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琴
◆山东省淄博市万杰朝阳学校 王世敏
【摘 要】在整个社会群体中学校教育成为“弱势”,教师对“问题学生”觉得越来越没办法,尽量少管,有时甚至是采取回避的态度。基础教育中惩罚是教育的一种形式和手段,“问题学生”的教育离不开惩罚手段。在实施惩罚教育中应该注意掌握好惩罚的“尺度”,防止出现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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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问题学生”;教育;惩罚;手段
中图分类号:G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4)27-0130-02
伴随着现代社会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中小学教育普遍提倡“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激励教育”等,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同时,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惩罚成了打骂体罚的代名词,尽管“重教轻罚”已成广大家长的共识,但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认为教育离不开惩罚,“问题学生”的教育更离不开惩罚手段。
一、关于“惩罚”一词的含义
1.《辞海》中的解释。惩:①戒止。如惩前毖后。②惩罚,惩戒。③苦于;罚:①罪。②处分犯罪或犯规的人。如:惩罚,处罚,罚球。③出钱赎罪。④鞭鞑。⑤诛伐。
2.《新编字典》中的解释。惩:①警戒,鉴戒,惩警。②惩办,处罚,惩罚,惩戒;罚:处罚,挨罚,罚款,赏罚分明,罚点球。
3.《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惩:①处罚。②警戒,惩罚,处罚;罚:处罚,惩罚,赏罚分明。
由此可知,惩罚就是因违犯规章制度而接受的一种处罚和惩戒、警诫形式,也可以理解为,人们要为自己的过失而承担的一种责任,教育惩罚就是让青少年学生从小就有一种为某件事情而应该承担的态度和责任。
二、惩罚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
有人说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在我国古代,最早的教育机构私塾里的“先生”都有一把戒尺。学生顽皮、不读书、不背书都要遇到“打板子”的。但是它通常是不用的,只是起着一种警诫或警示的作用,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记载的“先生”就很少使用戒尺。
教育是唤醒、激励和鼓舞人的艺术。当一个学生违犯了制度,要惩罚他,先要在尊重的基础上肯定他是一个好孩子,然后再指出他的错误行为及这种错误导致的结果。当然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上的虐待、歧视,让人觉得难堪,没有脸面。惩罚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目的,应该是让学生为自己的过失负责。其实,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犯错的时候,其内心都有一种为接受惩罚而做的准备,这是一种心理需求,为自己的过失感到愧疚并承担责任,取得心理上的平衡。一般来说,学生犯错的时候恰恰是进行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牢记终身,所以要抓住时机进行惩罚教育。
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12岁的少年,在院子里踢足球,把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邻居说:“我这块玻璃是好玻璃,12.5美元买的,你要赔钱。”在当时12.5美元可以买125只鸡。这个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说:“你踢碎的你就赔。没有钱,我借给你,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2.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子长大后成了美国的总统,就是里根,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三、“问题学生”教育过程用惩罚要有“度”
现在的中小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到大倍受周围亲人的呵护与溺爱,他们自我中心意识非常强,自私任性,与人交往缺少无私精神,言行举止不文明,不知道珍惜社会劳动成果。主观上怕苦怕累,缺乏刻苦努力学习的精神,听不进老师的教诲。更有顽劣成性者,不完成作业、旷课、逃学、扰乱课堂秩序、违反校规校纪如家常便饭,我行我素,甚至公然顶撞老师,无理取闹。教师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他们犹如隔靴止痒,对他们采取点严厉措施吧,还有《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约束,怕落下挖苦、讽刺、侮辱、体罚学生之嫌。迫使很多教师选择了消极回避的态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家长也是有责任的。有的家长不配合学校工作,寻找学校工作中的失误或漏洞,吹毛求疵,这样也助长了某些学生的“气焰”。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表现出较强的“自我意识”和行为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是现代社会的潜移默化影响。今天的学生生长在多元文化交织并存、互联网高度普及的信息时代,外来文化、网络文化等所谓的“流行文化”对他们的影响越来越大,莫衷一是的社会思潮包围着他们,使得他们往往真伪难辨,很难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对于这样的“问题学生”的教育,要采用非常手段,施以适当地惩罚,才能促其猛醒,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才能健康成长与发展。
我们提倡以学生为本,要求教师关爱每一位学生,要象关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去关爱学生。所以,当学生犯错误,耐心周到的思想教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时,教师象家长惩罚孩子一样,对学生施以适当地惩罚是必要。当然惩罚要把握时机,把握尺度,不能对学生心理和身体上造成伤害,要有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从这种角度来说,惩罚也是对学生的一种教育,一种爱。“我们期待着,让惩戒成为一种教育艺术,学生在受到教师批评惩戒的过程中体会出教师心中的爱。”
四、实施惩罚教育要防止过激
教育心理学家认为,惩罚的方式多种多样,打骂只是其中的一种,是惩罚的极端性行为。错用、滥用惩罚以致不负责任地对学生进行的肉体和心灵上的摧残,会加重学生的逆反心理,长此以往就会导致惩罚失效,最终学生破罐破摔,自我放弃,走向教师、家长希望的反面,这与我们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时代显然是格格不入的;而适当、适时、科学地惩罚却能对孩子起到警戒作用,促使学生在不断反复中最终改正错误,从而收到以罚助教、以罚代教的效果,可见处罚教育是一柄“双刃剑”。
当然,我们说在教育中可以对“问题学生”实行惩罚教育,并不是说可以把它升级演变成体罚,甚至摧残学生的心灵。有时在遇到问题时,教师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出傻事来,要警惕和防止这类过激的行为出现,导致惩罚教育的失败。同时,教师应克服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的懒惰思想和心理,以平和的心态、公正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按教育规律办事,完成育人任务。
学生是在体验中一步步长大并走向成熟的,不是在教师和家长的说教中长大的。一位教育学家曾说过,“教育有一个原则,学生进一步,成年人就退一步,凡是学生自己能做的,成年人就不要替他去做。”专制和溺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实施惩罚教育中,教师要在信任、了解、尊重学生的基础上,给学生以充分自由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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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夏征农,陈至立.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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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旭东.教师需要一把充满智慧的戒尺[J].中国教育报:2009,(2).
(编辑: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