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青梅 张晓光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宁夏 银川 750001)
摘 要:随着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推进与扩大,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将逐步改为征收增值税,我国目前流转税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将结束。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月27日发布的数据,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去年共计减税1402亿元。营业税改增值税到底对地方财政收入有多大的影响,本文通过研究试点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的变化,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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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营业税改增值税;地方财政收入;影响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8-0087-02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
1.1增值税与营业税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目前属国税,中央每年返还25%给地方。营业税则是地方税,且是地方税中最大的一个税种,自1995年起,营业税基本上都占地方税收的四成以上。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
1.2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提出
2011年11月17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起,我国酝酿多年的营改增试点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先行先试,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在全国推开,从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范围。根据数据,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计272.5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54.8万户,现代服务业217.7万户。
这次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这改革的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2.2012—2013年上海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分析
2.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分析
近日,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课题组调查了“营改增”的试点企业共207家,主要集中在研发和技术服务业(19.3%)、交通运输服务业(17.4%)以及信息技术服务业(15.9%)等行业。依据其发布的《2012年一季度上海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问卷调查报告》可知,35.7%的企业反映“营改增”后税负有所增加,50.2%的企业认为税负基本不变。其中,从交通运输业3来看,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仓储业。36家运输仓储业有63.9%认为税负有所增加,其中税负增加10%以上的企业占27.8%。此外,从事文体娱乐、水利环境业的企业也多数反映税负有所增加。
对于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增值税税率设计较高。交通运输企业原来适用营业税税率3%,改征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1%,如要保持税负不变或下降,抵扣水平至少要达到8%,而目前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存在抵扣税不足的问题;第二,进项税抵扣不足。(1)交通运输企业的成本结构中,人力成本、房屋(库房)租赁成本、路桥费保险费等占有成本比重较大,这些成本按税法规定是不能抵扣的。(2)交通运输企业由于大部分运输设备是在“营改增”前采购完成,这部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经无法抵扣。(3)由于交通运输企业通常会在运输途中加油或修理,一般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试点企业综合税负也发生变化,导致税负加重,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如果企业负担加重,那么企业负担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也会同时增加。
2.2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分析
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实施“营改增”改革后,上海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税收负担减轻,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降幅为40%左右;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总体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的税率是5%,营改增之后降低到3%,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总体下降;而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的税率5%,营改增之后为6%,名义上税负增加了1%,实际上由于存在各种抵扣项目,实际税负增加少于1%,再加上政府的扶持政策,企业是实际税负也普遍下降。
2.3 上海2011-2013“营改增”的税收收入变化情况
依据图2.1显示的内容,可以分析上海从2011年“营改增’以来,营业税有所下降,增值税有所上升。
3.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上海财政收入影响分析
3.1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上海市财政收入的短期影响
总体分析“营改增”对于上海是财政收入的变化不是很大,从2011年至2013年,财政收入一直处于上升阶段,而增长率表现为下降趋势,也即财政收入的出现了缓慢增长的趋势。究其原因是“营改增”后,单从现代服务业来讲,税负减轻很多,虽然交通运输业税负有所增加,但是增加幅度很小,营业税和增值税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导致财政收入出现缓慢增长。又因为对于试点城市,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所以总体分析地方财政收入基本上处于增长状态。
3.2“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长期影响
针对现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对于试点城市,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所以总体分析地方财政收入基本上处于增长状态。
但从长期来看,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而增值税是地方共享税,如果“营改增”在全国范围推行后,“营改增”成熟后,增值税逐步成为共享税,有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配,势必会影响的地方的财政收入,可能会出现减少情况。
4.结论及建议
上海市的“营改增”的试点方案的推行,实施3年多,运行状态良好,营业税和增值税有相应的变动,但是总体财政收入呈增长趋势,这为后期“营改增”在全国范围的实施提供经验借鉴。但是,“营改增”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也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从长期来看“营改增”成熟后,增值税逐步成为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配,此时,之前的中央和地方的75%和25%共享税的比例分配就需要重新划分,建议重新调整共享税的比例,以保证地方的财政收入稳定。
第二,对于目前试点城市,部分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税收负担有所加重,试点城市已经推广国家扶持政策,但是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许多企业没有享受到政策的扶持,今后需加大扶持力度的宣传。
第三,“营改增”后,还需要细分企业税率档次、增加抵扣项目范围,减轻企业的负担,调动企业更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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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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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