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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作用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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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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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向红 钟吉 德荀峥

摘要:本文阐释了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人”这一提法的内涵,分析了导师发挥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人”作用在制度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帮助和促进导师发挥“首要责任人”作用在机制保障方面可以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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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导师;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人;制度建设

一、导师在研究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地位的内涵

2010 年11 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1]11 号)指出:要“建立起以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为主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同时,要明确专门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负责组织协调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相应作用。”对于导师的“首要责任”,文件指出:“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导师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要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鼓励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构成主体中,与辅导员相比,研究生导师具有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最有利的条件。首先,由于导师在学术和科研领域的造诣,最容易获得研究生的尊重和信赖,是对研究生影响最大的人。由于长时间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负责任的导师容易与学生建立密切和相互信赖的人际关系,比辅导员等更能准确全面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状态。

其次,导师直接掌控学生的学业进程,在一些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有切实的发言权(例如奖助学金的评比,出国和实习的机会,毕业时间以及介绍就业等),其意见最受研究生重视,可以较好地把管理和教育结合起来。

第三,规定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全面负责也是国外实行研究生教育导师制的普遍做法。例如,美国科学院和工程学院等单位就认为成功的导师应该帮助学生“使他们的教育经历最优化,协助学生社会化并进入一个讲求纪律的文化,帮助学生发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有效的指导关系通常要以信赖,理解,尊重和感同身受为基础。指导关系不只是承担一个建议者的角色,它要求承诺导师本人对学生的发展和未来的成功具有个人的兴趣。”

因此,明确导师在研究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地位是必然的,而且,作为“首要责任人”,笔者认为按照文件精神,导师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是全方位的,主要应当包含以下这些方面:

关心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在这些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和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②对研究生进行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培养求真务实的学术态度。③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帮助,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④鼓励和支持研究生积极要求进步,担当社会工作,参与校园和社会活动,帮助研究生全面成长。⑤加强与辅导员、学校党团组织和思政教育部门的联系,协助做好研究生培养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⑥加强自身在思想政治理论、心理学理论等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应对新时期对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的要求。

二、发挥导师在研究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作用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导师的“首要责任人”的作用并不明显。研究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中政治课或德育课往往比“导师的言传身教”所占比例更高。各种调查都普遍反映研究生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首选求助的对象是父母和朋友,选择导师的比例相当低,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动态的掌握也不理想。从制度规范的角度看,造成这种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1]11 号)明确指出:“要把育人作为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必要条件,实施“一票否决”制”,但是目前各高校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基本条件中相关内容规定一般都较为空泛,例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等。而且对相关条件缺乏量化和细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很少能把“一票否决”落到实处。

其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1]11 号)明确规定“要积极构建研究生导师育人的有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导师的责任与义务”。但是由于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生师比较高,导师在科研、争取科研和课题经费、发表文章和晋升职称等方面面临很大压力,对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要做到全方位关注困难较大。学校对导师在学习和生活上对研究生的职责缺乏专门和详细的文件规定,没有制度性的量化的考核,使导师对研究生的生活关心等变成了“良心活”,没有能很好的激发导师在关心学生方面的主动性。

第三,缺乏严格的导师思想政治理论等内容的培训与学习制度。笔者在本校进行的调查显示,近半数研究生因为教育方式的问题,不希望导师对自己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已经是成年人,思想上和心理上都已相对成熟,简单的道德说教和生活上的嘘寒问暖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成长需要,导师需要在政治理论、社会理论和心理沟通等方面掌握较高的理论知识和沟通技巧才能满足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1]11号)规定“高等学校要定期组织导师开展教书育人工作经验交流,定期评选优秀导师,不断提高导师育人水平”,但是事实上,高校在这方面也很少有具体详细的制度规范和建设。

第四,《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1]11 号)规定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但是事实上,研究生就业目前主要由高校就业派遣部门负责,导师与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基本没有制度上的联系。一些导师会利用自己的资源,帮助研究生就业,但是相当一部分导师对自己学生的就业指导、求职面试等没有太多的关注,学校对这些也没有制度性的要求。另外,以研究生就业率为依据对导师进行考核和动态调整在制度上也缺乏保障。

三、发挥导师在研究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作用在机制保障方面可以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文提出的问题,我们认为,为了落实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作用,从制度建设出发,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制定相关的细化规则,明确规定学术道德违规和师德失范行为的内容等,在导师遴选制度中切实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可以将导师遴选工作与高校师德建设相结合,建立高校教师伦理委员会,接受研究生相关投诉,进行调查和公示,以此为据,建立严重学术道德违规和私德失范教师名单,作为导师遴选的依据之一。

其次,建立导师学习制度,如定期举办“导师学校”,加强导师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培训。要对导师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导师客观理性地认识社会现实,使其有能力辨识学生的错误思想观念,对学生进行具有实效性和时效性的思想指导。要对导师进行基本的心理学培训,使其能辨识学生的不健康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并向学校相关部门通报,以利于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对导师的培训学习和对学生思想、心理状态的掌握情况都应该建立报告制度,出现问题可以有据可查,发生严重后果可以据此进行追责。第三,对导师在生活上对学生的关注要规范管理,制定量化的规定。要明确规定导师单独与学生交流的时间、频率,要明确规定导师对研究生的生活资助制度。可以尝试要求导师每学期填写简单的报表式总结,内容包括学生的社会政治认识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和生活适应情况、毕业季的就业准备情况、家庭是否有重大变故、与学生的沟通联系情况等,交研究生院或相关部门审查并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四,要建立规章,明确规定导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帮助。对导师在职业规划、就业心理、推荐就业等方面对学生的帮助都应该有记录,有评比。对毕业生就业状况好的导师在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

最后,要建立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管理部门、党团工作部门、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等围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召开联席会议的制度;认真建立研究生对导师的评教机制。总之,高校应该积极探索,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1]11 号)“要积极构建研究生导师育人的有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的精神,以制度建设为主要抓手,努力把导师在研究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作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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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兰州大学. 从研究生培养视角看导师负责制———以兰州大学实证研究为例[G].第二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理论研讨会论文汇编.成都: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2010:119-129.

[2]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National Acad?emy of Engineering, Institute of Medicine.“What is a Mentor?.”Adviser, Teacher, RoleModel, Friend: On Being a Mentor to Studentsin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Washington, DC:The National Academies Press, 1997.

[3]苏宝利,牛玉,徐淑凤.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J].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探索,2009 (1):86.

【基金项目】此文为江南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会研究课题、课题编号JN?SZ201304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