行固有内在紧张,即灵魂与肉体,理性与激情或欲望的内在张力,最终形成了古希腊美德伦理关注人性与品格的内在冲突与外在完善的双重化特征。这一特征使得古希腊美德伦理对人类的品行做出两分对比的辩证理解,既看到彼岸的理想性或目的性价值,又看到此岸的世俗性或手段性价值,从而丰富、扩展其伦理理论的思想张力和道德评价的价值宽度。

3.两种美德伦理类型的思维方式不同

主智与主情是两者思维方式的最主要差别。可以说,理性主义是贯穿古希腊美德伦理传统的一条基本主线。尤其是在苏格拉底以后的伦理思想中,理性在美德伦理解释和美德践行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一方面,尽管灵魂与肉体的二元张力并未消除,但是化解这一内在张力的基本方式已被普遍理解为一种理性化或合理化的方式,面对灵与肉的交战或情理冲突的事实,决定了人们必须寻求一种解决矛盾、化解冲突的合理方式,这就是道德和理性的寻求,也是一种理性的论证。这种道德和理性的寻求或道德理性论证方式甚至也一直是主导着整个现代西方伦理学发展的基本思维方式。另一方面,尽管情感和肉体欲望的满足是个体幸福的实质内容,但古希腊美德伦理相信人的灵魂、精神和理性才是美德或德性的最终归宿。当赫拉克利特谈到“道德”乃是人之“寓所”的原始本义时,实际也道出了古希腊人对道德的基本理解,这就是,把道德看作是人的灵魂或精神的“所在”。而人的灵魂在道德这一寓所的安顿,同时也意味着人的理性和精神对道德人生的根本意义。

对照古希腊美德伦理的主智主义倾向来看,中国古代儒家的美德伦理则表现出较为突出的情意论倾向。一方面,人的心情和意念被看作是人美德生成的原点,如先秦以前出现的“四德”“九德”,先秦儒家提出的“仁义礼智信”“三达德”等,都把人的美德的产生基础定位在个人的内心情感和意念动机方面。另一方面,在先秦儒家的美德伦理甚至是整个儒家美德伦理传统中,个体美德的实践,都是首先在“亲戚人伦”的文化情境中展开和达成的。因此,人伦亲情、人情人意自然成了个体德行的基本因素与主导因素。

当然,古希腊美德伦理的主智与中国先秦儒家美德伦理的主情之间的区别,不能看作是一种绝对的差别,主智不代表废情,反之亦然。古希腊人所信奉的“高尚的灵魂寓于健壮的体魄”的德行理想和中国先秦儒家所创造的“德智双修”之成德之道都表明了这一点。

二、先秦儒家美德伦理与古希腊美德伦理之间的相似性

在我们辨别两种古典美德伦理之间的主要差异时,我们更应该求同存异,耐心发现它们之间的相似性或同质性。

第一,确定德性可教并强调德行教化的意义,是两者共同的思想倾向。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先秦儒家还是古希腊哲人,身兼哲学家与教育家双重身份的不胜枚举。且无论在先秦时期的中国还是古希腊时期,教育都不仅是传播知识技术的文明方式,更重要的是教化人心、改善人德的基本方式。笔者认为出现这一相似情况的文化成因是,古希腊和先秦儒家都持有一个基本的理论确信,那就是,人类的智慧或知识与其美德或德性在根本上是相辅相成、不可偏颇的基本方面。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著名命题与孔子“文、行、忠、信”“四科”的教育制度设置,都是基于这一共同的确信。

第二,两者在个体成德践行的具体途径或方法上,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中庸,提出了“允执中道”的道德原则。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阐述中庸时,提出了两层含义:一是就事物自身而言的中间,我指的是至两个端点距离相等的中点,这个中点于所有人都是可以找到的[5]1105a,30-34;二是那个既不太多也不太少的适度,每个人都可以找到[5]1105a,30-34。第一个是算数比例上的适中,第二个是伦理意义上的适中。对于第二种适中,亚里士多德又给出了两个具有张力的定义:一是德性在两种恶即过度与不及的中间[5]1107a,2;二是德性与感情和实践相关,感情和实践中存在着过度、不及与适度[5]1106b,16-17。德性从其本质来说是中庸,但从最高善的角度来说,它是一个极端[5]1107a,6-8。

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儒家伦理学对“中”的定义也是从算数意义与几何意义上的中开始,“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6]32。同样,这种中庸还具有伦理意义。“中庸之道”亦被认为是儒家伦理学的行事精髓。“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6]34。孔子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6]17。中庸是至德,是君子行事的准则。与亚里士多德相似,在《中庸》中对“中”也存在具有张力的两种定义。其一,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过犹不及”[7]22。在界定德性贤德时,过犹不及是衡量一个品质是否为德性的标准。其二,“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7]68。君子最重要的品质是义,即正确、适宜。

“允执中道”可以看作是两种美德伦理传统的成熟与智慧的标志,而且可以看作是两者所共享的观念,也是两个美德伦理类型有可能会通兼容的重要方面。在当今文化多元论的语境中,这种价值观念的共享与相容前提下的会通,将是不同道德文化传统之间展开现代对话的重要资源和契机,尤其值得我们珍惜[3]93。

三、先秦儒家美德伦理与古希腊美德伦理面临的困境

进入现代社会之后,随着世俗化的“祛魅”,宗教的权威已被颠覆,权威与神灵无法继续为伦理道德乃至政治权利提供合法性的基础。现代性的进步、理性的扩张,在给我们带来预想的成功与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现代性道的谋划”的失败,现代人始终未能确立起现代道德精神的生长点。当代伦理学家麦金泰尔指出:“当代道德危机是道德权威的危机,人们无从找到这种合理的权威。而这种权威危机的一个深刻的现代社会根源在于:道德行为者虽然从似乎是传统道德的外在权威中解放出来,但是这种解放的代价是新的自律行为者所表述的任何道德言辞都失去了全部权威的内容”[8]9 麦金泰尔由此认为,克服现代性道德危机的唯一出路,就是诉诸注重“美德”的古代道德传统,就必须回到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学。然而,美德伦理学的复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作为最早发源于中西的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和古希腊美德伦理学,两种德性观都面临一些理论或现实的挑战。对于古希腊美德伦理学,这种挑战主要是道德相对主义和自然主义;对于先秦儒家伦理学,则是其依附的礼制被边缘化和传统文化价值的失落。

在古希腊美德伦理学中,对至善的认识主要是通过人的理性指引。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可以看作是古希腊美德伦理学的代表作。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们主要是依靠人的理性知识去认识至善,道德主体在理性的引导下形成良好习惯,当德性内化为人的第二本性后,有关善的知识便可获得。对于善的知识的判断、分析,皆诉诸人的功能。但是,任何关于善知识的判断,如果仅仅局限于行为主体自身的判断,都会受到普遍性的责难,因为仅仅出于某个行为者个体有限的善的知识的判断,这一判断是难以达致普遍性的,难免有失公允。通过个体理性所达致的善的知识,不论是相对于不同的理性主体、行为个体,还是相对于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都使得古希腊美德伦理学面临着道德相对主义的挑战。现今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中提出的主体间性理论可以看作是对这一困境的解决方案。

古希腊美德伦理学自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功能论证开始,便确证了有序的宇宙观。认为宇宙的万事万物只要恰如其分地发挥自己的功能,运用自己的特殊能力,就可以达到目的王国。这种目的王国,依赖于理性运行,具有等级。自然法思想便是在这种宇宙观的基础之上形成。很多自然法思想是亚里士多德式的,承认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学说,认可每个人都有目的的,即作为人类生活的自我完善。从而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基础上,演化出了伦理自然主义。但是,摆在伦理自然主义面前的最大挑战是:是否能从事实性的实然推导出规范性的应然。换言之,如何从自然善的描述性命题推导出人类善的规范性命题。

按照亚氏的观点,道德行为的正确性是根据自然善来定义的,正确的行动并不都能按照普遍的规则来把握,即依据自然善给出的行动多为符合人类理性的行动。但是当每个行为主体都在依照自身的理性去行动时,必然会出现与他人产生冲突的情况。为了克服这种情况,就需要一些基本的规则来协调各种行为。但事实上,规则并不能够协调所有的矛盾冲突。因此,古希腊美德伦理学到中世纪时期,基督教思想家在自然法则的基础上引入了上帝的概念。从此,对上帝律令的服从引申为“应该”,这种“应该”进一步演化为“道德义务”。现代道德伦理学的重心逐渐转向注重道德义务的规范伦理学[9]45-47。

在先秦儒家伦理学中,对至善的认识主要是通过情感式的体悟,即修身养性。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10]108在“诚”的情感体悟过程中探寻“君子之道”,进而通晓“天之道”。对“诚”规诫即是“礼”,唯有克己复“礼”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仁”。在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学看来,关于善的判断权在天命之中,而不在人的手中。人作为“礼”的践行者,不断在“诚”中感受天命。天命之性成为人道德原则的核心,不断充盈着生存之境的善的观念。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学与古希腊美德伦理学最大的区别即在此。

先秦儒家美德伦理学在现代社会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礼”正在逐渐面临边缘化。“礼”没有了宗教仪式作为基础,在现代社会并不具有古代社会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儒家以情感式的方式追求天命并不具有普遍性。尽管现代人在追求天命时,依然拥有宗教情怀,但是这并不被视为一种有效的追求方式,因为近代伴随着外来文化的介入和新文化运动所带来的“打倒孔家店”,先秦儒家这种虔诚祭祀的情怀逐渐被理性所削弱乃至消失。敬重之情的消逝,对传统文化的无所畏惧,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注重规则实效的规范伦理学。

但是,当今盛行的现代规范伦理学也已经暴露了自身的局限。离开了人类道德生活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去解释道德,使这种解释成为无传统、无根源的主观解释;离开了人类道德生活的内在目的意义和品格基础,使道德成为纯粹外在的规范约束。事实表明,现代规范伦理在很大程度上冲淡了道德的价值本性、历史本性和人学本性,产生了自身难以克服的理论困境和实践困境。因此美德伦理学的复兴势在必行。尽管现代人无法回归到古代社会,但是对不同类型的美德伦理的分析,对德性结构的明了,对德性本质的思考,可以帮助我们确立伦理坐标,臻至德性生活。总之,如何使伦理生活更加有效,是我们进行伦理思辨的旨趣所在,这种现实关怀也是伦理学复兴的重要目标。代写论文Dylw. net

参考文献:

[1]孔子.论语[M].张燕婴,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

[2]韩燕丽.中西德性观之比较———以《尼各马可伦理学》与《中庸》为例[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6(3).

[3]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尚书[M].葛平,注,释.北京:中华书局,2009.

[5]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