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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理念对完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启示

  • 投稿穆刀
  • 更新时间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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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张银春

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等一系列意见,从中可以看出,重视幼儿教育,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成为当前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在推进幼儿教师专业化的进程中,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如何制定和实施至关重要。本文结合中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现状,通过对现代教育理念的诠释,探索教育理念如何融入到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具体策略。

我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现状

随着学前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对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究竟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1989年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学历要求进行了简单的规定。1995年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例》中也提到了与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相关的内容。199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幼儿教师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因材施教、热爱幼儿,面向全体幼儿,进行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寓教于乐。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把幼儿教育内容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2011年12月,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教育部正式公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即《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该《标准》以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为理念,明确了幼儿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方面要求。

从已有涉及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文件条例中,笔者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已出台的条文对幼儿教师的专业要求较为零散,模糊、笼统,缺乏规范、全面、统一的标准;其次,专业要求涉及的对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对教师的要求都是原则性的,将教育理念与行为准则相混淆,不足以给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以规范和指导;再次,专业要求的条目之间缺乏清晰的逻辑,不利于幼儿教师的理解和应用;最后,专业要求的内容很难反映现代教育的理念,应对新时期幼教现状与问题的能力略显薄弱。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缺乏统一全面的标准,导致人们对幼儿教师的素质要求认识不够准确,更不能体现专业性,这不仅不利于提高幼儿教师质量,也无法指导幼儿教师的专业化进程,完善我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是幼儿教师教育与学前教育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

现代教育理念诠释与启示

教育理念,其实质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育观、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发展观的全面展现。现代教育理念是建立在教育规律基础之上的一种“远见卓识”,它能正确反映教育的本质和时代的特征,科学地指明教育前进的方向。现代教育理念是人们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对教育发展的指向性的理性认识,是教育行动的指导。

1.终身教育理念

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教育思想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教育家保尔·朗格朗,他指出:“教育和训练的过程并不随学校学习的结束而结束,而是应该贯穿于生命的全过程。这是使每个人在个性的各方面——身体的、智力的、情感的、社会交往的方面,总之,在创造性方面——最充分地利用其禀赋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当前,幼儿教师的主要任务不应是单纯的传授各学科领域的知识,而是努力提高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为他们的成长,今后步入社会奠定好坚实的个性与人格基础。

2.“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

“以儿童为本”是指幼儿教师的保教活动等各个方面都要以儿童为中心,专业理论和实践的方方面面都要以儿童为落脚点,要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儿童,为了儿童的一切”。1924年,各国签订了《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强调儿童的身心必须得到正常发展,标志着幼儿教育成为各国政府国际合作的开端。1959年颁布《儿童权利公约》,提出了各国儿童应当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1990年,联合国召开的世界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世界各国开始逐渐关注儿童的基本权利,重视儿童教育。“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表明儿童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但是其身心发展特征及生活状态又与成年人不一样,具有自己独特的身心发展特征,只有在“理解儿童、尊重儿童、重视儿童”的前提下,才能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3.“合作”的教育理念

随着教育的发展,“合作”的教育理念不断深入幼儿教育。幼儿教育不仅仅是幼儿教师对幼儿的教育,家长和社会因素也是促进幼儿全面学习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幼儿教育要开放、要合作已成为各国幼儿教育发展的共识。“合作”的教育理念要求教师要具有与他人合作的意识,要发展与他人合作的品质。幼儿教师工作具有示范性的特征,只有先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合作品质的人,才能培育出乐于与人合作的孩子。在现代教育背景下,“与人合作”已经成为衡量幼儿教师是否合格的基本要素之一。

4.“全纳教育”的理念

“全纳教育”的概念是在1994年举行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上提出来的。全纳教育提出了五大原则:“(1)每个人都拥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2)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3)教育必须考虑到这些特性和学习的广泛差异;(4)学校要满足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5)学校要接纳所有儿童,反对歧视”。全纳教育理念并不意味着为每一个人提供完全相同的教育方法和模式,因为个体之间存在差异性,要了解个体特征,因材施教。

现代教育理念融入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制定的策略

首先,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中应重视幼儿教师的专业学习态度与能力的养成。随着国家对幼儿教育的不断重视,幼儿教师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但幼儿教师入职后的培训和学习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终身教育理念应使幼儿教师认识到他们入职前的教育水平对他们的职业发展来说是不够用的,他们必须在整个生存期间更新和改进自己的知识和技术。因此在制定幼儿专业标准中,应对幼儿教师所需具备的学习能力作出明确规定,包括能够不断地参与合作与学习;善于利用各种专业发展机会和资源,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具备可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等。对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中学习能力的清晰界定对于促使幼儿教师终身学习可起到导向性作用。

其次,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应促使幼儿教师树立“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与理解儿童,热爱幼教事业。当前,各地一些幼儿教师虐童的个案虽是少数,但也从侧面反映了个别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和素养的缺失。“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要求在制定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时明确界定幼儿教师需具备的基本能力,给予教师可操作性的指引,而不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泛泛概括。专业标准中应规定幼儿教师需了解幼儿的发展特点和需求,知道影响儿童发展和学习的多重因素;幼儿教师能够在家庭、社会和文化的背景下理解儿童,知道儿童在健康、安全和营养方面的需求,并具备这些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利用儿童发展的知识为儿童创设健康、尊重、支持性和具有挑战性的学习环境;能够设计适宜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物理环境;能够提供适宜儿童理解力的学习材料和资源;能够设立适宜儿童发展水平的学习目标;能够使用多种发展适宜性的教学方法;能够密切关注每个儿童对教学的反应,能够与每个儿童建立积极的关系和进行支持性的互动,使每个儿童都能学到应该学到的东西;能够为儿童创设安全、友好、文化适宜和组织有序的学习环境,能够对每一个儿童进行负责任的评估,促进每个儿童的积极发展。

再次,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中应鼓励幼儿教师树立多元化的“合作”教育理念,主要包括与同事与幼儿家庭共同合作,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儿童发展。应在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中规定:幼儿教师要了解不同家庭的特点,尊重不同的家庭文化与价值,为家庭的幼儿教育提供支持;能够认识到家庭的作用,促使家庭参与到儿童的发展与学习中来;能够发起并保持与家庭和社会的相互尊重,支持每个儿童的发展和学习;能够利用社会资源,与提倡服务于儿童和家庭的公益机构、组织等进行协调和合作;能够与同事和专家建立合作关系,在相互交流学习中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最后,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中应强调幼儿教师要接受并认可每一个儿童,为每一个儿童创造平等的学习机会,促进 儿童的发展与学习。“全纳”的教育思想融入幼儿教师专业标准,首先应引导幼儿教师尊重和赏识儿童的多样性,能够以公平、平等的方式对待每一个儿童;要照顾到所有儿童的需求,包括特殊儿童;对课程内容和所使用的教学材料要具备一定的敏感性,既要使用反歧视性的材料和作品等,又要反映出儿童的文化、语言的差异性;能够包容儿童的多样性,能够以公平、平等的方式教育每一个幼儿,欣赏并尊重儿童的个体差异;能够把个性化教育计划和个性化家庭支持计划整合进教学目标和日常活动中,满足所有儿童的需求,包括特殊儿童;能够与儿童进行积极的互动,帮助所有儿童接受自己,并为自己感到自豪。

(作者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实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