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西方德性伦理对德性主体的重视,是我们探析医德生成的一个重要视角。纵观西方的伦理思想,从德性伦理到规范伦理,再到德性伦理,表现为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规律。当代德性伦理的旗手麦金太尔提出共同体主义德性伦理思想,揭示了共同体与个体的辩证关系,为分析医德逻辑主体提供了理论的视角。医德不仅指医务工作人员的道德,还包括医学伦理的道德,它既是规范,也是活动,因此,医德包含人类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医学专业共同体、医院共同体、医务工作人员等五种主体。
关键词:德性伦理;共同体;医德;逻辑主体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2-0071-03
广义上讲,医德不仅指医务工作人员的道德,而且包括医学专业活动的道德,即医学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从医德生成的角度讲,讨论医德问题,必须首先对医德的逻辑主体进行探析。这与西方当代德性伦理学对德性主体即人的重视是一致的,因此德性伦理的一些理论对我们探讨医德问题是有帮助的,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的道德践履上都是如此。尤其是美国著名学者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的共同体主义德性伦理思想,可以为我们探析医德逻辑主体提供一种理论分析的科学视角。
一、主体与德性主体思想的历史脉络
人类思想史就是对于人在现实社会中的主体或主体性的揭示和宣扬。西方哲学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开始有一种伦理转向,这种转向可以说是以探讨主体和主体的善为主题。亚里士多德把主体定义为实体,认为不仅人是主体而且实物比如石头等也是主体。近代到笛卡尔以“我思故我在”的主体性规定,才把“主体”(自我)从一般实体范围中突出出来,作为专属于人的哲学范畴。直到康德,才真正把主体性哲学确立起来,康德对人的三大能力的考察,纯粹理性即知性能力、人的实践理性即意志能力、人的判断力即审美能力,把人的主体或主体性问题作为启蒙现代性的主要特征突显出来。20世纪以后,主体性被后现代主义者批评为形而上学思维的一种虚构,主体间性问题产生。胡塞尔在先验现象学的理论构建中提出和讨论了主体间性问题。所谓主体间性就是承认“他我”的存在,承认这个“他我”并非普遍的“他物”,而是一个与“自我”并存的“他我”。哈贝马斯用交往理性范式为主体间性问题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哲学理论形态。
伦理思想的发展也是随着哲学主体性问题而相应演化的。德性伦理学在当代西方的复兴,是西方伦理思想经过辩证运动后的伦理思想范式,具体表现在:古希腊的伦理思想以德性伦理为主,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哲人都有相关的论述,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在其《尼可马各伦理学》中对德性伦理思想的具体论述涉及德性主体问题。在中世纪,宗教范式下的伦理也是以德性伦理为主旨的。直到近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西方社会的变革,德性伦理思想逐渐被规范伦理思想代替,人的一切行为都以某种抽象的规则来衡量,伦理规范或规则成为伦理思想的中心。启蒙理性的工具主义强势表现在这种伦理思想中。
直到1958年,英国哲学家安斯库姆(Anscombe)发表《现代道德哲学》对功利论和义务论伦理发出挑战,安斯库姆在批评功利论和义务论中首次提出了德性伦理的主张。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麦金太尔的《德性之后》、玛莎·努斯鲍姆的《善的脆弱性》、迈克尔·斯洛特的《从道德到德性》和《来自动机的道德》以及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的《论德性伦理学》等一系列著作的出版,德性伦理学形成了声势浩大的运动。西方伦理学表现出向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回归,德性伦理学再次引起世人的注意。从思想的辩证运动看,德性伦理→非德性伦理→德性伦理,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就是整个西方伦理思想的辩证逻辑。但是,当代的德性伦理思想是在经历了规范伦理学和义务论伦理学以及元理论学的生态之后的回归,比起古希腊的伦理思想无疑是一种更高级的伦理形态,它所处理的伦理问题更加复杂,展现出的理论魅力更加迷人,尽管当今学者对于德性伦理还没能达成一致看法,然而德性伦理所唤起的伦理思考可以说是人类的伦理智慧叙事表现,尤其它对伦理主体的强调,注重行为者的品质而不是行为的规范,是人类伦理思想发展的深层审视。
新西兰学者赫斯特豪斯对德性伦理要义的分析明确强调了德性的主体作用。他认为,与强调责任或规范的义务论和强调后果或效果的功利论相比,德性伦理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德性伦理是作为一种“以行为者为中心”(agent-centered)的伦理学,而非“以行为为中心”(act-centered)的伦理学;它所关心的是人“在”(being)的状态,而非“行”(doing)的规条;它强调的问题是“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而非“我应该做什么”;它采用特定的具有德性的概念(如好、善、德),而非义务的概念(正当、责任)作为基本概念;它拒绝把伦理学当作一种能够提供特殊行为指导规则或原则的汇集。这样,基于行为者的德性伦理,就是从个体的内在特质、动机或个体本身所具有的独立的和基本的德性品格出发,来对人类行为做出评价(不论是德性行为,还是义务行为)[1]。
从本质上说,道德是人的道德,是人自我肯定、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的一种实践活动,它既有发展人自由的一面,又有约束人的一面,人既是道德的执行者、体现者,又是道德的创造者。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只把道德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否定个人在道德领域的主体性,道德教育主要以道德秩序和道德准则来规范人的日常生活行为,推行道德一体化秩序的道德约束,以纪律为形式进行强制的训诫、评价和奖惩,表现为一种道德的管制,从而有意或无意地消解了个人的道德主体性。道德教育潜在的意图变成对人的主体性的压制。黑格尔曾说:“实体本身就是主体,所以一切内容都是它自己对自己的反思。一个实际存在物的持续存在或者说,实际存在物的实体,乃是一种自身同一性;因为如果它与自身不同一,它就会陷于瓦解。”[2]可见,没有德性主体,德性就会被瓦解,道德的作用无法发挥。探讨医德的生成,首先就需要探析医德的逻辑主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确医德的真正内涵。 二、德性伦理的共同体范式与道德主体的辩证关系
德性伦理的主要代表麦金太尔是以共同体范式构建德性伦理学的,他认为任何想把一个人的生活视为一个整体、一个统一体——其品格为诸美德提供一个充分目的的当代尝试都会遇到两种不同的障碍,一种是社会的,一种是哲学的。社会的障碍源于现代性把每一个人的生活分割为各种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其自身的行为规范与模式。由此,工作与闲暇相互分离,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相互分离,团体的与个人的相互分离。由此,无论童年还是老年都已被扭曲而与人生的其他部分相互分离,结果变成不同的领域。这些分离造成个人经历的都是人生每一部分的特殊性而非人生的统一性。哲学的障碍在于以原子主义式思考人的行为并且基于简单成分去分析复杂的行为与交互行为,而忽视了各种特殊行为的特性是作为更大整体的部分而获得。同样,当个人与他所扮演的角色截然分离时,或者当个人生活的不同角色规定之间相互分离,以致生活只是一系列不连贯的事件,我们再也看不到人生的统一性[3]。
在麦金太尔看来,共同体是真正的实体,共同体既包括家族、家庭、氏族、部落、城镇、民族、王国,也包括渔业队、学校和实验室等等。个体既不能脱离共同体而存在,也不能脱离共同体来认识。个体是共同体的成员,占有某种确定的社会位置,个人的身份就是由他在共同体中的位置决定的。麦金太尔从历史传统、人生叙事的统一性和实践活动等三个方面进行具体论述共同体主义德性伦理。首先,麦金太尔认为共同体历史文化传统是个体公民德性的产生土壤。从逻辑先在性讲,共同体的历史传统使个体具有共同体的成员资格,个体不能独立于共同体。自我的实现和德性的追求和达成不仅不能离开共同体,而且以共同体的历史传统为背景。麦金太尔认为,历史是唯一的一种获得德性的方式,通过个体实践活动恢复传统,在传统中寻求德性,德性其实就是传统的一部分,人们在传统中理解、继承和发展德性,唯有如此,个人生存的完满意义才能在延绵的历史传统中得到实现,德性才能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类社会历史得到明确的定义和表达。其次,麦金太尔认为一个个体人生叙事的统一性在于个体的德性。麦金太尔认为,个体自我存在于一种将出生、生活、死亡作为叙事开端、中间、结尾连接起来的叙事统一性中。但是,现代社会的组织化结构,个人生活被迫嵌入许多不同专业的领域,每个领域都用自己专业化的准则对个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这导致现代社会道德的破碎,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组织与个人相互对立,人们在各自个体生活的整体过程中思考和感受的只是生命中的特殊片断而不能形成统一的人生体验,作为道德主体的自我难以形成德性自我认同。在麦金太尔看来,在各种特定类型的活动中使人获得成功的品性只是职业技艺而不是美德,然而现代社会却误将这种技艺视为德性。显然,作为个体,人生叙事的统一性不只是表现在生物学意义的连续稳定,更重要的是这种统一性表现在社会人的德性内核的稳定统一上。第三,在德性共同体的论述中,麦金太尔把实践定义为由人们在既定共同体中互相交往发展而来的、追求内在目的的活动。借助亚里士多德把在实践中自身目的的追求定义为最高的善的理论,麦金太尔区分了实践内在与外在利益(即内在与外在善),外在利益是排他性、竞争性的,某人占有的所有物越多,剩给他人的就越少,内在利益就是实践活动本身的利益,实践活动本身的卓越过程就是其内在利益,实践活动内在利益的获得有益于参与实践的整个共同体。因为每一种实践都具有相应的内在利益,每一种实践都涉及相应的人际关系,而且大家对实践的目的和标准有着共同的期待和分享。实践与善具有内在统一性,公民德性成为获得实践内在利益的内在手段。在麦金太尔看来,德性规范是基于共同体中人们的社会关系,每一种实践都需要参与者之间的某种关系,实践是发生在身处社会共同体的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如果缺少德性、对外在利益的追求压倒一切,那么个体不仅得不到实践的内在利益,而且共同体还会丧失维系实践所需的人际关系。
麦金太尔认为共同体是真正的实体,个体的道德是从共同体中获得的。黑格尔认为实体就是主体,有自身的同一性。从这个角度看,分析医德的主体,必须考察医德的共同体含义。
三、医德多重逻辑主体的解析
医德,从最广义的意义上讲,是指医学专业活动的道德即医学伦理学和医务人员的道德,既包括道德规范也包括道德活动。医德的主体不是单单指医务人员。从共同体主义德性伦理的视角看,医德的逻辑主体包含五重所指。
第一,医学专业活动的道德即医学伦理学和医务人员的道德不是自我自在产生的,按照麦金太尔的共同体德性伦理理论,德性是从共同体中产生。从主体的一般层次讲,主体分为个人主体、群体主体、人类主体。所以,从广义的意义上医德产生于人类共同体,从这个意义上,这种医德的主体就是人的类主体,所有人类对于自然和人类自身造成的对人类伤害的关爱,就是医德最深沉的传统资源。从哲学讲,这是从古希腊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理念开始就把人的类主体明确提了出来,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原理》中对道德律的强调中再次提出:“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4]这是从人的类主体所具有的人性品格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这种主体。从麦金太尔的人生叙事统一性的视角看,医德的这种关于人的类主体即人性品格,是这个人类共同体的统一性和相互理解的基础,没有这种基础,医德就会成为只有医学专业和医学专业从业人员的专属道德,那会导致医德与整个人类道德的相互分离,使医德成为一种无法通融的东西。所以,医德的人的类主体也是我们分析医德生成活动不可缺少的维度。
第二,医德逻辑主体的第二个层次是中华传统文化而形成的共同体。前述可知,麦金太尔认为共同体历史文化传统是个体德性的产生土壤。自我的实现和德性的追求和达成不仅不能离开共同体,而且以共同体的历史传统为背景。历史是唯一的一种获得德性的方式,德性是传统的一部分,个人生存的完满意义在历史传统中得到实现,德性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类社会历史得到明确的定义和表达。医务人员是中国人,在中华历史文化传统中产生、成长和接受教育,中华传统所形成的共同体也是医德形成和实践的逻辑主体。医德规范和医德活动的主体性都包含着中华传统历史文化,在这种共同体主体中医务人员个体人生意义才能得到实现。
论德性伦理在医德生成中的作用
- 投稿林晗
- 更新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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