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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区域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 投稿柏舟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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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强 朱桥艳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广东 广州 510925)

摘要:对“珠三角”区域现有校企合作模式进行了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珠三角”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对人才需求的新要求,以现代服务业专业为例,提出了适合新时期珠三角区域的“1234”校企深度联合办学模式及其相应的动力驱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监督调控机制及合作保障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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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珠三角”区域;校企合作;现代服务业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5)05-0004-05

作者简介:李志强(1970—),男,博士,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区域经济。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厅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突出‘珠三角’区域特色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实践研究——以面向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为例”(项目编号:20120202057)

产学融合、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高职教育“高等性”、“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特点决定了高职院校办学理念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基本任务,以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因此,高职院校必须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构建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以培养符合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珠三角”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突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珠三角”地区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以及现代产业体系等进行了重新定位和规划,要求珠三角地区高等职业教育主动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在此形势下,“珠三角”地区高等职业教育及校企合作模式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如何在新一轮经济发展面前探索并建立突出“珠三角”区域特色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促进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以满足“珠三角”区域企业对人才的新需求,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珠三角”区域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经验与实践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高级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能否突出办学特色和亮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行业,尤其是企业参与办学的程度。脱离了社会人才市场的需求,脱离了行业、企业用人规格及标准的需求,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企业参与方式、参与程度等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能否深度发展、形成长效机制的关键,也是校企合作不同模式本质区别所在。基于此,笔者依据校企合作学校与企业关系的定位及地位角色的不同,将“珠三角”区域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归纳为以下四种。

(一)“学校主导型”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由学校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在具体组织实施上以学校计划组织为主,并承担大部分培养任务。教师根据学生专业寻找适当的企业,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可能提供生产实践培训场所等开展与企业的合作。企业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或协助完成部分实践教学环节的培养任务,如合作建立校内实训基地、企业专家兼任学校教师等。企业处于“配合”的辅助地位,往往将自身定位于教育体系之外,缺乏参与教育的热情。

“珠三角”地区多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采用这种合作模式,体现为学校本位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典型案例有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等。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模式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性实训基地校企共享。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建校内仿真实训基地,打造公共实训平台,在不影响企业正常业务的情况下,学生和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为学生实训营造了贴近生产实际的工作环境。二是实践管理规范和教学标准校企共建。建立由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适应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要求的过程管理规范和教学标准,主要由学校执行。三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校企合作应用SCL教学法开发设计专业课程教学方案,由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传授与技能实训。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模式的特点:一是校企共建实训中心。企业把与学校对口的生产车间搬进学校,实现生产车间与实习合一。学校出资建立仿真实训平台,满足教学与学生模拟实践操作需求。二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企业把人才需求信息传递给学校,协助学校规划专业设置、改革课程和教材、设计教学过程,派遣技术人员到学校做兼职教师,定期接受学生顶岗实习。三是“订单班”培养。企业在学校开设“订单班”,有需求的企业派专业人员到学校给“订单班”上课,传授专业知识和企业文化,接受“订单班”学生的顶岗实习。四是共建职业考证培训中心。以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为契机,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创建职业考证中心,同时,对社会相关企业开展考证培训工作。

(二)“校企联合培养型”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研究和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专业基础由学校教师负责培养,专业技能由企业负责培养,学生毕业后择优到企业就业,实现校企联合共同培养人才。“珠三角”区域典型的案例是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体制与机制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构建区域产教联盟。在开发区政府主导下,汇集广州开发区邻近高职院校、技工学校、开发区六大行业协会和各大中型企业,按照二级结构设计产教联盟、专业分支联盟组建“开发区产教联盟”。二是“双主体”、“五大混编”育人模式。运行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专业管理委员会,融合课程标准与企业标准,将企业技术标准融入课程标准,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进行课程体系、课程标准与课程内容(教材、课件、资源库等)的开发;融合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将企业管理精英和技术骨干人才引入课堂,共同承担教学与实训任务;融合学校资源与企业资源,借力企业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混编学校学生与企业员工,结合企业真实项目,开展综合实践项目化教学、岗前特训或顶岗轮训;混编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建立校企共管制度,开展校企文化交流,将企业制度与文化融入现代大学制度。三是共建技研中心。学院与企业合作,共建校企研发中心、创新中心、技术中心或工程中心,以企业方为主,从国外引进先进高科技数字技术,企业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创新或技研项目运作。四是“校、企、中心”三组合人才培养。对学生采用校、企、中心交替授课形式,对教师采用校、企、中心轮岗制度。五是“园中校”与“校中园”内涵与外延拓展。通过“政府、学校、企业”融合实现“区位融合、校企融合、工学融合”,学校开放教育资源为开发区和国家软件园区服务,参与园区企业的人才培养和园区的公益事业,办“园中校”;高科技企业和培训机构进入院内园区,建“校中园”。

(三)“校企实体合作型”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参与高职人才培养是企业分内之事。企业对教育全方位整体参与、深层参与,管理上实行一体化管理,如学校中建企业、企业中建学校、校企共建企业等实体合作形式,或企业以设备、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多种形式向高职学院注入股份,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过程和学校人才培养,分享办学效益。典型的案例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企合作实践中合作机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府主导、三方联动。充分发挥学校专业优势,联合企业,与广东中小企业局合作,建立广东省中小企业的培训示范基地,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开展校企多项合作,企业直接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成为紧密的合作体,实现资源全方位共享。二是紧靠行业、服务企业。联合广东轻工协会,在学校设立广东轻工信息网和培训中心,承担广东轻工企业技术骨干培训、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推介;开展企业急需人才的“订单式”培养,实现利益共享。三是筑巢引凤、互惠双赢。采用“场地换资源”方式筑巢引凤,引进企业建设校内生产实训基地,根据教学要求安排学生进行生产性实训,教师根据任务与课题到基地进行项目与岗位实践;企业根据生产要求,将工厂、车间或生产项目搬入学校,在学校“安营扎寨”,形成校企合作实体。此外,广东轻院还与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合作共建南海职教集团,培养“订单式”技术人才。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模式运作特征主要体现在:一是紧密的合作机制。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学校和相关控股(集团)公司、骨干企业的领导专家组成的董事会,统筹协调校企合作教育的重大事宜。通过与深圳各行各业二百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实训基地、办学经费和设备保障。二是有效的指导机制。建立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专业管理委员会,并制定了专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专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各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设置专业,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不断变化的情况为专业改革、课程改革、产学合作、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提供决策咨询。三是共享教育资源。共建功能完善的实训基地及校内模拟训练系统,共享先进的技术设备;聘请企业经理、技术骨干等作为客座教授、兼职教师或实训导师,同时,加大对现有师资的培训及“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为教师制定学历、业务、实践、技能培养进修计划,并分批选送专业教师顶岗实践和学习。四是交替的教学模式。按照一年“三学期制”,前两个学期强化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后两个工作时期强化专业专项能力培养。五是务实的技术合作。派出教师参与合作企业的科研开发项目,协助企业进行研究开发,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企业在学校建立公共技术平台,设立“客户培训中心”,与不同行业企业组建产学研基地。

(四)“企业主导型”模式

企业主导职业学院教育全过程,学校处于“配合”地位。学校与企业共同进行专业与课程建设,为特定企业培养“专用人才”。学校负责理论与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与考核,企业负责实践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教学并根据企业职业岗位要求标准进行考核,企业内设有培训机构,学生实训、实习主要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内培训比重远远大于学校教学的比重。师资主要来源于企业,教师由专职教师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

基于“中小企业主导发展优势”的“珠三角”地区依托这种模式办学的高等院校较少,只是在某些有条件的专业实行,而在中等职业院校中开展比较多。该校企合作运作特点有:一是校企合作联盟构建。联合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与乡镇中职学校等组成职校企合作联盟。二是企业主导型教学与实践。企业每年从职业中学选取学生,由公司提供师资、学习及实训场地,并组织教学,在公司内独立开展为期20周(一学期)的企业课程教学。三是课程教学计划由公司制定,学校核准。创建“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适应市场需求,开设“淘宝班”,专业课由企业的专家能手任教。四是依托企业需求,设置学习与实训时间。2个月技能强化训练,4个月顶岗实习6个月理论深化学习。五是与企业共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由学校、专业、行业企业人员组成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

整体而言,从以往校企合作办学影响力及示范作用来看,校企联合培养、校企实体合作教育模式较好地发挥了校企双方优势,为“珠三角”区域培育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

二、“珠三角”区域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设想与机制构建

(一)“珠三角”区域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设想

当前,“珠三角”区域产业结构已由“二三一”型转变为“三二一”型。《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产业,健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强化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培养,使学生具备较强的适应产业发展和岗位迁移的基本能力,这对以往的校企合作模式提出了新挑战。基于上述“珠三角”地区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研究,结合新时期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规格,提出适宜现阶段“珠三角”区域的“1234”校企深度联合办学模式。其模式的内涵是以满足“珠三角”区域现代服务业要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借鉴国际及国内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经验,遵循服务业职业岗位“三维结构”人才需求特点,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资源共享为手段,以“政、行、校、企”协同育人平台为支撑,以学生校内校外实践操作为主,以教师课程讲授为辅的办学模式。

“1”指人才培养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培养符合“珠三角”区域现代服务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

“2”指人才培养的双主体。以“校—企”为培养模式的主体,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依据市场人才需求要求,共同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现教育资源、人力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共生,达到主体的双赢。

“3”指人才培养的三维结构。三维结构指的是素质—能力—专长。培养模式是校企双主体根据职业岗位对素质、能力和专长的要求,制定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培养目标,构建相应的课程体系、实训体系、素质培养体系和评价体系。

“4”指四方协同育人平台搭建。学校、企业、行业充分沟通,建设共赢合作平台,政府提供政策扶持和制度保障,政、行、企、校四方进行协同育人平台建设。

(二)“珠三角”区域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机制构建

为实现“1234”校企深度联合办学,构建新时期“珠三角”区域特色教育模式,需完善相应的校企合作机制,包括动力驱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监督调控机制以及合作保障机制。

1.构建动力驱动机制

“1234”校企深度联合办学模式是建立在“校—企”双主体双方自愿基础上开展的合作,既然是自愿,就应该有持续不断的推动动力。利益机制是维系合作关系持久运行且能不断深化的动力。然而,校企合作双方所收获利益的性质不同,教育是公益事业,学校在校企合作中所获利益是学生得到培养成才,企业是市场中逐利的组织,其所获利益最终化为利润。因此,如何同时满足“双主体”利益诉求,政府是关键。政府在校企合作中起着主导地位。一是政府需制定有关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珠三角”区域生产条件先进的企业有为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公开表彰合作企业等吸引企业参与教育。二是政府可以调拨一定资金资助企业与学校共同建立校内实训、校外基地等,提高企业合作积极性。同时,制定校企合作科研基金,调动学校合作主动性。三是政府需协调行业、企业与学校三方资源,制定校企合作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科学标准对校企合作进行全面评估,树立参与校企合作的先进典型。同时,以评价体系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激励与惩罚制度,如学校的科研基金资助力度、企业减免税收幅度等,规范校企合作制度。此外,学校应提高产教研水平、增强办学能力,提供一定优惠,如“场地换资源”、校企员工子女学费减免等吸引企业参与办学。

2.构建资源共享机制

“1234”校企深度联合办学模式的内涵之一是实现资源共享,包括教育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构建资源共享机制应联合政府与企业多方力量,如政府牵头组织搭建校企合作联盟组织等校企合作平台。一是政府牵头建立“珠三角”区域校企合作联盟组织,联合多方学校及企业加入。校企合作联盟组织管理费由政府、参与学校及企业共同承担,企业、学校可从组织内获取依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等带来的企业、市场所需的人才规格及数量变化报告,联合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方案,合理配置学院资源,完成学校与企业、市场对接。二是区域内学校教师、行业技术人员以会员制身份加入校企联盟组织,进行资源共享,学校与企业也可相应获得教学、实践与培训紧缺型人才,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三是校企联盟组织内企业、学校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兴建优势专业实训基地、教学设备等,为教师、学生下企业实习、顶岗提供机会,并以一定费用与组织成员共享实训基地、教学设备,其他非优势专业则可依托组织,缴纳一定费用向组织内其他成员获取相应教学与实践设备。四是政府依据企业、学校开展的对外服务频率、质量等设立激励基金,由校企联盟组织成员制定评价标准与体系,督促企业、学校资源共享。五是合作的校企双主体成立技术、科研中心,共享科研与技术成果。

3.构建监督调控机制

“1234”校企深度联合办学模式的内涵之二在于实现校企长期稳定合作,并使合作产生最大效益。前者取决于利益平衡点的把握,后者则由双方逐步探索建立的调控机制决定。企业与高职院校是建立监督、调控机制的主体。一是学校应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由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经营管理层、学校领导、各院系负责人组成,其功能是加强校企双方信息的有效沟通,统一协调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双方关系、对双方校企合作行为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行业、企业与学校成立监督与评价委员会,其功能是监督企业、学校之间合作的校企合作行为,制定审核评价体系,对校企之间的合作行为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三是成立由学校、企业、学生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和评价管理机构,设计评价指标,监测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情况,并据此做出合理调整。

4.构建合作保障机制

“1234”校企深度联合办学模式还需构建合作保障机制。一是政府需制定相关基础文件,如《珠三角区域校企联合办学协议》、《珠三角区域校企联合办学三年规划》、《珠三角区域校企联合共建实践基地》、《珠三角区域校企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珠三角区域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珠三角区域校企科研开发管理与奖励办法》等,使校企合作有章可依。二是建立融合“珠三角”区域企业标准、行业标准的专任教师、兼任教师课程评价标准,坚持依据标准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并依据综合评价结果由校企双方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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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