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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 投稿简浅
  • 更新时间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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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凤凤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6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进入高校学习的第一门思想政治课,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起到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基础”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试着提出该课程教学改革建议,希望能适应教学改革需要,提高教学效果,增强教学的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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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探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进入大学后的必修课程,对于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起到重要作用。大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能够逐步坚定理想信念,培养爱国情感,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有利于大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接班人。自“基础”课进行课程改革后,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不少新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这些问题,提出“基础”课教学改革的相应对策,希望能对提升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成为大学生真正喜欢的思政课有些帮助。

一、“基础”课教学现存的问题

1、教学内容多,教学效果不明显

现“基础”课是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合并成的,改革后的“基础”课教学内容较多,教材包括绪论部分共有八大章,每章有3~4个小节,由于这门课是针对大一新生的,因此,一般高校都是在“十一”假期结束后才开始正式上这门课,这就导致了该课程的教学时间比其他课程的时间都相对较短。面对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短的情况,“基础”课的任课教师无法完全按照教材内容授课,需要对教学内容进行筛选,或者有些内容只能给学生大概讲,无法做到全面,这对该课程的教学效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教师知识老化,教学质量一般

现“基础”课的任课教师几乎都是高校思政课老师,他们之前是专门讲“思想道德修养”这块的,而“基础”课改革后新增了“法律基础”的知识模块,要想把课程上好,这对任课老师来说既是考验,也是挑战。因此,任课教师必须努力学习新知识,了解教材新增内容,才能讲授好课程,提高教学质量。但有部分任课教师没有认清实际情况,还是按照以前讲课的知识上课,注重讲“思想道德修养”,随意讲授“法律基础”,甚至完全跳过这块内容,这种“有偏向”的教学正说明“基础”课任课教师的知识亟待更新,每位教师都能够独立完成两块教学内容才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学校重视不够,定位较低

从目前来看,在高校的思政课中,“基础”课是比较不受重视的,许多学校认为这门课程太简单了,跟高中的思想政治课差不多,在高校的思政课体系中是可有可无的。主要表现为:一是对该课程投入的教学经费较少;二是认为该课程不需要太多理论知识,任课教师非科班出身的也能上该课程,安排任课教师较随意;三是对该课程的教学监控不严,导致有部分教师经常不上课,或是上课时不授课,只在课堂上给学生播放视频。这些情况无形中就把“基础”课的定位拉低,导致教师上课不用心,学生听课不专心。

4、教学方式单一,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当前,许多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的教学方式还停留在简单说教的层面,授课只讲授教材内容,不结合实际教学,在课堂上一味给学生讲大道理,灌输思想,重理论,轻实践。这种“注入式”教学方式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听了没兴趣,甚至会产生厌学、抵触的情绪,更谈不上对该课程投入更多的热情了。

5、考核方式简单,不注重实践成绩

各高校“基础”课的考核方式基本上还是采用传统方式,平时成绩(作业、课堂出勤、回答问题等)和考试成绩两项指标,平时成绩一般占30﹪-50﹪,考试成绩占50﹪-70﹪,两项指标都合格了,该门课程也就算通过了。所以,学生在学习“基础”课时,他们会按照这两项指标的要求去做,通过考核一般也相对较容易。“基础”课虽有安排实践课堂,但是由于这项成绩不列入考核范围内,学生普遍也不重视,随便应付过去,实践效果大大打折。

二、“基础”课教学改革建议

1、整合教学内容,形成教学体系

“基础”课由于授课时间短,教学内容较多,如果不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那么教学效果就会不如人意。任课老师在授课前应先集体讨论如何整合教学内容,哪些内容应讲,哪些内容不必讲,或者如何将一些相关的教学内容联系起来授课,从而形成“基础”课的教学体系。这有助于该课程的连贯授课,也使教师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精心准备教学,提高教学的效果。

2、加强培训,合作教学,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高校应注重对“基础”课教师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培训“法律基础”这块,使任课教师能同时讲授“基础”课两大块的内容知识,而不会出现“失衡”状况。考虑到目前高校里的“基础”课任课教师绝大部分是思政体系的老师,因此,高校可以邀请法学专业科班出身的老师给这些任课教师培训法律知识,请他们给如何上好“法律基础”这块内容提出建议。还有一种做法就是思政老师与法学老师联合上课,“思想道德修养”由思政老师上,“法律基础”由法学老师上,各自发挥所长,提高教学水平。笔者曾认识一个“基础”课教师就是采取这种方式,她本人讲授完“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后,请她一个学法学的好友给学生讲“法律基础”,结果非常受学生欢迎。

3、学校给予重视,加强教学监督

“基础”课面临的尴尬地位跟各高校的重视不够是密切相关的,要改变这种局面,唯有各高校给予重视,慎选任课教师,加强教学监督。高校教学主管部门要改变“基础”课可有可无的观念,对任课教师严格把关,既要考虑教师的专业出身,也要考虑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把好提高教学水平的第一关。同时,要加大投入科研经费,鼓励教师积极研究如何上好“基础”课,组织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科研能力。此外,教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础”课的教学监督,可聘用一些学生、退休教师当教学监督员,经常检查课堂情况,对于一些对教学不负责任教师应给以处分或辞退,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改进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积极性

“基础”课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现教育功能。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启发学生,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尊重学生的不同意见。在教学手段方面,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技术,制作PPT课件、电子课件、影像资料等,把枯燥无味的教材知识转化成形象生动的材料,增强视觉冲击力,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教学方法方面,教师除了给学生讲授教材内容,还可以在课堂上采用讨论式、辩论式、案例法等方法授课,增加学习的趣味性,使学生对知识点的认识更加深刻。

5、加大情感投入,增强教学效果

教师在课堂上是否投入情感会直接影响到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任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若是全身心投入的,在课堂上会跟学生产生思想上的共鸣,能让学生跟着老师的思路走,而不至于分散课堂上的注意力。相反,若教师在课堂上毫无情感投入,上课沉闷,学生自然也会神游太虚。此外,教师应注意在课堂上尽量走到学生中,与学生进行互动,活跃课堂气氛,使师生实现情感上的交流融合。现代课堂基本采用的是多媒体授课,有些老师因太过依赖于多媒体,上课时不愿离开讲台,或坐在多媒体前上课,这样整个课堂就缺乏互动、缺乏交流,课堂

效果也会受影响。

6、注重实践环节,选好实践主题

学生是教学中的主体,教师应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基础”课教学中注重引导学生参与实践课堂。实践主题的选取对于能否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实践课堂非常重要,因此在安排实践课堂的环节中,应认真选好实践的主题,例如,可结合时政、社会热点来选实践主题,兼顾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课堂。

7、改革考核方式,激发学生兴趣

合理恰当的考核方式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以应改变“基础”课单一的考核方式,要坚持自评与互评的原则,既要看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也要看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两者结合使考核方式更合理。除此之外,要改变以前不重视实践成绩的观念,应把学生参加实践课后所提交的实践报告或其他实践成果列入考核成绩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相结合。

“基础”课教学面临或多或少的问题,作为高校教师要紧紧围绕育人、塑人的教学理念,不断研究课程,进行教学改革,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改进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研究,充实教学环节,增强“基础”课教学的魅力,实现“基础”课的时效性和育人的功能,使之成为塑造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不可缺少的重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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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孟繁华.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2,(03).

[2]于兴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2,(11).

作者简介

林凤凤(1985—),女,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助教、硕士(广西桂林5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