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民(广东省珠海市第九中学)
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常常会遇到一些让他们感到左右为难的事情。如,父母偷看自己的日记,该不该跟他们争论?同桌想要作弊,你该不该帮助他?这些问题都有共同的特性,就是选择的冲突性。而面对这些冲突,主体需要进行审慎的选择。目前,思想品德课堂较少关注这一类问题,我们的课堂呈现的多是毫无矛盾与冲突的案例,对其分析也是对号入座式的解释。不需要选择的课堂将会造就不会选择的学生,不少学生表示他们面对冲突时,根本就不知道怎样进行判断,由此而进行的价值观建构更是无从谈起。让学生在冲突的碰撞中成长,就是要把学生放到冲突的案例或情境中,通过活动引发学生思考与碰撞,让学生学会在面对冲突时如何做出正确而负责任的选择,真正促进自身成长。
冲突案例教学能否成功,与课前冲突案例的选择与设计密不可分。如果选定的案例故事冲突性非常突出,能引起学生的认知冲突和意见分歧,且有利于学生讨论,那么,这节课就成功了一半。正如皮亚杰所说:“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依赖于乐趣,学习的最好刺激乃是对所学材料的兴趣。”下面,笔者就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谈冲突案例选择与开发的一些做法。
1.站在经典冲突案例的“肩上”。经典冲突案例,经历时间的检验,依然熠熠生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教学内容,以及针对学生的实际道德水平与现状,稍作修改加以利用。例如,“火车铁轨和孩子”的经典冲突案例,原文是这样的:“有一群小朋友在两条铁轨附近玩耍,一条铁轨还在使用,一条已经停用;只有一个小朋友选择在停用的铁轨上玩,其它的小朋友全都在仍使用的铁轨上玩。这时火车来了,而你正站在铁轨的切换器旁。让火车停下来已经不可能了,但你能让火车转往停用的铁轨,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救下大多数的小朋友。但是,那也意味着那个在停用铁轨上玩的孤独的小朋友将被牺牲掉。你该怎么办?或者就让火车自己开过去吗?让我们停一下,想想我们会做怎样的决定。”
面对七年级的学生,在讲到“感受法律的尊严”时,为了让学生树立尊重规则的观念,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我在原文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句注释:其中在停用铁轨上玩耍的那个小朋友,还提醒在仍使用的铁轨上玩耍的一群小朋友:“旁边树立的警示牌上规定说那里不能玩。”但没有人理睬他。学生看到这个案例时,讨论的热情非常高:“我选择让火车走停用的铁轨,因为这样虽说牺牲了一个小朋友,却可以让更多的小朋友活下来”;“我反对,为什么要让守规则的孩子牺牲掉,他是无辜的。”经过交锋,学生们马上就把焦点聚焦在“生命与规则”的冲突上,经过初步判断、推断结果,到综合衡量、再次选择,学生在积极活跃的争辩中,逐步意识到规则甚至比生命本身更重要,规则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命。最终,学生纷纷表示要把尊重规则落实到自己的日后生活实践中,首先就要做到“不乱闯红灯”。
2.贴近生活,以小见大。七年级《思想品德》下册第七课第一框“走近法律”,主要让学生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意在培养学生热爱法律、尊重法律的态度,提高学生自觉守法意识。笔者从学生们熟悉的生活场景人手,巧设冲突:早上6:30,初一学生小东床前的闹钟响了,小东匆匆起了床。15分钟后,他离开家走向学校,看到一个老奶奶站在马路旁颤巍巍地不敢过,小东扶着老奶奶过了马路,老奶奶连声说谢谢。差不多快到学校的时候,一个红灯拦住了小东,马上就要迟到了,“早不红灯,晚不红灯,怎么偏偏这个时候红灯”,小东心急如焚。假如你就是此时的小东,红灯你闯还是不闯?如果闯红灯,则会违反交通法规;如果不闯红灯,则会迟到,违法学校纪律;如果不想如此陷入两难,为节约时间,不扶老奶奶过马路的话,又违反了道德的要求。在此,笔者从小处切人,向深层挖掘,让学生在两难冲突、甚至是三难冲突的选择中,体会到法律这一行为规范的特殊性,及其与纪律、道德的不同。
3.鲜活时事,不容错过。从2007年起,廖丹为救患上尿毒症的妻子,无奈地选择刻医院假公章,4年间“骗”来医院17.2万元的治疗费用。2012年事发,廖丹因涉嫌犯诈骗罪被羁押。“刻章救妻”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那一句“我总不能掐死她”让人唏嘘不已。当时,笔者在讲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十课第二框“做诚信的人”时,及时抓住这一社会热点新闻,结合该真实案例,提出在情与法的冲突中,我们该如何选择?此案例一出,学生积极参与,讨论热烈,别看是初中生,但是讨论到最后已经跳出了案件本身,跳出了简单的诚实还是不诚实,谈到社会的医保和救助,以及诚实和法律最终都是让人向善等更高层面的问题。
当然,类似的鲜活时事,冲突如此之强的真实案例,可遇而不可求。但是作为思想品德教师,要时刻保持对时事新闻的敏锐嗅觉,并注意平时的收集与整理。事实上,及时恰当地运用鲜活时事,不仅能让课堂增光添彩,更能使学生在冲突中提升认知与道德水平。
(责任编辑:罗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