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我国将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
近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国将抓紧启动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Vl1标准制订工作,力争2016年底颁布,并于2019年实施。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日前印发了《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国将参考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台我国实际,加快油品标准制修订步伐,完善标准体系。2015年6月底前发布新的普通柴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尽快发布第五阶段车用乙醇汽油标准(E10)、车用乙醇汽油调台组分油及生物柴油调台燃料(B5)标准。尽快修订出台船用燃料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力争2015年底前发布。万案明确,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11个省市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l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东部地区重点城市供应与国I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17年7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IV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IV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与国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标准普通柴油。
2016 -2020年将继续实施新能源车推广补助政策
据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发布通知,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通知指出,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技[2014]35号)等文件要求,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簧。
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逞坡。2017- 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 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全国六地试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
保监会近日公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推广阶段,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方案》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改革内容星体化、明晰化、精细化,使改革各项举措更具操作性、针对性和现实性,确定试点地区及改革步骤,扎实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