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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汉工程荆州段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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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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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建生 程 磊 陈崇德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 湖北 荆门 448156)

摘 要:依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施工监理二标质量控制与检测实践,对质量检测的目的、方法、形式,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检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检测,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可为类似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提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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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引江济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南水北调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4.040

1 概述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从长江荆江河段引水到汉江兴隆河段,工程区域地跨荆州、荆门、潜江等市。渠道全长67.23km,设计引水流量350m3/s,最大引水流量500m3/s。施工监理二标位于荆州市境内,渠道桩号4+100~27+050,建有倒虹吸12座,分水闸2座,泵站1座,渠线长22.995km。

2 质量检测的目的、方法、形式

(1)目的。包括:判定工程产品、原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标准;判定工序施工是否正常,测定工序能力,进而对工序实行质量控制;判断工程产品的质量等级;判断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准确性程度。

(2)方法。包括:①施工质量检测的主要方式。自检—即施工作业班组的自我质量检查,包括随时检测和一个单元(工序)过程完成后提交验收前的全面自检。可以使质量偏差及时得到纠正,持续改进和调整作业方法,保证工序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可保证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互检—即相同工种、相同施工条件的作业人员,在实施同一施工任务时相互间的质量检验,对于促进质量水平的提高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专检—即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只有专检合格的施工成果才能提交监理人员检查验收。交接检验—即前后工序或施工过程中专业之间进行施工交接时的质量检查。通过施工质量交接检验,可以排查上道工序的质量隐患,有利于控制后道工序的质量,形成层层设防的质量保证链。②施工质量检测的方法。目测法—即“看、摸、敲、照”的检查方法。量测法—即使用测量仪器进行量测,获得质量特性数据,分析判断质量状况及其偏差情况。试验法—即使用试验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有些质量特性数据必须通过试验才能获得,如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抗压、抗冻、强度指标的检验等。

(3)形式。包括:业主及监理处的质量检测—业主或监理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时所进行的检验。这种检验是以满足合同要求为目的而进行的检验,它是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及工程质量实行监督、控制的主要形式。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三方依据国家的技术标准、规程及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条例等,对工程质量及有关各方实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是强制性执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即“三检”制(初检、复检、终检),一般情况下,由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是质量控制、监督检验的基础。跟踪检测—跟踪检测是指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时,监理人员对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

3 质量检测

3.1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检测

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关键岗位施工人员到位情况;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原材料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后的需求;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或委托检测单位的情况,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后的需要;测量基准点的复核和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置情况;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及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风、供油及其他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情况;附属工程及大型临时设施,防冻、降温措施,养护、保护措施,防自然灾害预案等准备情况;是否制定了完善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或计划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要求进行的施工工艺参数试验结果是否经过监理处的确认;施工图及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其他施工准备工作。

3.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检测

(1)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测。包括:审批承包人采购申请计划,对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检查。必要时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并决定同意采购与否;验证到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或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监理处的监督下运出现场,试验合格的方可入库或直接用于工程;在施工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检查;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存放、保管、使用条件及防护措施进行监控,对储存失效的材料及时进行清除,确保各类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工程;施工单位应按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处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包括:水工金属埋件、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按合同规定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对设备安装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交底,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做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3)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规范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作好书面记录,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处复核;监理处根据抽检资料核定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应书面记录备案,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并在相应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注明。

(4)工程质量外观质量检查。包括:单位工程完工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现场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5)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包括: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4类。质量事故发生后,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责任者,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发生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但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定为合格),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处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3.3 质量检测点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检验对象的重要程度,将质量检验对象区分为质量检验见证点和质量检验待检点,并实施不同的操作程序。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见证点质量检验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见证、观察和检查承包人的实施过程。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未能在约定时间到现场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有权继续施工。

监理工程师到场见证时,应仔细观察、检查该质量检验点的实施过程,并在见证表上详细说明见证的建筑物名称、部位、工作内容、工时、质量等情况,并签字。

(3)待检点。对于重要的质量检验点,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监督、检查,这种质量检验点称为待检点。主要是隐蔽工程覆盖前的验收和混凝土工程开仓前的检验等。

3.4 原材料质量检测监理应注意的问题

(1)材料验收程序。包括: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分批填报材料报验单并附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查验资料。监理人员收到材料报验单后应认真核对,并检查以下证件是否齐全:出厂合格证、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砂、石料等实验报告(进口材料还须有商检证明);采用新材料、新制品应有技术鉴定文件,出厂的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2)材料验收及存放要求。包括: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为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或入库;施工单位试验室或受委托的试验室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室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在征求建设单位、质监站意见后确认;试验人员具有检验员证书;量具、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校定,原始记录、出具的检验报告应符合规程、规范;原材料的产地、厂家、品牌、品种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出专项说明,经审批后才能采购使用;经检验质量不合格、证明文件不全、资料技术指标不明确或未达到标准要求、实物与资料不符的材料,均为不合格材料。监理工程师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运离施工现场,并做好相应资料记录;抽样检验成果未取得监理人员签字的材料,均不得使用;监理工程师对已检验为质量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等,根据它们的特点对其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实行监控;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准备的各种材料存放条件及环境,如果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存入后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质量再次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格者,则不准使用。

3.5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应注意的问题

3.5.1 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配置

包括: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和规范规程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它可以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施工单位委托并报项目监理处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所有从事质检的人员均需经过培训和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其检测试验室的建立与设置计划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处审批,至少应有以下内容: 检查试验室配置计划、检查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质证书、承担业务范围及计量认证文件等的复印件)、检查试验室主要人员配备情况、检查试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仪表的率定及检验合格证、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和报表的式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处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测试验室发生变更时,施工单位应提前7d,将检测试验室变化的计划报送项目监理处审批。

3.5.2 施工单位的检测与试验工作

(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工作: ①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对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土石料场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提出检验报告送项目监理处审核,以避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②施工准备阶段试验。包括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级配、配合比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通过试验提出用于实施的作业参数与控制措施报项目监理处审批。③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以及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取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应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补检,直至合格为止。④检测资料记录与整理。收集和分析各项检查、测试和检验原始记录,提供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检测资料。

(2)施工过程的检验工作: ①单元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和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自检,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提供必需的检测数据。②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证,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送有关资料。③项目监理处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将尽可能前往现场进行抽查或抽验。如果超过24h监理工程师仍未到达现场、或未提出任何异议,施工单位可认为监理工程师已承认报验结果。对于隐蔽工程和建基面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要经过监理、业主、设计联检进行确认。④如果监理工程师经审核报验表报和有关资料、或经现场检查确认不合格的部分,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或返工,然后重新履行上述程序直至达到合格签证为止。

3.6 常用材料的检测、试验

(1)常用材料的检测见表1。

(2)常用材料的试验见2。

(3)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有:水泥质量检验、砂与石质量检验、钢筋质量检验、钢筋焊接质量检验、回填土质量检验、砖及砌块质量检验、砂浆质量检验、混凝土质量检验、掺合料与外加剂质量检验、防腐检测、焊缝质量检验等。

4 结语

在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采用相应的检测方法,通过量测、试验等手段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判定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和评定施工质量等级。对于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有效评价、分析和提出改进质量控制的措施,把关质量,纠正与预防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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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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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