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全县土地总面积22.25 万公顷,林地面积17.38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近年来,该县充分依托丰富的林业生态资源,立足“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文化强县、工业富县”的发展战略,在基础建设与经济发展进程中,始终把林业生态保护放在首要地位,坚持林业用地管理六个“到位”,有效遏制了乱征乱占林地现象,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健康稳步发展。
组织机构管理到位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通道县委、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林地管理工作,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县林业局指定1名副局长主管此项工作,林地办作为职能管理机构配备了主任、副主任和7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全县21个乡镇配备21名林地管理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林地管理信息反馈工作,自上而下,形成一个完整的林地征占用管理组织机构,做到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为确保林地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县林业局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为林地办落实了林地管理工作经费,配备了一辆工作专用车,购置了电脑等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为顺利开展林地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宣传培训到位
为了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林地、合法开发、利用林地的良好氛围,该县林业主管部门多管齐下。一是认真开展工作调研,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做好工作汇报,争取各级领导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合作的管理机制。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种会议加强林地保护的宣传,将国家林地征占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到各乡镇、村、组,贯彻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三是在21 个乡镇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把林地管理宣传资料分发到各家各户;在人口密集的6个集镇悬挂林地宣传标语;在主要公路干道设立林地管理永久性标示牌,让林地保护工作深入人心。四是采取民间喜闻乐见的侗戏表演、侗歌演唱形式,进行林地管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在文化大餐中吸取政策营养,明白“谁受益、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道理。五是为开发商、企业主和用地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小分队走上街头广泛开展林地政策咨询服务活动,每年定期对林地管理人员、乡镇林地管理联络员、林业公、检、法人员进行2次林地管理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规范程序到位
林业用地的征占用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并按程序逐级报批,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占西”现象发生。因此,在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中,县林业主管部门切实注重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工作中注重沟通交流,从而取得了有关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去年5 月,召开了由县纪委效能室、县法制办、县调纠办、县国土局等12 个单位及8 个乡镇参加的全县林地管理座谈会,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就基础建设和林地管理存在的矛盾与参会人员展开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了《通道侗族自治县林地管理若干规定》,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文件形式下发。此文件作为地方性政策,对林业用地审批作了进一步的规范,为通道县的林地征占用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撑。
提前介入到位
为促进林地管理工作有起色、上台阶,通道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彻底转换观念,由“我要求”转为“我服务”,从根本上提高了思想认识和业务职能服务水平。近年来,通道交通建设如火如荼,为了不影响怀通高速公路和菁杉公路改建工程的施工进度,林地管理人员在规划期间,主动上门,提前介入,深入到各标段进行现场勘查,向企业法人说明林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征占用林地报批程序和需要他们提供的有关材料,促使工程施工过程少走弯路,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完成报批手续。由于服务管理跟踪到位,工作得到了各标段的大力支持,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林地项目依法审批到位
近年来,通道县着力加强征占用林地项目的依法审批。首先是加大临时性占用林地项目的监管工作,对全县各类采矿、采石、制砖厂、怀通高速公路各个标段临时占用林地之前进行现场核查,并下发通知,规定时间限期办好审批手续。去年1月至10月,共审批各类临时、永久性占用林地项目25 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600 万元。其次是县政府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审核审批督查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林地征占用管理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如县职业技术学校占用林地面积7.096 公顷,经县人民政府督查,该项目及时办理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840210 元。特别是怀通高速公路通道段长达31公里,为真正做到不越权审批,不违法审批,县林业主管部门在施工前期多次邀请县领导、市林业局领导召开高速公路指挥部、各合同段、业主协调会,讲清依法使用林地的重要性。通过协调,各方明确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促使怀通高速公路通道段14 个标段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主动办理了林地报批手续,依法交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3063432 元。
查处违法占地到位
随着农村小城镇建设、城市扩容提质进程加快和各厂矿企业的发展,林地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查和打击违法占地已趋于常态化。该县对征占用林地实行台帐式管理,每季度对照清理,对工程进展跟踪监管,一旦发现超占现象,限期办理征占用手续,逾期不办,及时查处。同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林业、森林公安、国土、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全县21 个乡镇,厂矿企业及开发单位和业主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动土的项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的由森林公安立案查处。目前,共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处罚金额240000 元。通过严查管控和专项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违法现象已从根本上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