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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道德缺失的治理浅析

  • 投稿wine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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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但在物质文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理想信仰的淡漠、道德的滑坡、价值观念的扭曲、诚信的缺失等诸多问题。同志称意识形态是极端重要的工作,强调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并重。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法制力量,提高民族素质是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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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道德;法治;德治

20年前,台湾作家柏杨笔下《丑陋的中国人》如今呈现在我们面前: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占道不走,停车开窗只为扔垃圾;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过后一片狼藉;地沟油、瘦肉精、问题茶叶、“三聚氰胺”奶粉……老百姓谈“食”色变;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却对路上的小悦悦视而不见;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江苏司机“殷红彬案”之后,扶不扶受伤者,成了全民热议的话题;苏黎世航班因两个中国乘客打架而返航,中国乘客在国际航班上偷拿红酒被世界诸多媒体曝光……。越来越多走出国门的中国人的种种劣迹让国人颜面扫地,令国家形象受损。

这一幕幕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也深深地刺痛了国人的道德神经。

道德作为特殊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完善国家法律制度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一方面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另一方面约束公民行为,用法律来守护道德。

一、强化公德教育,促进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德治”是儒家所提出的治国之道,“以德治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被提出。《论语·为政》中有记载“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一观点表明孔子对“德治”抱有极大的信心,他对“德治”的推崇,也为后世统治阶级进行统治提供了良好的思想舆论基础。所谓“德治”,就是通过全社会的道德教育使社会各阶层的人民大众也成为具有道德信念的人,自觉遵守社会理应具有的各种规范,从而使国家得到治理。

一是通过社会公德教育,促进良好习惯的养成。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础的东西。社会公德的发展需要公民自身树立道德意识,道德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促进国家的发展,国家的发展和壮大更有利于公民自身素质的发展,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建立社会公德最重要的途径就是教育。从小抓起,从幼儿园开始开设道德课,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做起,培养与人为善、互助友爱、诚实守信等良好品德,逐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宣传教育,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出“道德人”的理论,即“人们不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中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国民总体中的一员”。因此,应该由政府、社区、家庭和学校相互协调,在全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德教育宣传活动,弘扬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教育公民应从身边的事做起,在生活实践中树立是非观念,公共道德观念,逐步养成良好的习惯。

二是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领公民道德的提升。党的十八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党中央站在时代的高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认识、新发展。在个人层面,强调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道德规范。同志在8·19讲话时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当前,中国正处于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关键阶段,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必须重塑诚信中国。在政务上要加大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曾提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也即是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利只能来自于人民群众的赋予,所以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有着鲜明的指向性和现实的针对性。在商务诚信上要加强监管,严惩假冒伪劣产品,提高行业诚信。尤其是与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食品和药品行业,确保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个人诚信方面建立各个方面的诚信档案,加大个人失信成本。

同时,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公民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公民的意识离不开社会主流精神的引导,关键是要提高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要营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环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舆论环境。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立一套有效的公民教育体系,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全社会公民道德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弘扬道德文化,建立新时代的道德观

我国历来把道德视为国家之根本。“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的“四端说”,指出了德的重要性,是道德学说的理论基础。孙中山希望塑造新的国民人格来改变中国的社会面貌。他认为,“我们要造成一个好国家,便先要人人有好人格;四万万人都变成好人格,以改良人格来救国”。刘少奇著名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后来的学习“铁人精神”、学习雷锋精神等,都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繁荣,西方拜金主义、颓废思想和价值观随之侵入,中国的传统文化受到一定冲击,道德也在现代文明中逐渐走向滑坡。出现了理想信仰淡漠、道德滑坡、诚信缺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诸多问题。如今,信仰危机已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性问题。这使得开展加强理想信念具有紧迫性。

道德是一切制度的社会土壤。如果诚信缺乏,道德底线失守,社会责任感缺失,传统价值观面临颠覆,再好的政策也无法实施,再快的发展也会面临“梗阻”。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 风气假如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呢?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如何提高国民道德素质,让中国人不再“丑陋”是当务之急。

2003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作为公民的基本规范。2006年,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确立了中国现代社会的价值观。2013年,同志在会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以及提名者获奖者时提出,我们要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强调道德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支撑。

三、以法促德,撑起公民道德建设的保护伞

“法治”是法家所提出的治国之道,法家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途径在于“以法治国”。法治要求国家用一套完善的具有合理性、正义性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秩序。法治发挥作用不仅需要外在的规则约束,而且需要克服凝聚于人们内心深处的生存习惯。它要求人们对法产生信任和信仰,并能够通过法律获得生存条件的保障和利益。要求个人权威要服从于法律权威,权力要服从于法律。

新加坡是世界“最守规矩的城市”,以法律完备而严厉著称。完善的法律体系,严格的监督机制,以法促德,使共同价值观上升为国家意志,让全体国民接受和遵从。

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有自己的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同时要充分发挥以德治国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条件。提高公民的道德建设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通过法律的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以公约、准则和法律强制公民遵守道德规范,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促进公民道德的提高。社会主义法律和公民道德有着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社会主义法律使公民道德的某些方面规范化和制度化,并使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施。因此,公民的道德建设离不开法律,两者相辅相成。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才能最终建成充分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法治政府,最终实现法治中国。法治绝不仅仅是政府治理和控制社会的工具,更是道德建设的保护伞。

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建设法治中国翻开了新的篇章。法律是规范道德的重要保障,民主进步,法治昌明是衡量改革成功的重要指标。我们必须坚持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不仅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律的保障。”“司法能力不仅是一种技能,更重要的是法官要能够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

要提高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要有对国情、对社会、对传统文化的了解,依据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强各项工作。”

公民的道德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载体,在国家文明的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我们必须德治与法治并举,构筑起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让现代文明悄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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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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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