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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发展现状及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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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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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凯

(泰山医学院管理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6)

摘 要: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在理论和实践中充满了争议。自我国央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下发后,比特币泡沫破裂,价格大幅下跌,但又出现了新的现象和问题。客观分析《通知》之后出现的新问题,对比特币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并提出防范比特币风险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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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比特币;虚拟货币;监管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2.010

收稿日期:2014-12-25

比特币自2009年诞生之日起,在认知和理论上就有鲜明对立的双方。一方认为它是非国家的货币,是未来的货币;另一方却认为它是互联网的郁金香泡沫、庞氏骗局,永远不可能在现实中替代真实的货币。但在2013年却出现了巨大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大量投机者的加入,使比特币价格迅速突破7 000元。2013年12月5日,由央行等五部委下达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比特币价格迅速下跌至2 222元,泡沫破裂。之后,比特币价格一直处于阴跌下滑的过程,但又出现了新的发展现象和趋势。

1 比特币的发展现状

(1)比特币的出现代表了人们对信用货币条件下通货膨胀的忧虑。从过去的金本位货币,到国家信用货币,到逐渐淘汰纸币,实现数字货币。贵金属在现代已不可能实现最基本的储藏保值功能,而国家信用货币在大多数国家宽松量化的财政货币政策下,直接导致通货膨胀的产生。而非国家的比特币,作为总量恒定的数字货币,正是符合某些对政府及银行失去信心的顾客的要求。尽管非国家货币体系存在着诸多缺陷,在实践中也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但其数量恒定、去中心化的思想,实际上更符合人们在信用货币条件下对通货膨胀的忧虑。

(2)比特币是天生的投机品。首先,由于比特币总量有限,大多数早期投资者对其期望甚高,存在明显的屯币现象,换手率和流通率都很低。其次,比特币在应用方面很不成熟,各国政府对比特币的态度还在不断的变化中,任何在政策上的规范都会对市场造成巨大的利空,导致短期内比特币的价格迅速下跌。再次,在比特币应用短缺的情况下,无论是挖矿还是应用,最终还是需要换成法币进行日常必需的交易,这就使资金抽取成为一个必然,会导致行情进一步低迷。价格剧烈地波动,不可避免的是比特币成为天生的投机品。

(3)比特币期货市场的大行其道。2014年之前,比特币随着买入的人越来越多,应用越来越广泛,价格也随之上升,其稀缺性也使投资者资产不断增加。2014年之后,由于交易平台火币网及OKCOIN相继推出了融资融币,使做空也可以成为赚币赚钱的手段。再加上央行不断出现政策利空,对做空不断推波助澜,比特币价格下跌已属必然。至2014年下半年,各交易平台竞相推出十倍二十倍的杠杆,投机气氛浓烈,已经远超比特币本身所能承载的价值,彻底沦为比特币赌场,使部分投机者损失巨大。

(4)国际货币体系本身具有流通缺陷。一方面,在外汇体制高度监管下,资本的流动处于管理中,而资金受到严厉的监管而不可能随意流动;另一方面,银行在跨境汇款过程中,收取大额的手续费,使资金受损。而比特币在这些方面可以发挥其无中心化、匿名化的特点,迅速将资金流向世界各个角落。这样的特点也使比特币得到一定的发展。

2 比特币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1)比特币货币地位不明确。在我国,《通知》中明确规定:比特币不是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但在国外,德国认定比特币为“记账单位”,如外汇一样,具有结算功能,但又不能充当法定支付手段。在美国,美联储明确指出其无权直接监管比特币,认定比特币为虚拟货币。澳大利亚则对比特币相对宽松,认定比特币为虚拟资产,交易收入应交纳一定的税收。而俄罗斯对比特币态度,则非常严厉,禁止其作为货币形式出现。综合以上观点,比特币虽然自称为货币,但在绝大多数国家里并未明确承认其货币地位,其政策风险也就不言而喻。

(2)比特币被非法交易利用。比特币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无监管、支付方便的特点。就这让一些涉及黑色和灰色收入的非法组织所利用,在国外某些毒品交易、赌博网站等非法机构都以比特币为中介进行交易。比特币在国内购买,然后支付到国外,再到国外卖出换成外币,这种方式更加快捷便利。这就是使央行对外汇的管制形同虚设。央行在《通知》下达后,特别禁止了金融机构和所有国内支付平台与交易所之间的联系,从源头上切断人民币与比特币之间的汇兑,从而最大程度上防范了以比特币为中介的洗钱风险。

(3)比特币的安全性始终存在隐患。一是钱包。钱包是网络黑客最喜爱攻击获取的文件,一旦丢失被破译,根本无法找回。另一方面,在脑钱包网站上,不断出现假融资真诈骗的网站,由于缺乏监督和监管,更让不法之徒逍遥法外,给钱包网站蒙上了一层阴影。二是交易所。2013年10月,注册于香港的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倒闭,后被国内警方侦破,其纯属诈骗性质的不法网站,造成部分投机者的损失,至今尚未宣判。2014年3月,世界上最大的交易所Mt.Gox宣布破产,价值4.6亿美元的比特币被盗,交易所暴露出来的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是造成灾难的主要原因,这也使比特币世界遭受沉重的打击,价格更是一落千丈。2014年,在价格不断下滑的时刻,交易所也在洗牌的过程中,不断传出一些小网站关闭和倒闭的新闻。

(4)缺少应用,而本身不具有任何的价值,使比特币缺少稳定的价格。比特币只不过是一组具有密码性质的代码,当使用的人越来越少,其价值就会越来越少。而它既没有法币的法偿性,又没有黄金白银的贵金属属性,一旦陷入价格下跌、应用减少的情况,比特币就会出现崩盘的现象。所以,比特币要想发展,要想使虚拟货币有长足长远地进步,发展应用才是最基本最扎实的方法。在我国,已经全面禁止比特币的应用与使用,但在比特币挖矿的上游,却是世界领先,无论是矿机制造还是挖矿规模,都是世界最大的。应当抓住这个机遇,继续发展领先优势,即便是比特币消失之后,在数字货币方面领先的制造技术仍然可以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5)山寨币的泛滥。由于比特币源代码地公开,在适当修改后,很容易就可以产生新的虚拟货币。这些山寨币一方面对比特币构成了新的威胁,另一方面又对比特币的应用起到了适当地补充作用。例如,莱特币(LTC),它只是简单地将数量扩大,将交易速度加快,而挖矿难度明显降低。狗狗币(DOGE),几乎是从无到有,爆发式的增长,以打赏的形式迅速推开。瑞波币(XRP),是中心化的货币,它不需要挖矿,更是依靠网关传递信任而进行交易,更令人惊奇的是它可以将法币也作为一部分进行交易。山寨币不断地推陈出新,它的价格更是起伏剧烈,一天翻几倍或是一天被腰斩,屡见不鲜。在比特币周围的山寨币,虽然无法取代比特币的位置,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比特币价值和推广。

3 对比特币监管的政策建议

(1)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比特币的发展有其必然性,从贵金属到信用货币,再到现在的数字货币,再到非国家主权的世界货币。它既是一个互联网的产物,也是全球经济化发展后,对国际金融市场融合的一种需要。在我国,捍卫人民币法偿货币地位的同时,要密切关注全球虚拟货币的发展变化。我国应当加大对比特币等互联网虚拟货币的研究力度,紧密追踪其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及趋势,预测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及风险,及早确立应急预案,争取在监管制度上的主动性。对国外监管措施应当积极研究和借鉴,为我国完善监管制度提供理论和实践的依据。

(2)充分利用比特币以及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发展机会,积极设计互联网支付工具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及司法保护体系。虚拟货币的产生与发展,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只要坚持其虚拟的信息属性,而非货币属性,使其与人民币脱钩,并使其脱离实体经济的交易范畴,并加强监管而不是一味单纯封杀,就有其积极的意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肖纲也明确表示,央行短期内是不会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但对公民自由买卖比特币并不是反对,因为公民有自由买卖的权利。虚拟货币在支付方式与交易处理方面,同传统金融有巨大的差异,借鉴其成熟的交易处理模式,结合传统金融的优势,使我国金融改革在创新和发展上得到长足的进步,是值得推广和肯定的。

(3)加强对比特币违法现象的监管,杜绝违法犯罪现象的蔓延。比特币的匿名性很容易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在互联网上流通就更容易实现跨国交易。在对比特币监管的时候,首先要从交易所开始,强制其实行实名制,并对其比特币的数量与地址进行核实登记。在对跨国交易或洗钱方面,应当加强各国之间的监督与合作,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打击,有利于遏制犯罪现象的蔓延。

(4)加强比特币交易所及网站的管理。比特币交易所是获得比特币的主要场所,大量的资金在这聚集,有人一夜暴富,有人瞬间一贫如洗。我国的交易平台越来越像赌大赌小的比特币赌场了。如何监管交易所,遏制投机行为的泛滥,使比特币的发展趋向于理性,也是交易平台自身良性循环发展的问题。2014年下半年,不断有交易所出走海外,向国外开拓市场,但受制于当地法律的限制,还未全部展开。尽快清理交易平台,实行牌照制度,对现货期货交易实行收费制度,增加其炒作的成本。对所有交易平台包括钱包网站,实行冷钱包公开制度,每季度进行第三方审计,防止平台恶性倒闭事件,一定程度上保护投机者的利益。

(5)国家采取主动的策略,参与比特币的产业链。在比特币的技术、市场还有太多不确定因素的同时,国家可以考虑在适当时机进行主动出击,整合资源,参与比特币产业链的发展。特别是矿机生产和挖矿规模,我国在世界上具有明显领先地位,国家可以利用这种优势,将大多数比特币集中在国家手中,以此为契机,或可遏制比特币的投机属性,使其趋向于理性发展,从而推动推广人民币的货币国际化,撼动美元的霸主地位做出一定的贡献。

虚拟货币是非金融机构发行的,通过纯技术角度实现的流通支付工具,它的产生和每一步发展,都应当符合人类法律的约束和监管,才能有效地降低其道德风险和技术风险对投资者的伤害,才能对未来的金融体系产生积极的影响,为人类的进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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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李东卫.欧央行监管比特币的做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2)

2 洪蜀宁.比特币:一种新型货币对金融体系的挑战[J].中国信用卡,2011(10)

(责任编辑 高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