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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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依法治国”成为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这标示着中国开始向着更发达更进步的法治国家道路前进。
法制, 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尺,著名的汉莫拉比法典,这部被公认为人类最早的以公平原则为基础法律,将古巴比伦王国推向了当时文明的巅峰,使之一度成为成为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王国。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也曾这样描绘人类文明社会的理想状态,即只有在人们思想里建立规则才可以实现人们行为上自由的最大化。
法制经济无疑会更加促进社会发展。只有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和个人才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同样的,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角色之一政府,其在市场内的活动行为也理所当然地要服从法律的规范和约束。这正如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
最早的预算法源于英国。公元1640年,当时在工业化革命后的英国,社会生产和社会财富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和积累,超过了此之前任何时代。新兴的资产阶级成为了创作社会财富的主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是这样描述的:“资产阶级由于生产的极其便利,把一切的文明纳入其中,它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发觉政府的花销不能再像以前皇权等级制度下的由集权者决定如何花费的模式运行了。于是,一部规范政府开支并且规定了相应的审核监督制度的预算法诞生了。
公元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正是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并确定将于2015年1月实施该法案。修改后的预算法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规模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地方政府将发行债务的数额大小必须上报国务院,并且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以后方可实施。原来的预算法,自从1995年实施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不能适应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如果要推进预算制度的进一步民主化和科学化、法制化,就需要建立新的预算法。
新预算法的出台,十年磨一剑,对规范政府行为,合理参与市场活动,给民众、企业安全感,都起到前所未有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这意味着我们国家现代化财政制度的开始!
新的预算法将以前的暗箱作业转变为现代预算制度,同时还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管,以及民众对政府的监管。这样就最大程度的减少了政府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同时也给与民众最多的机会了解政府是如何花钱的。
新的预算法全面地规范了政府预算。所有的开支都被要求列出,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按照类、款、项、目,无论巨细,大到高速铁路、机场、地铁等基础设施投入,小到一张桌子、沙发、钢笔、纸张都要列出。中国的行政体系是由中央政府和依次往下的省级、市级、县级等地方政府组成的金字塔形状的结构体系。早在建国之初,国家预算还被作为国家机密,地方政府有部分收入没有计入预算,比如说土地转让的收入、国有资产收取使用费用的收入、还有行政事业所获得的收入。同样的,有一部分支出也只是被列入其他支出。这样的范围模糊的记录,在新的预算法中被要求详细计入预算,并且上级的政府被要求严格地按照预算发放财政资金给下级政府,同时严格地监管。同时,还有来自社会的监督,包括新闻媒体、民间团体组织和个人都能够对于预算进行监督。如果没有列支就不能支出,预算要尽可能的全面。所有收入也都要全部纳入预算,没有预算就不能支出。新的预算法包括了6大类、51款、345个项、504个目,支出呢,包括了25大类、203款、1313项。这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预算范围,详细要求了预算内容。要验证预算的合理性,就要尽可能详细的列出支出的内容。新的预算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进行审核,随着预算的越来越全面,人大将会越来越多的投入时间和人员来审核预算,对人民负责任。
新的预算法坚持透明公开的原则。世界著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在2001年对全世界35个国家做预算透明度的调查结果显示,当时中国排名第35位。而在2009年来自美国另外一家非常权威的IBP公司对全球85个国家预算透明度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排名第63名。然而,如今,随着新的预算法的颁布,它规定了预算完成后在20个工作日之内向社会公布。这样的透明公开水平已经和发达国家一样了。这是有里程碑意义的。预算的透明和公开,打破了并且消减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原有部分利益。首先,地方政府债务被要求公开并且上报。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比如教育、卫生医疗、道路交通、治安和社会保障等,合理的发债是对目前分税制度即地方税收少于中央国家税收现状调整和补充。在凯恩斯以前的经济学认为借债对经济发展不利,因为要多偿还利息。其实凯恩斯在如何应对经济危机的理论中阐明了对内债务即政府对内发行债务是发展经济改善市场的有效方法。但是举债要和偿还能力相匹配,这就要求地方债公开并且纳入预算。新预算法对地方债的规范要求正是很好的保证了举债的合理性和偿债的有效性。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社会健康发展。很显然,预算是一种限制和约束。新预算法将政府行为限制在预算的框架内,一方面促进政府行为更加有计划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也客观地保证了社会发展方向朝着正确合理的道路前进。其次,关于转移性支出,新的预算法明确取消了这一不规范的财政支付行为。
预算法的权威性毋庸置疑。新的预算法一改以前对违反行为的诸如警告、之类无关痛痒的处理手段,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变得更加严格的标准,分别为第一降级、第二撤职、第三开除、第四级刑事处理。这样严格的惩罚措施成为新预算法得到有效实施的强有力的后盾和保障。
我国正在建立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那么财政收支自然成为了国家治理框架中的支柱。而预算又处于国家财政的核心地位。新的预算法对政府收支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施行了全面的约束和监督,要求政府对所花的钱负责。因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各种税费收入,为了更好的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了更有效的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新预算法对税收的规范性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企业和企业家而言,税收进一步规范合理有利于企业制定稳定的发展规划,及时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相应的生产行为以适应经济环境。而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自己所缴的税到了政府那里以后究竟被怎么样支出,又用了到些方面,都干了些什么,对这些环节的关注自然会形成对民众所关心的方面的预算的监督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民众的监督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看管好预算有没有规范的实施,更重要的在于通过监督预算可的实施情况可以在后来的预算审核中提出相应的意见,这样可以更加真实的表现民众的需求也更加迎合了民众的意愿,把钱花到更重要更有意义的地方去,从而提高了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这有助于建设更加和谐的新型社会关系,也更加有助于巩固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
中国经济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保持比较高的增长速度。如何保证中国经济进一步稳定增长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法制经济给全体中国人带来了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规则,同时也创造了更加高效率的机制和体系。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闭幕后被对外公布。决定指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现代社会更依赖法律解决矛盾,当经济社会有了公平的规则以后,企业家和企业所创造财富才会得到保护,也只有如此企业家才会更加投入继续创造创造更多的财富。同理,也只有当每一个公民在市场中所得到的报酬收入和财产得到了保护,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和资本去继续创造更多的财富。法制经济,正在促进和保障全社会公平竞争,沿着这一科学健康的发展道路前进,终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责任编辑:薛俊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