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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产能过剩是个不争的事实

  • 投稿明月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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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壁垒低,又缺乏退出机制,不能实现优胜劣汰,当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势必导致行业产能过剩。

文/中施企协课题组

由于施工企业不直接面对消费市场,没有产品定价权,同时供需平衡的产值基本由国家的基建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决定,且当年的竣工产值基本由前一年的新签合同额决定,因此,判断行业产能是否过剩的常用指标如产能利用率,企业存货水平等,基本不适用于建筑业。目前,对于建筑业产能过剩的判断指标还没取得共识,对建筑业产能过剩的定量分析、过剩程度的判断存在较大困难,笔者通过考察施工企业数量变化、行业产值利润率、行业市场集中度、行业竞争格局等指标,间接地从定性的角度对建筑业产能及过剩情况进行研究。

施工企业数量变化

2001年,国家宏观经济新一轮景气周期到来,与建筑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15%以上的增速高位运行。2004年,国家为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热,采取了宏观调控手段,减缓了建筑业的增长速度,因此,2005年,建筑企业的进入速度减缓,导致施工企业数量增长在2004年形成了 个高点。2008年,国家为应对全球金融海啸,扩大内需,出台了“4万亿”投资刺激政策,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兴旺前景再次吸引了施工企业的大量进入,施工企业的增长再次达到一个高点。

此外,从2001—2012年这11年内施工企业数量的变化表明:因建筑相关领域特别是房建行业的进入壁垒较低,在投资政策、产业前景预期等环境因素作用下,企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快速反应,进入行业。

在这11年间,仅2001年、2005年及2009年有少数企业退出行业,其余八年均表现为较多数量的企业进入建筑施工相关领域。进入壁垒低,又缺乏退出机制,不能实现“优胜劣汰”,当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势必导致行业产能过剩。(见图1)

行业产值利润率

如表1所示,2010年以来,建筑业全行业的产值利润率基本维持在3.5%~3.6%之间。按照《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的分类口径,各子行业的产值利润率基本在3%~5%之间。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从细分子行业看,2011年,全国施工企业总体产值利润率为3.58%0其中,房屋建筑类企业产值利润率最低,仅为3.24%;土木工程类施工企业产值利润率为3.78%;建筑安装类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最高,达到4.89%;建筑装饰和其他类施工企业产值利润率为4.65%。

事实上,在我们调研期间获得的一些数据显示,中小型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远低于3.6%这个全国平均值,在一些西部地区如云南、贵州,很多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不到1%,有的甚至连年亏损。

中国特大型施工企业赢利水平远低于国外大型施工企业,同时也远低于国内整个行业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国建筑业远低于中国工业平均水平,应属利润率最低的第二产业。我国前十家大型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基本维持在2%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相比于国外知名承包商,全球前十家承包商的产值利润率基本在5%左右,比我国的特大型施工企业高了3个百分点。

与其他行业比较,2012年全国工业平均利润率为7.3%,全国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与之相比低了近3.7个百分点。如此低的产值利润率是建筑业产能过剩、市场供过于求的客观体现。

行业市场集中度

2013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建筑业企业的龙头老大,名列中国500强企业第三名,营业收入5715亿元,但其收入占建筑业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不足5%。2010年以来,我国的施工企业数量超过7万家,但前50家施工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仅为26%,远远低于英国的55%和日本的43%。

2012年,我国建筑业行业集中度CR4和CR8分别达到14%和19%0其中,CR4同2000年相比增长了近一倍,然而不足15%的CR4说明,2012年我国建筑业市场仍为“原子型”竞争状况。而且十年来行业前4名收入集中度的上升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利润集中度上升。特别是行业第5—8名企业的收入占比在十年内几乎没有明显变化,再次证明了建筑业零散的产业结构。

从建筑业分类子行业的集中度来看,除铁路、水利、化学专业工程3个子行业外,其他子行业的CR4都未能超过10%,行业非常零散。另外,铁路、水利、专业工业工程几个集中度较高的子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行政垄断因素,并不是真正的市场化。零散的市场结构导致建筑业容易受到利好的市场前景和政策变化等外界环境影响,从而发生大量新企业涌入现象。产业集中度不高使得目前施工企业数量越来越多,竞争愈趋激烈。没有形成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也是行业集中度低的重要原因。

行业竞争格局

建筑施工行业的经营是市场化较早的行业,由于行业门槛较低,使得众多企业及民营经济纷纷加入这个行业,加上原本我国各机关部委都拥有各自的建设单位,导致了行业内存在众多的市场参与者。整个行业的企业分布呈现“原子型”状态,即极少量大型企业、少量中型企业和众多小型微型企业并存。但是,由于建筑业内各细分行业的进入门槛高低程度’不同,因此细分到各个子行业中竞争格局的差异比较大。

如表2所示,基建领域中,铁路、港口及水利水电建设,因专业性较强、门槛较高,行业内竞争不是很激烈。在公路施工领域,由于技术门槛相对不高,致使施工能力供大于求,行业内竞争比较激烈。港口建设和内河航道建设方面基本被中交股份垄断,水利水电建设则主要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主导,铁路建设领域则呈现出中国铁建和中国中铁双寡头垄断的格局。

我们所说的建筑业内“恶性竞争”主要发生在房屋建筑领域。由于房屋建筑业进入门槛低,众多施工企业为争取有限的市场需求,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进行过度竞争。多数房建类施工企业经营业务单一,加之行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烈,对于中小型项目和普通的房建工程而言,市场的供给能力超过了需求,竞争呈现“白热化”的局面。

(作者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