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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价值论辩析

  • 投稿Leon
  • 更新时间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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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孟山

(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石家庄050041)

摘要:效用属于使用价值的范畴,源自于商品物质属性,是由物品(商品)的“质”与“量”所决定的。物的质与量不会随着序数而变化,其效用也必然如此。但是,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会随着物品序数的增加而递减,直至最后一个单位的效用——边际效用决定其价值。这种假设虚设了没有质与量的效用单位,会不实际地扩大商品的效用,不可能说明商品的价值。边际生产力理论也是不实际地扩大了产品的总量。只有发展与完善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说明生产资料中蕴函着高于其自身价值的潜在价值,才能科学地说明生产资料对剩余价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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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边际效用;边际生产力;辩析

中图分类号:F03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5-0063-03

一、效用价值的基础:商品的质与量

什么是效用?所谓“效用”是指使用中的效果,即使用价值。卡尔·马克思(KarlMarx)认为[1],考察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考察商品的物质属性。使用价值—效用不可能悬在空中,离开了物质属性它就不可能存在。而物质属性又必须从“质”与“量”两个方面来考察,任何物品(商品),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

“质”是指物的有用性质,不同性质的商品有不同的效用,如小麦可以吃、衣服可以穿、家具、木材可以用等等。同一种类的有用物可以有不同的性质,如小麦可以有春麦、冬麦,木材有松木、柳木、檀香木等,它们都因质的不同有不同的效用。同一物品也可以有不同的效用,如粮食既可以食用、也可以酿酒、制药,这些也都是粮食的性质所决定的。离开了这些质的特性,就不可能有效用。

“量”是商品的数量标准。如食品以斤、两、个等来计算。一个馒头可以有2两或1两重,前者的效用是后者的2倍。衣服、家具的数量按照“件”计算,木材按照“立方”、钢铁按照“吨”计算等。无形物品有特别的数量标准,如电量用“度”表示、力用“马力”、“千克重”表示等。10度电的效用是1度电的10倍。离开了这些量的特征,也不可能说明物品的效用。

商品的效用可以随着商品的序数而变化吗?要看这种变化是否影响到商品的质与量。同一种商品的质与量是固定的,第一个与第二个……都相同,不可能随次序的变化而变化,也不可能随着不同商品的组合而变化。只有消费才能影响它的质与量:如食品越吃越少,衣服、靴子越穿越旧,其效用渐减。反之,食品序数的增加、不同食品的组合(不是混合),不会影响各自的味道、营养等性能,也不会影响它本身的重量,所以不会影响它们的效用。

二、边际效用论的基本假设

边际效用论认为,物品的效用会随着其消费序数的增加而递减。德国的亨利希·戈森(HeinrichGossen)是这个理论的先驱,他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认为同一物品给人所带来的“享乐程度”,会随着物品消费序数的增加而递减;二是认为要在多种物品的消费中取得最大享乐,应当使相同的时间里取得的每一种物品的最后效用相等,即所谓“边际效用均等原理”。这两个基本假设,发展成为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定理,现代的“边际效用价值论”由此演进而来。下面是后来的边际效用论者卡尔·门格尔(CarlMenger)为说明戈森定律设计的一张图表[2]:

表1中的罗马数字表示可随意选择的物品享受,它们的重要性由Ⅰ→Ⅹ递减。每一种物品的效用性又随着物品序数的增加而递减,阿拉伯数字表示这种递减的数量。例如,最重要的必需品食品,它的重要性为Ⅰ,效用性可以达到10。食品数量的增多会形成效用从10→1的递减,直至超过10成为0。其它非必需品也如此。按照这个假设,如果一个人一顿饭能吃10个狗不理包子,第一个包子的效用是10,第二个是9、其后是分别是8、7、6、5、4、3、2、1个效用,到第11个包子的效用就是0了。再譬如一个人每月需要30斤粮食,按照戈森的效用递减次序分为10个等级。第1个3斤的效用是10,其后依次递减,至第10个3斤的边际效用为1。超过这个边际,第11个3斤的效用就是0了。这样的假设是合理的吗?

辨别这个假设的真伪首先应该认真对待“效用”这个概念。效用必须有物品的质与量为基础。如果吃第1个包子能够给他带来10个效用,那么第1个包子就应该有10个包子的营养和重量,否则,10个中的9个效用就无从谈起。再看30斤粮食的效用,如果不按10个等级而按30个等级算,第1斤粮食的效用应该是30而不是10。前3斤的效用依次是30、29、28,递减至最后1斤的效用是1、总效用应该是465个!显然是荒谬的。怎么能确定必需品效用一定是10个等级而不是20、30个呢?这些可以随意摆弄的数字不可能成为科学的基础,这种假设就成为不实际的虚构了。

其它非必需品的“效用递减”也是如此,虽然不是如必需品这样显著,但性质是一样的。按照西方现代经济学的权威保罗·萨缪尔森(PaulSamuelson)的论述,他以非必需品冰淇淋的效用递减说明:如果一个人能够吃下4个冰淇淋,其效用从第1到第4个递减。4个冰淇淋的效用是[3]63:

这个假设说明,第1个冰淇淋的效用是4而不是1。如果第1个冰淇淋的效用已经达到了4,其质与量也应该是1个冰淇淋的4倍,达到了消费者所需要的全部效用,还需要再吃以后的3个冰淇淋吗?这个假设同样是无根据地扩大了前3个冰淇淋的效用。冰淇淋的“效用”是解渴、降温、营养等性能,4个扩大为10个,消费者也是不可忍受的。

在这里,边际效用论者设置了没有质与量的“效用单位”。怎样定义它、计算它完全没有实际的根据。4个物品单位是实实在在的,而10个效用单位却有6个是“悬在空中”的,既无质、也无量,是虚构的。

三、边际效用论的替代——需求的递减、需求价值论

效用是使用价值、而需求才是交换价值。“效用递减”与“需求递减”看起来相差无几,实际上却有本质的不同。还以食品为例,如果一个地区有100万斤粮食的需求,这种需求的程度会随着粮食供给量的增加而递减:

如果该地区对粮食的总需求是100万斤、总供给只是10万斤,人们对粮食的需求度就是10。这时候粮食供不应求,如果国家不加以干预,粮食的价格会非常高,这在粮食短缺的时候是可以发生的。需求递减在数量上和意义上都不同于效用递减:第一个物品的效用不可能是10,但对它的需求度却可以达到10,价格可以是成本的10倍;价格虽然昂贵,但消费起来却仍然是1个效用,形成了效用与价格的反差。只有如此,才能说明发展生产、不断满足需求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如果把二者等同起来,第1个10万斤已经有了100万斤的效用,那就不需要再发展生产了。

边际效用论者一般以食品之类的东西说明效用的递减,因为同一种食品的效用可以连续计算,看起来似乎是效用的递减。如果换了另外一种必需品就不同了:衣服也是必需品,其效用性至少也应该达到7、8个。但同样品牌的外衣一般只买1件,再买另外1、2、3一件必须是不同的样式和品牌。不同品牌的外衣有不同的效用:如厚薄、大小、花色、质料的不同,效用也不相同,外衣的效用不能连续计算,“效用递减”也就不可能了。所以,没有一个经济学家能够以衣服的效用递减说明边际效用。即使同一品牌的袜子可以买多双,但消费起来1次也仅穿1双,不像如包子那样可以吃多个,其效用怎么递减呢?房屋、手表、自行车、汽车等等都不能一次消费多个,其效用都是“非边际”的。这样,以食品说明“效用递减”就成了以偏概全的例外。

测定需求必须以供给为条件,而不能以虚构的“效用递减”为条件。只有供求比例才能说明需求的数量:需求度。以此代替西方经济学的“供求平衡”理论,应该是需求的数量化、科学化,也是需求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化[4]。它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效率”结合起来,是商品物质属性与劳动属性的结合,会形成科学的经济学价值观。以此测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合理而准确了[5]。

四、边际生产力理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在生产中的应用,是边际生产力理论。这个理论的科学性如何?怎样对之进行评价呢?

首先看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同一种工作、同一种劳动力,他们的作用都是相同的,是以“劳动时间”、“劳动效率”为数量标准的,不可能因为加入劳动的次序不同而决定其生产力和价值量。劳动力的投入是生产的性质所决定的:如挖掘一个1×1×100立方米的沟渠,根据土方量就可以推算出需要的劳动量,从而决定劳动力的投入。投入劳动力多,完工的时间就短、反之完工的时间长。劳动技术也是如此,应该计算在投入之内,包括应用的工具、机器等。这里完全没有“最后一个”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问题。

其它生产也是如此,生产的规模大,劳动力的投入就多、反之减少。复杂的生产和工作需要各种不同的工作岗位,劳动力投入就多。不同性质的工作也有不同的效率,分工与协作提高了生产率、产生了“规模效用”。这些是通过技术进步和社会进步实现的,也与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不相干。

与所谓“边际生产力”相关的,只是人浮于事的情况。如一项工作需要8个人完成,投入了第9个人就是人浮于事。按照“边际”概念其作用是0,是可以理解的。但与此同时,其他人的作用也就成为0,因为边际量决定了所有人的效用量。第9个人的边际量能够使其他8个人的效用成为0吗?显然不可能。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所带来的错误的逻辑。

以边际生产力解释生产,是把生产过程当作了一个纯数学的过程、即序数递减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开始最大、其后递减,最终达到1,同样也会扩大生产要素的效用。按照萨缪尔森的例子,以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计算的产量是[3]82:

表4说明,在其它生产要素不变的条件下,第一个单位的劳动力生产了2000个单位的产量,而第5个单位的劳动力仅仅增加了100个单位的产量,这可能吗?若果真如此,第5个单位的劳动力就不可能被聘用。边际产量加总2000+1000+500+300+100=3900,等于总产量。但是,其它生产资料的作用也同样如此,它们与劳动力是紧密结合、协同作用的。如果所有要素同时、或者相继发挥作用,就会发生“边际生产力”的叠加。照此计算土地,水、化肥、机械等要素的边际生产力,至少会使产量扩大三倍,总产量成为3×3900。这同消费的边际效用一样,是扩大了各种生产要素的实际效用,从而扩大了总产量。

按照边际生产力的作用,劳动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边际生产力获得全部报酬。也就是说:第一个单位的劳动力分得2000,以下依次分得1000、500、300、100。这样资本家就要大亏其本了,而劳动力之间也会愤愤不平。其它生产要素也应该如此,这样才能把扩大了3倍的产品分配完毕。反之,如果所有生产要素都按照最后一个边际效用来分配,最后都是100,三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效用只能分配300单位的产品,占总产量的7.69%。二者看起来都是荒谬的,但如果认真地按照边际效用就该如此,否则这个理论就是空有其名。

生产过程的“边际化”,得出了“边际成本”决定价格的理论。边际理论既是虚构的,所谓边际成本必然也不实际。任何成本都不能决定价格,包括“边际成本”在内,否则就不可能有利润了。只有需求才能影响价格和价值,使产值高于成本。萨公自己也承认,企业家通常不是按照边际成本定价、而是采取“拍脑袋”的“成本加成”定价[3]145。“加成”所反映的恰恰是需求和需求度的增加,以此决定价格反而比“边际成本”要高明的多。

五、边际生产力的替代:生产资料中的潜在价值

怎样说明生产资料对剩余价值或者利润的作用?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大课题。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否定了生产资料对剩余价值的作用,形成了一定的偏颇。虽然如此,马克思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却是正确的。只有发展与完善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6],才能正确地说明生产资料对剩余价值(利润)的作用。

要说明生产资料对剩余价值的作用,必须瞩目于生产资料的物质属性。任何作为生产资料的东西,包括自然的有用物和作为劳动产品的生产资料,必然由于其物质的特性而存在着高于其自身价值的“潜在价值”。例如,树木有形成木材的潜在价值,这种潜在价值是树木本身的坚固性、可塑性以及它的纹理、气味等木质的特性所决定的,因此树木既有它现在的价值、又有高于现在价值的潜在价值。不同的树木如柳木、松木、楠木、檀香木等都因为其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潜在价值。经过砍伐和加工,使树木形成更加值钱的木材,树木的潜在价值就初步地实现了。进一步的生产,就是开发木材中的潜在价值,使之成为器具、家具等更加值钱的东西。其它生产资料如矿石、金属、土地、粮食、棉花等也是如此,它们都有形成更高价值的潜在价值。这种“潜在价值”与“边际生产力”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总之,边际效用价值论和边际生产力理论,不谈物质属性而谈边际属性,脱离了实际。从商品的物质属性出发,应该吸收并改造需求价值论,并以生产资料的潜在价值代替边际生产力理论。只有如此,才能形成更加科学的经济学价值观和生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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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M].北京:人民出

版社23卷48页.

[2]尹伯成.《西方经济学说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97-98页

[3]保罗·萨缪尔森等.《微观经济学》16版萧琛等译[M].北京:华

夏出版社.1999年

[4]王孟山.《需求作用的基本原理》[J].《中外企业家》,2014,(1):

50-55.

[5]王孟山.《商品价值概论》[J].《中外企业家》,2013,(2):226-238.

[6]王孟山.《剩余价值的科学分配—现代公有制社会》[J].《全国

商情理论研究》,2011,(11):93-99.

(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