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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自然灾害对辽朝中后期政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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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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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永碧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650500)

摘要: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频繁,水、旱、蝗、雪灾、地震等屡屡发生,对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自然灾害发生后,辽朝政府通过赈济、减免赋役和入粟补官等措施来稳定社会秩序以维护其统治。这些救灾措施弊端颇多,因而措施实施后,收效甚微,无法从根本上缓解自然灾害所带来的危害。统治集团内部在救灾方面也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这些因素导致辽国后期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农民起义不断,影响了辽朝中后期的社会稳定,动摇着辽政府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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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契丹辽文化;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政局;影响

中图分类号:K246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201)08—0011—03

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对于整个辽朝社会都有巨大的影响。所以,关于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的研究,在辽朝历史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近些年来,关于辽朝自然灾害的研究也逐步增多,主要有对辽朝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及其基本规律的研究:对辽朝自然灾害的灾情及辽朝政府的赈恤措施和救灾措施的论述等。然而对辽朝自然灾害中时段的研究还较少,目前学界只有孟古托力对道宗朝的自然灾害进行过研究。关于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的研究几乎没有,所以笔者力图通过对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的梳理,从而探宄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对辽朝中后期政局产生的巨大影响,

一、辽朝中后期的自然灾害

从蒋金玲《辽代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与基本规律》一文中有关辽代自然灾害年段分布表可以看出,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的严重。辽朝有记载以来,共发生自然灾害133次,而中后期自然灾害高达111次,约占83 46%。由此可见,辽朝中后期的自然灾害确实严重。而在这些严重的自然灾害中,水灾、旱灾、蝗灾、雪灾、地震尤甚严重。

辽朝中后期983 1125年)主要自然灾害统计表

水灾

旱灾 蝗灾 雪灾 地震 总计

20次11次14次10次 6次 61次注:本表数据主要来源于《辽史》《契丹国志》《辽史纪事本末》。

辽朝中后期这五种主要的自然灾害在142年的时间里面,一共发生了61次,基本上是每2 33年就会发生一次。

水灾是辽朝中后期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从圣宗统和元年(983)直到天祚帝保大二年(1122),水灾共发生20次。从水灾发生的时间来看,大多都是发生在夏秋季节,统和十一年9931六月?大雨……桑干,羊河溢居庸关西,害禾稼殆尽,奉圣、南京居民庐舍多垫溺者”。大康八年(1082)t月,“南京霖雨,沙河溢永清、归义、新城、安次、武清、香河六县,伤稼。”圈夏季是农作物的生长季节,秋季是农作物的收割季节,加之辽中后期农业比重逐渐增加,所以水灾对辽朝农业的影响增大。就水灾发生的地区来看,多发生在辽朝农业的重要区域,如南京道。

旱灾和蝗灾也是辽朝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从统和元年(983)到天庆八年(1118),有记载的一共发生了25次。通常发生在四至九月间。其中上京道和南京道发生的较多。辽重熙十五年(1046?境内亢旱,苗稼将槁”:咸雍九年(1073)七月?南京奏归义,涞水两县蝗,飞入宋境,余为蜂所食”日。

辽朝所处的地理位置,发生雪灾也不足为奇。但是从所见史料来看,发生在四月,八月,九月间的雪灾,则对农牧业影响巨大。例如:大康九(1083)夏四月丙午朔:大雪,平地丈余,马死者十六七”。

地震是破坏性较大的一种自然灾害,具有预测不易,突然发生,破坏性大,带来次生灾害,灾后恢复困难等特点。时间上看,多在夏秋季节;就位置而言大多数是发生在南京道和西京道。这两个区域也是辽朝农业较为发达的区域。太平二年(1022)三月”,地震,云、应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裂数百步,泉涌成流”。大康二年(1076)+一月:南京地震,民舍多坏”。

辽国作为契丹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就其经济发展状况而言,前期以畜牧业经济为主,中后期农业经济成分逐步上升,而畜牧业经济则变化不大,基本上处于平稳状态。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紧密相关,然而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主要的自然灾害又多发生在夏秋季节。灾害发生,农作物遭到破坏,人员和牲畜的大量死亡,这些都对农牧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非常频繁,往往经济还未恢复到灾害前的状态,下一个灾害便又袭来,而且有时候还是多种自然灾害相伴发生,阻碍了农牧业的恢复和发展。

二、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对其政局的影响

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以持续时间长、多种灾害相伴发生、破坏性大为其特点,对社会生产力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对辽朝政府的施政措施,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一)吏治腐化 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频繁,政府国库粮食收入相应减少,而且用于救灾的粮食开支又相应增加。在辽朝中后期政府粮食贮备变得相当重要,在这时,辽朝政府为了获得粮食,便有了入粟补官政策。辽道宗大安四年(1088)四月,“立入粟补官法”,通过这道法令,富户可以用粮食来换取官位。辽天祚帝时?屡年困于用兵,应有诸州富户子弟,自愿进军马,人献钱三千贯,特补进士出身,诸番部富人进军献马,纳粟出身,官各有差……辽东失业饥民困踣道路;死者十之八九,有旨令中京;燕、云、平三路诸色人收养,候次年等第推恩”。富户向政府提供马匹、粮食便可以获得进士出身,按照多少便可获得相应的官位。而且在灾害发生时,只要收养灾民,便可以以此来获得恩荫。通过这种方式,辽朝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充盈了国库。这是自然灾害发生后,政府不得己而采取的一项措施。这种卖官制度波及军界、政界等领域。该制度本意是为增加国库收入,以帮助赈灾。但实际上,这些人用粟取得官位后,便会连本带利收回,使得吏治更加腐败。

统治集团内部关于救灾问题矛盾重重,使得吏治也日益腐败。道宗大安二年(1086),“是岁谷价不登,四方交请赈复流亡穷饿之民。朝议以上心忧恻,不口口口口口,口力言之,事多见纳,故民被其赐者众。”1111这次关于救灾的朝会上,道宗皇帝心忧恻”,可能是担心救济灾民而导致国家过重的财政负担,因此,许多大臣便主张不救济,而此时任枢密副使的贾师训则力主赈济,在他的努力之下,道宗同意救济。辽道宗大安八年(1092),王师儒任枢密副使,刚好适知燕民歉乏;(王师儒)力奏赈之”。但是主计者过恪官粟,以状上闻,谓粟价腾踊,不可贱出”。从此可以看出,当时对于灾民救济,统治集团内部是存在着分歧的。由于连年的灾害,导致政府的粮食存储下降,正如前面所说,曾采取入粟补官的办法,获得粮食。众官员明知若不救济灾民,将导致许多人饿死、冻死,甚至走上反抗朝廷的道路。但大多数官员却奉行明哲保身的原则,不插手此事,只求保得自己的荣华富贵即可,民众死活,皆与他们无关。最后通过王师儒的努力,道宗终于认识到救济灾民的重要性。“燕民赖之济活者数百万”,我国历史上,一般国家都会在财政支出中,有一份专门的预算是用于救灾的,如义仓就是专门为救灾而设计的。但是辽道宗却希望高价出售粮食来谋利,满朝文武大多竟缄默不语,任由道宗我行我素,只有像王师儒这种少数的官员力主救灾。

(二)两极分化严重

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严重,然而普通民众对于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是非常微弱的。在这种情况下,百姓很容易因自然灾害的破坏而变得贫困。如燕京地区县吏动遭鞭箠,富家多被强取,玉帛子女不敢爱惜,燕人最以为苦。”。普通百姓所承受的,就更加严重了?求假于人,则十倍其息,至有鬻子割田,不能偿者”。

辽圣宗统和年间?春夏赈恤,吏多杂以糠粃重以掊克,不过数月,又复告困”。在救灾中,辽朝官员往往把救灾物资中杂以糠粃以充数,并未起到救灾的作用。反而使得民众日趋贫困,社会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所以加之水旱,菽粟不登,民以日困”。辽圣宗统和十五年(997),“劝品部富民出钱以赡贫民”。兴宗重熙十一年(1042),“振恤三父族之贫者”。国家出台政策要求富户出钱帮助贫民渡过难关,说明当时社会贫富分化己非常严重。当时燕京地区水旱虫蝗之灾,无蠲减焉。以是服田之家,十夫并耨,而老者之食,不得精凿;力蚕之妇,十手并织,而老者之衣,不得缯絮。”即使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却依旧生活的相当凄苦。

辽朝上层贪污腐败,大肆敛财,而下层百姓日趋贫困。而且在当时自然灾害频繁的时候,百姓为了渡过难关,往往借高利贷,而从事高利贷的又多是富人。道宗清宁三年(1057),“禁职官于部内假贷贸易”。道宗大康九年(1083),“禁外官部内贷钱取息”。可以看出当时从事高利贷之风的盛行,即便是道宗下旨也难以完全禁止。社会贫富分化,使社会阶层固定化,下层民众走向高层的渠道被阻塞,贫富也越来越固定化。兴宗朝萧韩家奴对于戍边平民的记述:“富者从军,贫者侦候。加之水旱,菽粟不登,民以日困,盖势使之然也。”在沉重的徭役赋税以及连续的自然灾害之下,辽朝民众日趋贫困化,甚至破产沦为农奴部曲,最终导致两极分化,影响了辽朝社会稳定。

(三)农民起义频发

辽朝中后期,由于自然灾害严重,社会矛盾激化,百姓为了生存,不得己铤而走险。政府对灾民的救济,程序比较复杂。按照规定,由地方官员逐级上报到朝廷,需经层层审批后方能赈济。赈灾工作不像现在这样迅速及时,任何环节出了问题,赈灾工作便可能出现延误,导致大量的灾民饿死、冻死。灾民为生存,往往铤而走险,反抗政府。

在霸州王氏起义发生之前的几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983年,南京今北京)发生水灾,东京发生旱、蝗灾害;990年,发生了旱灾。991年,南京地区又发生了水灾破坏了庄稼。发生灾害之后,许多灾民为了生存,便会向周边地区迁移。霸州即今河北地区,与北京毗邻,灾后,许多灾民便迁到了该地。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该地不稳定的因素。灾民迁移后,生活并未有太大好转,所以霸州王氏利用宗教为其掩护,宣传组织农民起义。后来虽被镇压,但却拉开了反抗辽朝统治的序幕。

圣宗太平九年1029),渤海居民推大延琳为首发动了起义,大延琳在东京自立为帝。第二年春,官兵围攻东京,大延琳固守婴城七八个月,因大延琳部将叛变,城破被俘,起义失败。大延琳发动起义,其中有一个诱因便是1029年时燕地发生了自然灾害,当时燕又仍岁大饥”,辽朝官员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当时任户部副使的王嘉便向朝廷献计让当地居民造船,使其民谙海事者,漕粟以振燕民,水路艰险,多至覆没”。然而这条海路是非常危险的,经常是有去无回,当地百姓便向王嘉说明该路的凶险,但王嘉却虽言不信,鞭楚搒掠”。依然要求通过此路运粮到燕地,所以该地居民“民怨思乱”,大延琳便利用这个时机反抗辽朝政府。

辽朝向来在燕京地区征收重赋,使当地百姓不堪忍受,而且此地是水旱虫蝗之灾,无蠲减焉”。发生于重熙十三年1044)的李宜儿起义,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沉重的徭役,加上当地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百姓忍无可忍,便揭竿而起,反抗政府。李宜儿此次起义,曾称帝立相,震惊燕京地区,后因镇压失败。道宗咸雍三年(1067),杨从于新城县起义,建立政权,设置官吏,后也被镇压。在前一年,发生了水灾和旱灾,该年亦发生了旱蝗灾害,连续两年的灾害,使人民生活生产受到破坏。

道宗大安八年(1092),阻卜族的唐古斯反辽,直到1 100年才被镇压下去。前后几年之久,辽朝政府运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才将其镇压下去。在这段时间,唐古斯一直坚持抗辽,期间又发生过几次自然灾害,可以推测,由于自然灾害而破产的百姓有不少加入了唐古斯的队伍之中。到了天祚帝时,辽朝境内起义更是风起云涌。如:东京诸州盗贼蜂起,渤海,汉儿相聚为盗,契丹不能制”。辽天祚帝天庆三年( 1113)闰四月,“李弘以左道聚众为乱,支解,分示五京”口叨。在该年春正月,辽朝政府便开始赈济贫民。可以推测当年春发生了灾害,之前曾发生大寒,猎人多死”。之后又是青黄不接的四月,李弘起义便是在此情况下发生的。辽朝虽然把李弘起义镇压下去,并且受到了分尸的酷刑,但是却反映了当时民众对政府的不满。这些起义之前,往往发生过自然灾害,民众往往缺衣少食,加之辽朝中后期吏治比较腐败,许多地方官员往往会贪污救灾钱粮。灾民不得不铤而走险,走上反抗政府的道路。

三、结语

辽朝中后期自然灾害频繁,就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而言,发生如此频繁的灾害,政府救灾的能力是完全不够的。不管是灾情发生后向中央政府报灾,还是政府的救灾速度都是无法和现在相比的。而且当时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政府可以用于救灾的物资有限,吏治又腐败,也降低了救灾的力度和效率。

辽朝中后期由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激烈,使救灾措施难以真正得以贯彻和执行。如官吏贪污救灾物资,借机勒索灾民等。灾民自己粮食歉收,又得不到政府的救济。灾民大量死亡,使得社会经济的恢复缺乏必要的劳动力。另一方面,灾民为了生存,往往成为流民,影响社会的安定。同时,社会贫富越来越明显,更激起了民众的不满,最终走向了政府的对立面。辽朝到了中后期,政府机能亦逐渐衰退,自然灾害作为一个催化因素,加速了辽朝政府机能的衰退并最终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