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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视角下供应链应收账款相关方博弈研究

  • 投稿王启
  • 更新时间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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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卖方企业以真实存在的贸易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准,以买方企业的信用资质作为担保,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款项的偿还来源,以获得营运资金为目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处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业务。截止2016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高达12.6万亿元,同比增长9. 6%。企业债务风险不断攀升的同时,资金被占用使得中小企业的再生产过程更加举步维艰。2016年2月,央行、发改委等大八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中提到,“推动更多供应链加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鞭策大企业和政府等采办主体积极主动确认应收账款,辅助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为受应收账款拖欠影响最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体经济向来都是我国发展牢固的根基,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加速转型升级。”而在中国经济结构实现升级转型,培育全新的增长点,都需要广大中小企业在各种新兴产业中取得更多更大的突破。供应链金融正是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好选择,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压力,提升整条供应链的竞争力,构建银企互利共赢、持续友展的产业生态,推进供给侧改革的进程。本文从博弈论角度,统观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流程,在详细分析各参与主体策略选择、信息结构以及博弈收益的基础上,构建了反映银行、核心企业及中小企业间主要关系的4个博弈模型,以考查供应链成员企业的融资决策过程,并提出相应的建议。1 建立博弈模型的理论基础

目前,国内外对于这一融资模式的研究日益活跃。Saulnier (1943)最早对美国的应收账款融资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但当时并未考虑供应链特征。Allen N_Berger(2004)初步利用供应链金融理念,提出了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设想与框架。杨绍辉(2005)从商业银行业务模式角度,对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和存货融资的服务内容、操作模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刘莉(2015)在考虑供应链整体运作状况的基础上的同时,辨别供应链融资模式中的应收账款融资信用风险的特性,并利用ANP法构建其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现有研究多将传统融资模式与加入核心企业后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博弈过程进行对比分析。曹文彬等(2013)引入违约罚数,运用博弈论的方法求解传统应收账款融资和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的纳什均衡,通过比较得出供应链佥融应收账款融资可以达到帕累托有效率的均衡,同时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放贷率。张琅等(2013)应用演化博弈理论的分析方法,构建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信贷行为的演化博弈模型,发现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贷款监管成本、供应链对中小企业违约的惩罚金额、中小企业与核心联合骗贷的概率以及利益分配比例是影响中小企业违约概率及商业银行信贷提供概率的重要因素。李占雷、孙悦(2014)在只涉及中小企业违约的前提下,构建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下银行与供应链企业、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双重Stackelberg博弈,分析供应链金融中各个参与主体的期望收益,考察融资运作的影响因素。戴剑勇、张在雄(2015)通过建立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银企博弈模型,研究各参与方的行为及信用风险评价,从而对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信用风险的管理提出相关建议。张保银,车佳玮(2016)从供应链金融的角度,分析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决策。认为其风险来源于应收账款的回流,通过重点考虑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并根据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还款比例与质押率关系,建立银行、分销商、零售商三方期望收益矩阵。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供应链金融各参与主体的博弈研究已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重视,但由于各模型是基于不同的假设和基础建立起来的,因而缺乏一定的可比性;另外,考虑到统一后便于进行博弈参数变动等后续研究,也就是统一研究制度变迁对各方面的影响,以增加相关博弈模型对现实的解释力,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统观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流程,以考查供应链成员企业的融资决策过程。2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博弈关系的经验归纳2.1主要参与方及其博弈收益2.1.1银行

银行是供应链金融的深度参与者。银行通过评审核心企业及整条供应链的信用水平,对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进行授信,在开辟中小企业市场的同时,运用高附加值的服务巩固核心企业和客户集群,从而增加收益。2.1.2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匮乏,信用基础较为薄弱,资源获取能力不足,是供应链金融的积极参与者。通过应收账款转让方式从银行取得融资,可以盘活企业资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生产经营提供持续动力。2.1.3核心企业

核心企业规模大,通常属于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基础及强大的资本支持。在产能过剩的当下,核心企业切人供应链金融,可以充分将其所掌握的资金流、物流及信息流优势变现,降低整条供应链的成本并为自身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2.2参与方的策略选择与信息结构

中小企业信用资质较低,不易从银行处获得贷款,寻求核心企业进行反担保,可以获得较高的贷款额度。在国外,银行通常会通过“栓牢”核心企业,再将业务扩展至与其相关的中小企业。但我国现有模式下,核心企业融资渠道多,资金来源广,银行往往会通过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业务联系。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其收益来源不及融资企业那么明确,参与应收账款融资的动力相对不足,是否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担保是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形成的基本前提所在。若是提供担保,核必企业既可以享受延期还款带来的收益,也能有效保障自身货源的稳定;但核心企业也需要对中小企业进行综合考量,例如,中小企业会将贷款用于连续生产还是进行其他风险投资,中小企业若是违约,将会对自身利益造成多大程度的损害等。在中小企业获得核心企业的担保后,银行可以选择贷款或者不贷款。一方面,银行希望可以发放贷款获得利息及其他中间业务收入,并与供应链上的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另一方面,又对企业能否到期还款有所怀疑。在获得贷款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如果都守约,则能实现银企共赢,充分发挥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促进产业、金融的融合;若有一方违约,既会影响整条供应链的稳定,也会受到来自供应链的惩罚;若是双方都不守约,供应链链条断裂,合作难以为继。面对企业的违约,银行可能会采取行动,例如要求担保企业还款、采取诉讼手段等,也可能放弃斗争,不予追究。2.3参与方之间的主要博弈关系

银行、核心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间的博弈关系主要包括:(l)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融资的博弈。核心企业是否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博弈,这一博弈是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形成的必要条件;(2)银行参与供应链金融融资的博弈。银行是否为中小企业提供货款,直接影响合作的最终达成;(3)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还款选择的博弈。在获得贷款后,中小企业、核心企业守约则能实现三方共赢,违约既会损害彼此的利益,也会给银行带来损失;(4)银企博弈。面对企业的违约,银行若是采取行动将会加大企业的违约惩罚力度。3 关于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风险问题的博弈认识

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所面对的违约风险更加趋于复杂化,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供应链的稳定性等都是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3.1提高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的管控能力

同银行相比,核心企业对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物流、资金流等信息更为了解,对行业周期及微观运行的认识更为深刻。通过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监督,掌握其贷款资金流向与用途,可以有效保障购销合同的顺利完成。3.2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罚力度

中小企业的信用资质越差,为取得贷款所需付出的包装成本也就越大。在大数据时代,银行在对中小企业提出的融资申请进行仔细甄别的同时,也要加大虚假信息的处罚力度。通过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数据库,可以增加信息透明度,促使其包装成本不断加大。3.3建立合理的违约惩罚制度

从模型三中可以看到,若是违约惩罚足够大,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都会选择守约,建立合理的惩罚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是防范违约风险的关键所在。3.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银行诉讼成本

出现违约情况时,银行需要有法可依,提高贷款追回的可能性;降低诉讼费用等,可以减少银行的追究成本,增加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