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夏雨
摘要:高职院校要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育人的研究。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创新的根本。高职院校要注重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管理和提高和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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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体制机制
作者简介:张夏雨,女,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5)08-0026-03
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已经历十多年的发展,合作模式不断创新,合作的领域达到了一定深度和广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应用技能型人才,发挥了职业教育应有的作用,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正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的:“当前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办学条件薄弱,体制机制不畅。”体制机制的不畅和凸显,阻碍和影响着高职院校的办学和人才培养。[1]因此,高职院校要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育人的研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国家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一、校企合作深度融合的现实困惑
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办学和人才培养最困惑的问题之一,也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如何破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惑,学校应从以下两个方面为切入点分析存在的困惑,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办学和人才培养最困惑的问题之一,也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问题
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两个主体的社会活动,这需要两者间在一个工作系统内建立起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即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2]在满足两个主体各自发展需要时,校企合作这种关系才能维系下去。当前,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最缺少的就是这种有效的体制机制,来维护校企双方利益和关系。由于目前的体制所决定的高职院校办学方式,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它的目标追求是以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而对企业来说,是以投入产出比为衡量发展的主要指标,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是企业的价值追求。[3]知识经济社会中教育与经济存在着内在的需要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学校和企业就是在这种关系下联系合作起来的,它们既是两个不同主体,又是在校企合作下的共同体,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和企业在合作育人办学方面,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学校有热情、企业冷面孔,校企合作基本上是索求合作。究其原因,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切身利益难保障,企业是支出多、回报少、责任重、风险大,大多数企业认为这是阻碍校企合作的最大障碍。因为校企合作是在没有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机制下运行的,所以,往往是校企合作难以持续和深度融合。
(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人的问题
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以突出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模式,所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人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根本要求。但是,学校与企业在合作育人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困扰和阻碍影响着高职院校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的提高。当前,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双方间自愿进行的校企活动,相互之间的合作是通过各自的发展需要和人脉关系而维系进行的,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缺乏法律上规范和机制制度的保障,这样的校企合作仅仅是浅层次的合作。高职院校基于办学的需要,又缺乏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所以在校企合作中往往表现出比较热情主动,因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需要企业的参与。[4]而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学校培养的人才,同时企业发展中还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产品更新和技改等方面都离不开学校支持。这说明了学校、企业双方间的发展存在着内需的互动关系和作用,同时,又苦于缺少政府这个纽带和桥梁的作用,需要政府出台一些有利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支持,才能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健康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育人,目前校企合作双方是在义务和权利不很明确,没有明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和依据下运行。[5]所以,在校企合作中产教难融合,浮在表面上,培养出的人才与企业需求有距离,难以对口和衔接,宏观上影响着我国产业的发展与创新,微观上影响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究其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在对校企合作的认识方面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很好地发挥政府协调、指导、规范的作用,所以高职院校在办学中难以充分利用政府的各种政策资源、信息资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难以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育人。
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创新的根本
(一)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度融合中以专业建设与创新,以打造品牌、凝炼特色、增强办学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学校的专业设置、改造建设与创新,必须以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为依托,以行业、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为依据,以自身的办学特色和现有资源为基础,只有通过校企深化合作与深度融合,才能实现学校的专业建设与创新。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化合作方面上,要关注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与变化,了解和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走向和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改变和缩短高职教育滞后于产业发展的局面和差距。高职院校既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又能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和办学吸引力,通过校企深化合作,学校各专业要与行业、企业共同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关注行业企业的发展动向和发展趋势,研讨专业设置、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建设和打造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需要的特色专业和专业群。
(二)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度融合方面上以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开发为切入点
学校以行业企业发展需求为宗旨,共同开发,共同创建新课程体系,为专业建设与创新提供核心支撑。课程是支撑专业的基本要素,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与创新的核心。高职院校在建设有特色的专业和专业群时,必须建设有特色课程作为骨干支撑,而且这些都离不开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和深度融合,只有校企深度融合彼此都达到需要对方,又离不开对方时,才能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方面进行互补。通过校企深度融合可以为专业和课程建设与创新提供多方面的条件,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下,可以为课程建设和创新提供新标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问题时,可以为课程建设与创新提出新要求。企业还可以通过生产经营实践的经验教训,为课程建设和创新提供新案例,企业的技术、管理方面骨干可以参与课程设计,为课程建设与创新带来新视野、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
(三)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度融合方面上以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作为重点
学校以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为目标,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上与企业发展需要对口和衔接,以企业产品的生产、技能研发的需要作为学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来抓,才能与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深度融合。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与创新中与企业技术发展和岗位对接,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的比重,才能反映出与企业深度融合的程度,从而推动和促进学生所学的知识向能力转化,提升了学生综合素质,满足了学校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客观需要。
三、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探析
(一)互利互赢是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立的基础
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要以满足合作双方的利益诉求为宗旨,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互利合作发展为目标,这才是校企长期合作深度融合的根本。(1)高职院校要在校企合作中重视和加强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服务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需要,服务于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在办学中不断地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吸引力。高职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深度融合要进一步地了解和掌握产业、企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职业教育的优势,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又体现出教育在经济发展中应有的地位、角色和作用,凸显职业教育的特色和功能。高职院校只有不断地提高办学质量和自身实力,才是建设校企合作长期有效的体制机制的根本保证;(2)高职院校要在校企合作中建设长期有效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地重视和加强校企合作中的资源整合,学校要舍得把自己的优质资源拿出来与企业资源整合,为企业的产品生产和研发服务,发挥学校应有的作用,而只有这样进行资源整合的校企合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深度融合和高层次的合作。校企合作能否长期有效深度融合,关键要有合作体制机制做保障,体制机制建立的重要基础之一就是要求校企双方的优质资源共同进行整合。只有在资源整合层面进行校企合作,才能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合作体制机制。
(二)建立完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是一体化育人的保障
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方面,重要的是一体化育人问题,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深度融合体现。因为高职院校组织形式和机构与企业组织形式和机构有着很大的不同,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企业是生产产品的场所。在知识经济社会发展中,教育与经济有着内在的关系,是互驱互动的。学校与企业只有通过建设完善的体制机制,才能做到有机的结合和合作,才能实施一体化育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融合:(1)学校的组织机构需要做进一步调整,以适应校企合作发展的需要,在组织机构上要与企业的组织机构对接和融合,要建立校企合作联合的组织机构,发挥着校企双方协调与沟通的作用,如学校专业设置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事情,企业的发展需要的人才,产品更新研发、人员培养等,凡是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事情都要在校企合作组织机构中协调和沟通下开展工作,这就是要建立校企合作长期有效的体制机制必要性;(2)学校在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方面,要与企业进一步地深度融合,全面实施一体化育人,建设长期有效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将是有利的保障,如在校企合作一体化育人中双方共同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具体到学生的岗位和企业人员对接,企业的技能传授与学生实践教学对接,实施专业课程与技能的一体化开发,建设“厂中校和校中厂”的实践教学基地等;(3)将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相融合,组成与兼职的教师和企业的技术团队、实施一体化的管理,进行一体化教学业绩和企业人员业绩评估和评价。以上三个方面融合是校企合作中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应当着重关注的问题,这些方面不包含进去,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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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