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远1 马永2
(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 杭州 311100;2.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 湖州 313000)
【摘要】随着科学施工技术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工作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要想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必须狠抓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必须要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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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管理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发挥质量优势,以精品工程赢得信誉和市场。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对工程质量起着保证作用,核心是贯彻“预防与把关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目的是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目标。
1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1 质量第一原则
工程建设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息息相关。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繁荣富强,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子孙幸福,所以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第一”的思想。
1.2 预防为主原则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我们应从过去消极防守的事后检验变为积极预防的事先管理。必须在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事先采取各种措施,消灭种种不合质量要求的因素,以保证建筑产品质量。如果各质量因素预先得到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就有了可靠的前提条件。
1.3 用数据说话原则
质量控制必须建立在有效的数据基础上,必须依靠能够确切反映客观实际的数字和资料,否则就谈不上科学的管理。一切以数据说话,就需要用数理统计方法,对工程实体或工作对象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整理,从积累的大量数据中,找出控制质量的规律性,从而研究工程质量的波动情况,寻求影响工程质量的主次原因,采取改进质量的有效措施,掌握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客观规律,以保证工程项目的优质建设。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责任主体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1)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投资人,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总负责方,拥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选用材料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选择承包单位的权力。
(2)勘察单位是指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工程所需勘察成果资料的单位。设计单位是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性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建设工程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单位。
(3)施工单位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
(4)工程监理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5)设备材料供应商是指提供构成建筑工程实体的设备和材料的企业,包括设备材料生产商、经销商。
建筑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方多、影响质量形成的因素多等特点,不论是哪个主体出了问题,都会导致质量缺陷甚至重大质量事故的产生。
3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途径与方法
3.1 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一个广义的范畴,不仅指施工质量,还包括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质量、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所以工程有了问题不能只由施工单位来承担责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即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由建设单位来担任主要责任人的负责制,来承担工程质量的主要责任。
3.2 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的审查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建设产品的最终质量。据人们对有关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约有近4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源于设计。所以,加强对设计单位及设计者的资格审查十分重要,还有要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核,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安全性、防火性的要求。要严格实行设计质量内审制、专业之间会审、会签制,改变目前设计审核走过场,工种之间相互撞车、打架,设计粗略不详等状况;严禁非法设计和出让图章,限制业余设计,强化设计现场服务制度,实行设计质量事故经济赔偿责任制,特别是设计单位对指定的工程设备和工程材料的质量负全责,把质量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
3.3 加快推行建设监理制的步伐,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
监理制的推出能够保证从第三方的角度、工程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能够加强对质量形成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政府在对工程领域实行宏观调控时,应加快推行监理制,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地位。同时要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制加强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质量监理人员签字的项目,如出了质量问题,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记入监理工程师的个人工作档案,作为对本人工作考评的依据。同时要加强监理人员资质的审查,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受贿、严重失职的监理人员,要及时取消其监理资格,追究责任。
3.4 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约束
要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尤其是非法挂靠单位)对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全面落实动态管理,保证进入工程领域的企业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技术、管理素质和适应不同工程规模、技术管理等级要求的不同综合等级水平评判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全员培训上岗制度,考评企业人员综合素质、技术、管理和能力,推动企业建立自检、自测、自我完善的最直接、有效的控制手段。任何时候都必须注重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关键点,由此入手,发现按资质标准淘汰或考评降级或者停业整顿的问题严重的企业。
3.5 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监管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特别是在目前建设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应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3.6 推进工程领域劳动力市场的建设
工程领域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有限度地开发劳动力资源,整个工程产业的发展从注重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要求工程领域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度”的限制。政府应建立必要的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使农民工的进入有一定的难度,从而使工人的操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得到提高。
要依据法律、法规、条例确立并加强对材料、机械、现场的规范管理,使之制度常态化,加大技术投入,提高质量意识。
4 结束语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一切工程项目的生命线。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不仅是建设问题、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要切实增强做好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努力把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推动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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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建伟,李伟,等.土木工程项目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
[2]廖品槐.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8.
[责任编辑:薛俊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