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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幼儿园育儿援助事业的理念与措施

  • 投稿洪嘉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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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英 (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长春 130024;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长春 130024)

[摘要]从幼儿生活具有整体性与连续性的视角出发,为了充分发挥幼儿园作为“亲子共育”基地和社区“幼儿教育”中心的作用,以幼儿园为核心整合多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健全发展,日本政府从本世纪初开始大力推进幼儿园的育儿援助事业,其理念与具体措施对推进我国的“家园合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在政策支持下,日本幼儿园为在园和未入园幼儿及其父母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育儿援助,主要包括由心理医生等外部人员或幼儿园教师实施的育儿商谈、对未入园幼儿实施保育、园舍开放、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提供育儿信息、由园外人员或园内教师实施的育儿讲座、家长助教、以父亲为重点的保育介入等。为了保障育儿援助的质量,日本文部科学省还组织开展了以幼儿园教师、保育所保育员、教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为对象的“育儿援助指导者培训”项目,并提出了诸多注意事项。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育儿援助;家园合作;家长教育政策

一、背景与理念

随着核家族化、少子化、都市化、信息化等进程,儿童成长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针对这一变化,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2000年《关于少子化与教育》的报告中指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出发点,应该明确家庭在儿童教育中所起的作用。为了发挥家庭特有的教育功能,应该站在全社会都要肩负起教育儿童的使命这一立场,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区,都应该认真探索自身在儿童教育中应有的作用,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幼儿时期,应该以幼儿教育的专门机构——幼儿园为核心,把家庭、社区纳入幼儿教育的视野,全面、综合地考虑如何开展幼儿教育,为此幼儿园要充分调动、挖掘、整合全社会的儿童教育资源。日本幼儿教育振兴调查研究者协会秉承了中央教育审议会的观点,强调要用整合的观点来考虑幼儿期的教育,特别是要发挥作为专门幼儿教育设施的幼儿园的核心作用。

2000年2月,为了振兴幼儿教育,日本幼儿教育振兴调查研究者协会启动了以今后幼儿园教育条件整备措施为核心的调研工作。2000年7月,该协会围绕幼儿园的教育与教育环境的充实、幼儿园育儿援助的充实、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幼儿园与保育所的衔接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提交了中期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2001年2月2日,该协会又提交了终期调研报告——《为了幼儿教育的充实: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制定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应把幼儿园作为“亲子共育的场所”的重要观点。该报告的第二部分还重点论述了实现新时期幼儿园教育振兴的四个方略:充实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与教育环境;充实幼儿园的育儿援助;推进幼小衔接;推进幼保(幼儿园与保育所)衔接。对于如何充实幼儿园的育儿援助,该报告进一步提出应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幼儿园运营的弹性化(适应家长的需求);二是推进“临时保育”;三是推进育儿援助活动,在开展与育儿援助相关研究的同时,对公立与私立幼儿园给予财政支持;四是推进不同年龄儿童与不同世代的人际交流_(主要指幼儿与中小学生以及社区成人的接触)。

2001年3月,日本幼儿教育振兴调查研究会在《幼儿教育振兴计划》中指出,为了进一步充实包括家庭、社区在内的幼儿教育,必须完善作为幼儿教育专门机构的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与环境,加强作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联系最重要内容的“育儿援助”,特别是在当今社会家庭孤立化、育儿困难化的时代背景下,“与家庭共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其重要性日益突显。与此同时,为了促进初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日本文部科学大臣于2003年5月就“今后初等教育改革的推进措施”问题向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了咨询。通过再次征求多方意见并进一步审议,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最终在2005年1月28日完成了咨询报告。该报告第一章第五节提出幼儿教育今后发展的两个方向分别是:家庭、社区、幼儿园等机构三方协作共同促进幼儿教育的发展;保持幼儿生活的连续性及发展、学习的连续性的幼儿教育。以上两个发展方向是先后承接的,即只有通过家庭、社区、幼儿园等机构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其教育机能,才能保持幼儿生活的连续性及发展、学习的连续性。

日本从2000年开始实施第三个《幼儿园教育纲要》,在强调幼儿园全体教师要密切配合完成教育任务的同时,突出强调幼儿园应该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使幼儿获得丰富的生活体验。这意味着打破了长期以来将幼儿教育局限于幼儿园内的教育活动的狭隘认识,而将幼儿园教育拓展为由教师、家长、社区人士等组成的教育共同体来完成的活动。这不仅没有弱化幼儿园的教育功能,相反能够更好地发挥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的职能。

幼儿园作为育儿援助的重要基地,主要有三大职能:一是作为亲子聚集的场所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作用。家长通过彼此交流育儿经验,可以互相答疑解惑;二是与家庭密切联系和合作,在幼儿园通过集体教学活动促进每位幼儿的成长;三是以育儿咨询为切人点,通过促进家长的成长来提升家庭教育的质量。

二、育儿援助事业的推进

早在1998年,日本文部省就指定一些地区开展了幼儿园育儿援助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教育专业人士开展育儿咨询,心理咨询师开展育儿心理咨询,育儿主题演讲,家长育儿沙龙,未人园幼儿的亲子登园,园庭园舍开放,通过《园报》提供育儿信息,育儿小组的援助等。针对伴随着少子化、核家族化等社会变化所引发的家长育儿不安与孤独感的日益加深,以及儿童与同伴游戏场所的减少等问题,2003年7月9日,基于《培养下一代支援对策推进法》和《儿童福利法》,日本政府开始全面推进育儿援助事业。其中,基于《培养下一代支援对策推进法》推进育儿援助事业的举措主要包括教育咨询、信息提供、园庭园舍开放等;基于《儿童福利法》推进育儿援助事业的重要举措则是开展临时保育(注:本文不涉及这部分育儿援助的内容)。2002年,日本开展育儿援助事业的园所占其幼儿园总数的72.4%,2003年上升为77.0%。

2003年,日本幼儿园为在园幼儿及其父母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育儿援助,其比例为:育儿商谈(由心理医生等外部人员实施)16.6%、未人园幼儿的保育25.2%、园舍开放36.2%、提供育儿信息(通过报纸、杂志)33.8%、提供育儿信息(通过网络)7.8%、育儿讲座(由园内教师实施)26.7%、育儿讲座(由园外人员实施)41.7%、家长助教54.2%、以父亲为重点的保育介入40.8%。同时,日本幼儿园还为未入园幼儿及其父母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育儿援助,其比例为:育儿商谈(由园内教师实施)29.O%、育儿商谈(由园外心理医生等外部人员实施)9.6%、育儿经验交流会20.0%、未人园幼儿的保育52.3%、园舍开放48.5%、育儿小组等的援助12.4%、提供育儿信息(通过报纸、杂志)20.40/0、提供育儿信息(通过网络)8.7%、育儿讲座(由园内教师实施)15.2%、育儿讲座(由园外人员实施)20.9%。

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日本育儿援助事业有了明显发展。截止2005年,以在园幼儿及其父母为对象实施的育儿援助形式比例增长情况为:育儿商谈(由心理医生等外部人员实施)19.6%、未入园幼儿的保育30.6%、园舍开放41.3%、提供育儿信息(通过报纸、杂志)38.0%、提供育儿信息(通过网络)12.5 010、育儿讲座(由园内教师实施)28.4%、育儿讲座(由园外人员实施)43.7%、家长助教57.5%、以父亲为重点的保育介入42.1%。以未人园幼儿及其父母为对象实施的育儿援助形式增长情况为:育儿商谈(由园内教师实施)33.5%、育儿商谈(由园外心理医生等外部人员实施)11.6%、育儿经验交流会21.8%、未入园幼儿的保育55.1%、园舍开放53.3%、育儿小组等的援助13.90/0、提供育儿信息(通过报纸、杂志)24.7%、提供育儿信息(通过网络)12.5%、育儿讲座(由园内教师实施)16.7%、育儿讲座(由园外人员实施)24.8%。

2008年1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关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特别援助学校的学习指导纲要等改善咨询报告》中阐释了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密切联系与合作的必要性。与此同时,第四次修订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第三章第八条就相关问题也做出了阐释:“幼儿的生活是以家庭为基础,通过社区逐渐扩展的,应该加强与家庭的联携,使幼儿园的生活成为幼儿在家庭以及社区生活的延续与扩展。因此,要充分挖掘社区的多种教育资源,使幼儿获得丰富的生活体验。幼儿园与家庭的联携,应该通过创设与家长交流信息的机会,创设与家长和幼儿获得交流的机会,来提升家长对幼儿期的认识。

为了加深对幼儿园教育的理解,充实与振兴幼儿园教育,日本文部科学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幼儿园教育理解推进事业”。这项事业在各都道府县开展,其主要举措以幼儿园课程编制为核心,就幼儿园教育的内容、保教方法、幼儿园的经营管理等主题举办讲座,展开研讨。2009年12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各都道府县审议会的基础上,就六个方面的议题进行了审议研讨,其中第四个议题就是“幼儿园的育儿援助与临时保育”。2010年至2013年连续4年,各都道府县延续了相同的审议主题。2011年的审议就幼儿园育儿援助的功能列举了五点:促进儿童成长的场所;丰富游戏经验的场所;家长分享育儿喜悦的场所;家长交流育儿困惑与经验的场所;构建社区人际交流网络的场所。2012年各都道府县的审议都特别强调“要从家庭、社区生活的连续性的视角来保障幼儿的健全发展”,“无论是对在园幼儿的家长还是对未入园幼儿的家长,都应使其认识到幼儿期教育的重要性”。2014年各都道府县审议研讨的第四个议题是如何对有特殊需要的幼儿给予特殊的援助,以及如何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的连携。可见,日本育儿援助的对象与内容得到了进一步扩大与充实,也更好地体现了教育起点公平。

三、育儿援助质量的保障

(一)育儿援助指导者的培训

育儿援助活动需要根据各幼儿园、社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家长需求展开,因此开展育儿援助活动时,无论是面对家长的援助还是面向乳幼儿发展的援助,与基于幼儿园课程的“教育教学”活动相比,在对象、内容以及方法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也就有必要通过开展专门的培训项目来丰富与提升广大教师的相关知识与能力。

为了保障育儿援助的质量,2007年8月,日本文部科学省与独立行政法人教师研修中心共同开展了以幼儿园教师、保育所保育员、教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为对象的“育儿援助指导者培训”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三大模块的内容开展:

第一,育儿援助的意义。主要是解读与育儿援助相关的法规、政策,如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儿童福利法、虐待儿童防止法、认定儿童园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下一代育成援助推进法,以及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市町村等行动计划。在此基础上,讲授幼儿园开展育儿援助活动的途径与方法。此外,还介绍社区育儿援助活动,如育儿援助中心、儿童馆等的育儿援助活动。

第二,育儿援助的基础理论。主要是讲授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特殊儿童的特点及其教育对策,儿童健康(包括食育与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儿童成长的环境(家庭环境、父亲的作用以及虐待儿童的对策)等。

第三,育儿援助的实践策略。主要是讲授心理咨询的基本技艺、集体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与学校的连携策略、与儿童互动(以游戏活动为中介)的技巧等。

培训的方法主要包括专题讲座、主题沙龙与问题研讨、经验分享、现场观摩与体验。日本文部科学省要求地方公共团体参考育儿援助研究计划制定协会于2008年3月编制的《关于幼儿园育儿援助的研修——为了研修计划的制定》等手册来制定适宜的研修计划,强调地方公共团体应在育儿援助活动的意义与内容、方法、行政基础,育儿援助的现状与课题,乳幼儿发展援助等相关研修内容与方法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地区实际开展育儿援助的研修活动,切实提升教师的资质。

(二)实施育儿援助的注意事项

为了科学有效地推进育儿援助事业的开展,日本文部科学省还提出了以下注意事项:一是幼儿园的育儿援助并不是单方的支援,而是双向共创的活动.因此应当理解被援助者的现状,使其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提升其自尊心,促进其自我成长;二是在开展各种育儿援助活动时,应注意营造轻松愉快的人际氛围,并提供充满大自然气息的休闲交流场所。对于在与子女互动交流及育儿方面感到焦虑不安的家长,幼儿园相关人员应在接纳其感受的基础上,引导家长反思育儿理念与行为,并创设学习育儿理论与实践操作方法的机会;三是育儿援助对象不仅限于在园幼儿的家长,还包括未入园幼儿的家长及社区的广大居民;四是各幼儿园应使教职员工对育儿援助活动的目的与内容达成共识,建立教职员工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与家长的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切实推进育儿援助事业向前发展;五是幼儿园开展育儿援助活动时,在活动内容、育儿资源、应对课题等方面应在全社区形成共识,为此应与其他幼儿园或小学或保育园或儿童咨询所等教育/儿童福利机构、参与育儿援助活动的NPO法人、社区志愿者团体等相关机构通力合作;六是当家长养育不当或孩子成长存在问题时,一定要本着“儿童利益至上”的原则,不能单凭幼儿园自身的力量来提供援助,而应当联合市町村等相关部门采取协同援助活动;七是当发现幼儿受到家长虐待时,要及时通告市町村或儿童咨询所,依法办事。与此同时,市町村应设立保护儿童的社区协会,防止虐待儿童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虐待儿童的事件,幼儿园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采取适宜的措施。

总之,育儿援助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综合治理,才能收到良好的成效。日本政府近十年来出台各种举措,大力推进幼儿园的育儿援助事业,以幼儿园为核心整合家庭、社区、社会多方资源,有效地促进了其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