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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物流供需企业间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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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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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宏 李红梅 杨佳琦

摘要:第三方物流与物流需求企业合作过程中存在机会主义行为,为了提高服务商的服务水平,减少第三方物流服务过程中的负面效应,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物流供需方之间的动态博弈树,加入监督、惩罚因素,求解出二者之间的子博弈纳什均衡。最后通过进一步考虑合作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构建混合策略下的动态博弈树,从而可以进一步激励第三方物流为物流需求企业服务。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委托代理;混合策略;博弈树

引言

由于国内第三方物流发展的不完善,相关物流法律法规不健全,第三方物流提供的不合格服务会给物流需求企业带来损失。以往的研究往往是基于零和博弈的基础,通过监督机制的构建解决二者之间的博弈困境。

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通过纯策略,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求解,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两者之间的困境,使第三方物流的行为符合物流需求企业的利益,还可以达到激励第三方物流的效果。

1、模型的构建

1.1 模型假设

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间的博弈中,第三方物流的选择策略行为有(接受,拒绝),若选择接受,则物流需求企业可选择对其监督或不监督,在物流需求企业的(监督,不监督)策略下,第三方物流则考虑(努力,不努力),双方的策略选择主要依据成本与收益的大小。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之间的博弈是典型的委托代理模型,模型基本假设如下:

假设1: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的行动在时间和信息上是一致的;

假设2:物流需求企业支付第三方物流的固定服务费用为P;假设3:当第三方物流努力服务时,物流需求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为V0,当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努力服务时,物流需求企业所获收益为V1;

假设4:第三方物流企业努力的成本为C1,不努力的成本为C2;假设5:物流需求企业对第三方物流的监督成本是C0,监督成本小于由于第三方物流不努力而使物流需求企业遭受收益减少的份额,即C0<V0-V1;

假设6:当物流需求企业对第三方物流进行监督时,发现物流需求企业不努力,则对其进行惩罚,惩罚金额为F,惩罚金额要大于第三方物流节省下来的成本,即F>C1-C2,但要小于去除不努力成本的收益,即F<P-C2。

注:Q代表物流需求企业,L代表第三方物流企业。

1.2 博弈树的构建

根据上述假设,我们得出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如图1所示。

我们采用逆推归纳法求解上述动态博弈问题的解。求解过程如图(1)、(2)、(3)、(4)所示。

通过逆推归纳法,我们最终得出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的最优策略组合,即子博弈纳什均衡为:物流需求企业委托任务给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接受任务,物流需求企业对其进行监督,在监督环境下,第三方物流努力提供服务。

2、混合策略求解

上述模型建立的基础是第三方物流(代理人)与工作成果之间有确定性的对应关系,也就是努力会带来合格的服务,不努力就会造成服务的不合格,也就是纯策略模型的求解问题。但是实际中,如果物流需求企业(委托人)对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有完全监督的情况下,通常是根据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情况而不是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只要不努力就对其进行惩罚,只要努力哪怕服务结果不合格也不会受到惩罚,这就意味着不确定性的风险由物流需求企业承担,风险与第三方物流的行为无关;如果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成果有不确定性,物流需求企业无法监督第三方物流的工作,那么物流需求企业无法根据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情况支付报酬,只能根据其工作成果支付报酬,也就是不管第三方物流是否努力,只要服务结果不合格就要对其进行惩罚。

根据以上分析,这样的博弈均衡解将是混合策略。由于双方合作关系存在风险性因素,那么我们在上述纯策略假设的基础上添加不确定性的假设因素,如下所示:

3、结论

本文构建的纯策略下的物流供需企业间的博弈树,可以解决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之间的策略选择问题,但实际工作中掺杂着风险因素,在纯策略基础上通过构建混合策略下的博弈树,可以帮助物流需求企业促使第三方物流的行为符合自己的利益,双方子博弈达到纳什均衡,同时,该模型还可以起到激励第三方物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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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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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乔永胜.第三方物流合作关系的博弈分析[D].2013.6.

[5] 倪娟.物流企业战略联盟合作博弈分析[J].2012.10.

作者简介:

刘宏,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李红梅,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杨佳琦,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