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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广东技工教育的启示

  • 投稿徐士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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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广东技工教育实施的“双百双向”师资培训交流计划的实践,介绍了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特点和经验,结合广东技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了德国经验对广东技工教育构建一流师资队伍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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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启示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3-0041-0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2009年开始推进实施“双百双向”师资培训交流计划,即选派300名广东技工院校优秀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德国、新加坡和香港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学习,同时从上述国家和地区引进100名职业教育专家来粤任教和讲学。省人社厅积极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等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合作,截至目前,已先后选送了5批次共88名技工院校领导和专业骨干教师赴德国培训学习。同时,邀请了20多位德国职教专家来粤举办师资培训班,培养了数以千计的优秀技工师资人才。笔者作为该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和组织者,见证了许多参训者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称道和对学习成果的分享。可以说,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其拥有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比广东省技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与德国之间的差距,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培养模式尤其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一)德国先进完善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为师资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建立,50年代后期逐步形成的。它是一种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职业学校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为辅的职教形式。它将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是一种主要培养技术工人的职业教育制度。在德国,大部分职业学校都采用“双元制”模式。目前德国进入“双元制”教育的职业包括工商、手工业、自由职业、农业、公共服务等5个大类93个行业370多个职业。所谓“双元制”,一元是企业,另外一元是学校。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必须取得主体中学或实体中学毕业证书,自己寻找或通过劳动局职业信息中心选择一家有培训资格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职位,然后再按制定的计划学习,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入学,取得理论学习资格,同时要按法律要求在行会登记备案。这样他就成为一个“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他兼有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定期或分期在企业里学习技能,接受岗位技能教育,在职业学校里接受理论教育。其培训机制和各自功能可用下页图1表示。

从图1可以看出,德国“双元制”模式是平行交叉结构,起连接作用的是各方的责任、义务及合作。这些责任义务是由《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确定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制一般是3~3.5年,其中理论学习约占1/3,企业实践约占2/3。企业和学校均严格按照文教部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教学。为保证教学质量,在理论学习和生产实践达到联邦法要求的条件后,学生需要参加全德统一的毕业考试,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协会负责。考核内容也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学生学业期满考核通过后,可获得3个证书,即学业证书、技能证书和行会发放的毕业证书。因综合考试的组织由行会负责,所以行会的证书级别最高、更具权威性。学生毕业后即可谋取职业或在原企业继续工作,或双向选择重新就业。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取得成功,很大部分归功于其健全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这一点也为德国建设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提供了政策保障。如,德国联邦政府1969年出台的《职业教育法》是最基本的法律,对培训企业的义务、培训者的资格、培训的组织程序等作了相当具体的规定,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随后,德国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颁布出台的《职业促进法》、《手工业学徒结业考试条例》、《培训员资格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框架协议》等十几项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培养法规法令,很好地对职教教师任职资格的具体素质要求和考核标准以及进修培训制度在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和严格执行,从而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进门难、要求严、待遇高是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在德国,从事职教工作的师资主要分两大类,即职业学校教师和培训企业的实训指导教师(师傅),职业学校的教师又分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无论哪一类教师,其资格的取得都非易事,都须经过严格的考核才能获得从业资质。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培养和选拔途径规范而严格。

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行业的准入证。职业学校理论教师要经过职前和职后两个阶段的学习,通过两次国家考试,第一阶段即是要考上大学,经过4~5年的职业教育师范本科学习,既要学习一个主修专业和一个辅修专业,同时要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等课程,至少有2年从事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才能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通过考试后取得见习教师资格,然后方可到职业学校任教实习2年(见习期)。2年见习期内,既有教学实践培训,又有专业进修。试用期结束再经过第二次国家考试,考核包括书面与口头考试、展示课和谈话形式的答辩,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进入学校成为正式教师,政府终身雇用,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培训企业的实训教师(师傅)是企业的雇员,具有专职和兼职两种,一般为完成职业培训后具备2~5年职业实践的工长学校和技术员学校的毕业生。企业实训教师学历要求虽然低一点,但要求必须有5年的企业工作经历,再通过1年的大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和考试合格后获得工长资格者,方可担任实训教师。此外,职业学校还有一类专业实训课教师,一般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经过职业培训且具有多年职业实践经验者,同时还必须在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或技术员学校学习并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其主要任务是上专业实践课。

德国职业学校教师素以优厚的工资待遇著称,其优越的社会地位和丰厚待遇为稳定高素质教师队伍提供了环境保障。2012年,来粤授课专家德国巴伐利亚州兰簇特市国立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艾格纳博士告诉笔者:德国职教师资队伍属于国家公务员,待遇高而稳定,理论教师的工资为A13~A16级,净工资为每月2800~4600欧元,外加家庭和育婴等各种补贴,其工资比普通学校同级教师工资高出15%左右,同时还享受较多的节假日和年休假,但平时上班的工作量较大,每周平均约25~28节。

(三)完备的继续教育体系为德国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很受重视。现代科技日新月异、迅猛发展,要求职教教师不断提高和充实自身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职教教师的继续教育,特别是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的继续教育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据巴伐利亚州政府文教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German Denneborg先生介绍,德国通过制定《教师培养法》等法律和出台各项政策明确要求职教师资必须不断接受新技术、新知识和规范的继续教育,各州针对继续教育均有系统的激励措施、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进修内容。例如,巴伐利亚州规定教师每年至少必须进行5个工作日的带薪脱产培训进修,接受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进修的安排可以由学校统一进行,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报领导审批;进修单位可以是大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院,也可以是企业、行业协会等,同时也有很多校本培训。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即进修费用由政府承担。在组织培训进修的主体上,构建了州一级、地区一级和学校层面的全国教师培训三级网络。德国很多州设立了专门的职业教师培训进修机构(教师培训学院、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教师培训进修机构与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系非常密切。与此同时,企业和行业也积极参与职教师资的培养,并扮演重要的角色。例如,我们的合作伙伴曼海姆国际职业学院就经常派遣教师到宝马、博世和海德汉等企业实习进修,从而使教师的专业知识永葆新鲜,这样就能让教师及时把企业中的最新信息带到教学中去,做到无缝对接;同时有些教师也能为企业解决一些技术难题或联合企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和工艺改进。再有,德国非常重视培养专业化的教师培训者队伍,从而全面提高职教师资职后培训的质量。这种持续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体系为德国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广东技工教育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广东省技工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广东技工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师资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培养机制更加完善;“双百双向”师资培训交流计划成效显著。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对师资队伍的数量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与德国等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师资队伍建设相比,广东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仍存在差距,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经验给人很大启发。

(一)学习借鉴“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深化校企合作,为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搭建平台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真正意义上强化校企合作的教育。其根本标志就是青少年在通常私营的企业里接受职业训练,同时在公立的职业学校接受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在整个教育培训过程中,职业学校与训练企业严格执行“职业教育培训合同”,双方密切配合,保证教学与生产一线接轨,共同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同时,德国的职教师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也明显借力于企业行业的力量。例如,培训企业的实训教师(师傅)和职业学校的实训教师很多就是企业工长出身的,有着多年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职业学校教师的职后培训进修也经常要到企业和行业协会实践锻炼。因此,我们要充分学习借鉴德国“双元制”模式,建议在我省原有的“百校千企”和“校园对接产业园”等校企合作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建立企业实践基地。充分利用各地校企合作紧密型企业的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安排教师到企业参与培训,跟班上岗,有针对性地了解企业生产实际,把握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学习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双制”办学改革,探索校企结合互利“双赢”的发展道路。教师的科研课题项目围绕着企业的生产需要来进行,将研究的课题或项目带到教学中,转化为教学项目,以此完成技工教育的实践教学任务,借以提高教师的项目开发和技术应用能力,为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创造条件和搭建平台。

(二)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提高教师待遇

德国对于职业教育师资建设方面有着健全的法规政策体系,教师准入严格,要求高,待遇福利好。广东技工教育在这些方面明显不足。建议广东省应抓紧开展《广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立法工作,发挥校企合作平台在培养技工院校师资中的作用;出台“一体化”、“双师型”教师的标准和认定办法,加快一体化教师的培养步伐;出台《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条例》和《广东省技工院校名专业评审、名教师评选办法》等政策法规,对教师的培训培养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出台《广东省技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今后一段时期内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的引进、培训、考核、晋升发展等方面作全面系统的规划。进一步完善教师的招聘与准入制度。既要按照当前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也要出台学校招收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高技能人才的具体操作办法,允许技工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教师讲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师资职称评价制度,淡化对学历的要求;出台我省技工院校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教师的政策。增设技工院校正高级职称,切实提高技工院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吸引和稳定更多的高技能人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

(三)构建技工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网络,狠抓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能力水平

德国的教师培训体系比较完善,其教师培训机构体系有三个层次:一是中央师资培训,主要是州立学院;二是地区师资培训,主要是地区教育局;三是学校内部的师资培训,也称校本培训。三个层次从不同的方面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各种各类的培训课程。借鉴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经验,我们要建立和办好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注重职业教育师范生的专业技能、教学技能和操作技能的系统培养,做好职业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工作。借鉴德国职教师资“三段式”培训培养模式,我们要重视教师在职培训。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技工院校任教第一年见习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通过“师带徒”等方式让新教师能在见习期内在教学能力、技能操作示范能力和课程设计开发能力等方面迅速成长起来。搭建覆盖全省的“学院+基地”师资培训网络。依托一所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的技师学院,建立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师培训学院,负责全省师资培训的调查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在教师培训学院的总体统筹协调下,根据省内技工院校的区域分布特点以及各有关技工院校的突出专业优势,在粤西、粤东、粤北、珠三角依托高级技工学校建立10个片区的师资培训基地,加强师资培训基地授课教师能力的提升培训。各技工院校要积极派出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并组织好教师校本培训及到企业行业和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培训,并将教师受训后教学与专业技能提升效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和评聘的考核内容之一。继续深入实施“双百双向”师资培训交流计划,每年从全省技工院校选拔一批优秀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到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学习深造;从德国等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引进职业教育高端专业人才来粤任教和讲学。学习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广东技工院校师资队伍的国际化专业水平,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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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良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