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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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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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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海丽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上海 200234)

摘要:2000~2010年的十年间,我国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总规模扩大,受教育程度有所提升,但其文化层次较低。同期,中等职业教育中,以培养居民服务人才为主的相关专业的招生存在着培养能力不足、专业结构比例失调等问题。未来,要提高居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就必须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大与居民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和比例,尤其要重视家政服务类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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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人力资源;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4-0009-04

居民服务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行业,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对于提高人们生活品质、创造人性化的生活环境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居民服务质量和内容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对居民服务业的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

笔者主要以我国历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及历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对十年来我国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的人力资源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对中职教育中与居民服务业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情况进行简要梳理。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中职教育相关专业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我国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人力资源的十年发展情况

(一)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包括修理与维护、清洁服务及其他未列明的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规模扩大,受教育程度有所提升,但其文化层次依然较低

2000~2010年的十年间,我国居民服务业和其他社会服务业的人力资源发展较快,但其从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仍然较低,结构不合理,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主体地位的情况未能有大的改观。

在人员规模上,我国居民服务业和其他社会服务业吸纳了大量的劳动人员就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其从业人员规模由2000年的660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458万人,规模扩大了2.2倍,年均增长率达到8.2%。其中,居民服务业总规模扩大了1.5倍,其他社会服务业扩大了7倍左右。

在受教育年限上,居民服务业和其他社会服务业的人均受教育年限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受教育程度依然较低。2010年人均受教育年限为9.4年,仅相当于初中毕业水平。

在文化程度构成上,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提升了4个百分点(其中,高中文化程度人员比例仅提高1个百分点),2010年达到26%,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员依然占据主体地位。其中,其他社会服务业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比例却有大幅度下降,十年间减少了8个百分点。

(二)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同其他服务行业相比,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最低、结构最差

2010年,第三产业中几大服务类行业的人力资源情况中,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的受教育程度最低,文化程度结构较差,不适应该行业服务水平提高的需要。详见表1和表2。

从受教育年限来看,2010年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的人均受教育年限为9.4年,低于批发零售业0.8年,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相差2.6年。

从受教育情况来看,2010年居民服务业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的比例为26%,与住宿餐饮业相差1.5个百分点,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相差34个百分点。其中,高中文化程度人员的比例约为20%,与其他几类服务业相比较低。

(三)行业小类的人力资源发展不均衡,家庭和清洁服务人员受教育程度最低

笔者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的人力资源情况,按小类行业的从业人员总规模降序排列出了前四个规模较大及两个规模较小的行业。见表3。

从表3可见,小行业间的人力资源发展不均衡。规模最小的婚姻服务和托儿所两个行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基本满足该行业发展的需求;规模最大的修理与维护、理发与美容保健服务业达到居民服务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平均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家庭服务与清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最低,不能满足城市化发展对家政服务水平提高的需求,需大力提升其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

在人员规模上,修理与维护、理发与美容保健服务业2010年从业人员总人数为732万人,占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总规模的50.3%;家庭服务与清洁服务业从业人员总人数为290万人,约占20%;规模最小的婚姻服务和托儿所从业人员总人数为18万人,仅占比1.2%。

从人均受教育年限来看,修理与维护人员、理发与美容服务人员,其人均受教育年限在2010年均为9.7年,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家庭服务与清洁服务从业人员的人均受教育年限均在9年以下,尚未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受教育程度最低;而婚姻服务与托儿所的人均受教育年限均在11年以上,相对较高。

从文化程度构成来看,家庭与清洁服务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高达82%,占主体地位,而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仅为14%,结构层次严重偏低;婚姻服务与托儿所从业人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受教育层次相对较高。

与居民服务相关的专业人才培养情况

在我国教育体系中,与居民服务业相关的专业人才培养主要涉及中职教育体系中的部分专业,如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首饰加工与经营、钟表眼镜配制与修理、家政与社区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由于2010年中职教育的专业目录进行过调整,故本文仅截取中职教育2003~2009年的招生数据。

(一)与居民服务业相关的专业招生数

2003~2009年的7年间,我国中职教育中与居民服务业相关的专业招生人数由6091人增加到41926人,规模扩大了近7倍;7年合计招生94 491人,年均招生1.3万人。详见图1和表4。其中,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招生规模最大,由4065人增加到35 011人,占全部招生数的比例由66.7%扩大到83.5%;家政与社区服务专业招生数由1 336人增加到5 647人,占全部招生数的比例维持在13.6%左右;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招生规模最小,2009年招生量最小,为23人,2008年最高,为165人。

同时,中职教育层面设有幼儿教育专业,对应职位为保育员和幼儿园教师。其招生数由2003年的98574人增长到2009年的244054人,年均招生14.9万人。详见图2。

(二)与居民服务业相关的专业毕业生数

2003~2009年间,与居民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数由3 776人扩大到7 611人,增幅达101%,年均毕业5 475人。详见图3。

在中职教育中,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数由69 630人增加到134 940人,年均毕业9.5万人。

我国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第一,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发展迅速,需求扩大,对人力资源的要求也逐渐提高,但我国中职教育中与居民服务业相关的专业培养能力不足。建议继续扩大居民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和比例,并对相应专业予以特殊政策扶持,增强专业吸引力。

十年间,我国居民服务业和其他社会服务业从业人员数增加930万人,年均增加93万人。其中,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年均增加28万人,比例维持在19%左右,尚不足总从业人员数的四分之一。同期,中职教育中与居民服务业相关的专业年均招生1.3万人、年均毕业5500人(因托儿所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过低,2010年仅占0.6%,而幼儿教育招生规模过大,具有不匹配性,这里暂且不将幼儿教育专业招生列入),若这些毕业生全部进入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内就业,则在高中文化程度从业人员中,仅有20%的人员是由中职教育对应专业培养的。这表明,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居民服务业与其他社会服务业对相应专业人才的吸纳能力较强,专业人才进入居民服务业就业较为容易;另一方面,大量未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从业人员进入居民服务业就业,不利于服务技能水平的提高。

未来,随着劳动人口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的继续转移以及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深入,居民服务业向高层次、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势不可挡。这就需要居民服务业具有更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而我国中职教育体系中,对居民服务业相关人才的培养严重不足,且学生填报此类专业的意愿较弱。因此,应继续扩大相关专业的招生,鼓励学校扩大招生规模与比例。此外,政府应采取特殊的政策支持,如奖学金、助学金政策,提高居民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增强中职教育该类专业的吸引力,鼓励学生填报居民服务业相关专业。

第二,居民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招生比例结构失调,家政服务类专业培养规模较小,而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招生比例过大。建议加大家政服务类的招生规模和比例,适当减小美容美发和形象设计类专业的招生比例。

我国居民服务业小类行业中,修理与维护、家庭服务业的规模最大,对相应人才的需求量也较大。在中职教育中,家政服务专业招生量仅占14%,且维持不变,老年人服务专业2009年仅招生23人;而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的招生比例2009年达到83.5%,出现招生结构与社会需求严重失调现象。

随着社会发展和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居民对家政服务人员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人员的需求增长,其接受服务的内容和项目越来越广泛,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然而,目前我国家政服务类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严重偏低,高中文化程度的仅占14%左右,低于居民服务业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家政服务类专业的招生规模和比例均较低,这不利于服务水平的提高。

因此,应根据社会需要,对中职教育中涉及居民服务类专业的招生结构进行调整,适当扩大家政服务和社区服务等专业的招生比例,压缩美容美发和形象设计专业的招生比例,提高家政服务类行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水平。

第三,中职教育中幼儿教师招生规模与比例过大,建议压缩中职幼儿教师的招生,并将其培养目标定位于以照护幼儿为主的保育员。

2010年,我国从事托儿所工作的人员为8.9万人,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数为2.6万人,占比29.2%;同期我国幼儿教师为140万人,高中文化程度的53.3万人,占比38%。而7年间,中职教育中幼儿教师的年均培养量约14.9万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幼儿教育培养的人才大量进入幼儿园、早教机构等领域就业;而经过技能培训进入托儿所等机构就业的人数较少,我国保育人员严重缺乏。

2010年4月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对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岗位定位是“主要面向城乡各级各类幼儿园、早教中心、学前班,能够从事幼儿艺术类、幼儿外语、幼儿园保育、保教等教学或辅导工作”,即主要为幼儿教师和保育员。从现有学前教师供求形势来看,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在竞争学前教师岗位上,在学历、知识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因而,若将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岗位定位于学前教师,毕业生难免出现心理落差及难以就业等现象。

基于我国保育员匮乏及居民服务业中托儿所人才供求状况,建议中职教育应逐步缩减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量,并将培养目标主要定位于从事幼儿保育、保教的专业人员。为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要同步进行课程与教学等的全方位改革,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具备专业知识与素养的保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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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

[2]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3]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

[4]张海水.学前教师供求新形势呼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发展转型—基于教育事业与人才供求数据的初步分析[J].早期教育,2013(12).

(责任编辑:杨在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