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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技术的社会形成

  • 投稿张永
  • 更新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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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峰

技术的社会形成论对技术与社会关系进行了换位思考,开辟了研究技术与社会关系的新视角。如果不像社会建构论中走极端者那样,把技术的社会形成夸大为技术的社会决定论,只将“形成”(shaping)理解为造就、影响、规定、制约等作用,那么,对技术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理解,就可以从技术决定论那种终点的、外在的和单向的走向全程的、内在的、双向的视界。

一、技术本质的社会形成

技术存在与人的存在、技术本质与人的本质是互相整合的。人创造技术,在一定意义上,人的目的规定技术的本质,人的社会实践作为技术生产的内在根据,人的技术理性追求威力强大的技术,所有这些都是技术本质的社会形成的侧面,是对技术植根于社会和依赖社会的深层解释。这样,技术在它的起点,在其获得本质性的一般规定的环节上,就已经是被社会所铸造的东西。技术之所以是技术而不是别的东西,其内在的规定性是从社会中获得的。

二、技术特征和功能的社会形成

社会不仅一般地为技术的形成提供本质意义上的根据,而且还为技术的具体形成提供现实意义上的条件: 不同的社会条件可以造就技术的不同特征和功能。即使我们不能说技术的所有特征和功能都是社会决定的,也可以说在技术中必然包含着由社会决定的特征和功能,比如技术的美学特征、心理特征等,还有技术的人性化要求等。在这个意义上,技术不仅有来自自然属性的技术特征和功能,而且也有来自其社会属性的社会特征和功能,在后者的范围内,可以说是社会环境造成了人工制品的特征和功能,即社会对技术能起一种“型塑” 的作用,只有符合了技术性要求,技术的物性功能才有可能;而只有符合了社会性要求,技术的物性功能才能从可能变为现实,成为为社会认可的使用品, 从而成其为真正的技术。

三、技术价值的社会形成

技术有价值属性, 可以从两种意义上来理解,一是把技术的“有价值” 理解为技术的“有用性” ,即具有能够满足人之需要的“使用价值”;二是把技术的“有价值” 理解为技术的“价值负载” ,即有利于某些人而不利于另一些人, 只对一部分人有用和有益而对另一部分人无用和有害。无论从哪种意义上,技术的价值都具有社会形成的特性。

四、技术发展的社会形成

社会性的生存使人追求的物质目标越来越高,于是对手段即技术的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是技术之所以发展的内在的社会根据,也就是所谓“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发展” 的道理。但这个一般道理又有着个别实现: 不同的社会状况可以形成对技术不同的需求, 而不同的需求对技术的推动作用是不同的, 于是就会导致技术在各国不同的发展状况。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京),2002.6.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