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嘉宾 骆有庆
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兼任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林学会森林昆虫分会主任委员、亚太地区林业院校校长会议机制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期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科研与教学工作,是林木钻蛀性害虫防治领域的资深专家,具有极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研究推广的三北防护林蛀干害虫综合防治技术,对有效防治光肩星天牛等蛀干害虫,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成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基于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隐蔽性、潜伏性、连续性和反复性,防控任务必然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从长远来看,我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在短期内将会有增加,因为人工林面积持续增加,但新的宜造林地的立地条件将更为低下。与此同时,国际贸易与交流将不断加强和频繁,而我国的木材需求对外依存度很高,但目前的进口原木并未能在口岸得到全部、及时、有效的检疫处理,因而外来入侵生物将会加剧。此外,经济林和荒漠灌木林生物灾害,因全球气候等生态环境变化所导致的生物灾害将更受关注。
林业有害生物的控制策略与主要技术
综合防治是较早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主要策略,其理论基础是“消灭哲学”;其次是以二战时DDT的合成与广为应用的化学防治,这种策略显现出了抗药性、残留和再猖狂的弊端;再者是上世纪70 年代后的综合治理,引入了经济阈值的概念,理论基础是 “容忍哲学”;随后是以“协调共存”为理论基础的可持续控制,是生态学和经济学相结合原则指导下的一种“调控”。以上的防治策略基本上借鉴于农业,很少考虑或体现森林生态系统的特色与优势,直致森林健康理念出现。健康森林是美国近10 多年来在森林经营管理实践中践行的一种新理念,它指出健康森林是总体经营目标,影响健康森林的主要威胁有有害生物、火灾、生物多样性减少、大气污染、湿地退化和其它生态环境变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完全等同于健康森林,但有害生物防控是维持森林健康的主导因素。
森林生态体系在生物灾害的调控方面具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丰富的物种多样性、结构复杂性和时空稳定,及水平和垂直方向类型的多样化,和对生物灾害具有独特的自我调控和补偿能力,特别是延时补偿机制,都赋予了森林自身调控生物灾害的诸多优势。当然,树种配置不合理的人工林分结构一旦构建较难改变,也限制了森林自身生物灾害调控的能力。因此,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要充分结合森林自身的特性,扬长避短以达到最佳的防控效果。
从生态学角度来看,所谓“林业有害生物”,除外来入侵生物外,本身就是时空稳定性较强的森林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天然林中,有可能是可有效控制其种群增长的主要生物和非生物因子之间环节失控导致有害生物成灾;在种群单一的人工林中,有可能是人为无意识提供了极有利于其种群增长的条件导致有害生物成灾。不论是在天然林中,还是在人工林中,都有可能因人为无意识地将外来有害生物引入而使原生境自然抑制种群增长的因子缺失继而致使有害生物成灾。不管是哪种情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本质原因是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关系的失衡。因而,生态调控应当成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重要控制策略。
生态调控是从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出发,辨析生物灾害的成因,针对人为可控的成灾主因,以持续有效的生态措施控制灾害的发生。其核心是从“点状调控”上升为“网状调控”,即从单纯有害生物到综合考虑有害生物、目标树种、有益生物、生存环境几者之间关系的“四位一体调控”。生态调控以监测与预警为基础,从林木—害虫—天敌—其它环境因子相互关系出发,综合辨析灾害成因,从而解析成灾主因,明确人为可调控的成灾主因及所属层次(如生态系统/群落/ 种群);继而从技术和成本两个方面比较人为可控措施之时效性、持效性和可行性,采取不同层次的主导措施与辅助措施。
生态调控的监测分为大尺度的遥感、中尺度的信息素和小尺度的人工三种。其中,航天和航空遥感主要运用于生态系统监控评价,生物灾害等级与损失评估,灾害发生规律;信息素包括昆虫源信息素(如性外激素,聚集激素)和植物源引诱剂;人工指固定标准地调查、种群生命表分析。预警建立在这三种不同尺度信息的耦合分析之上。
生态调控的技术层次分为生态系统层次、群落层次和种群层次。生态系统层次的关键技术是辨析成灾主因、确定调控途径、入侵生物防控等;群落层次的关键技术是构建具备抵御生物灾害功能的人工林、应用抗性林木品种、引进外来天敌等;种群层次的关键技术是本土天敌的应用、昆虫信息素调控、植物源信息素调控、环境协调性化防等。要依据不同调控措施的持效性、可行性比较分析,来确定不同调控层次的主导与辅助措施。
生态调控是一种策略或理念,必须明确在不同实际情况下的切入点,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实践中生态调控的切入应当遵循“百病百态,对症施策”的原则。从林分起源类型看,生态系统结构简单决定了其脆弱性。人工林因树种结构简单,生态系统脆弱,可分别从生态系统、群落和有害生物种群三个层次入手。天然(次生)林则从有害生物种群入手、辅以群落层次。从调控的主要途径看,植被结构调控为主多适合人工林,以有害生物为中心的群落功能调控为主则适合天然(次生)林。从成灾主导性看,针对次期性害虫、弱寄生或隔生病菌的寄主植物主导性,主要从生态系统入手,以提高树势为主;针对初期害虫、(绝对)寄生病菌的有害生物主导性,主要从有害生物种群、群落层次入手。从有害生物起源看,土著有害生物应综合考虑林分起源类型、调控类型和成灾主导性;外来入侵生物更为复杂,有时不能简单的讲道理,应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
加强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几点建议
从行业外部来看,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较完备的法规与标准体系。我国现在已有检疫、监测预警、防治三个体系,应当建立起“依法治害”的第四个体系,要加快修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争取新制定《外来入侵种法》等法规。另外,要建立新的特殊管理机制,适应林权体制改革之需,如探索重大林业疫情应急除治的补偿机制(类似禽流感 )等政策,特别是疫情和疫木的应急清除。同时,要积极推进森林综合保险的试点。
从行业内部来看,一要珍视林业的特色与优势,实施生态调控策略,以促进森林健康为核心,切实将有害生物防控纳入林业生产全过程,特别是造林、营林环节;二要快速提升以“3S 技术”和昆虫信息素技术为核心的监测预警体系与技术水平;三要重点加强无公害防治技术,特别是在涉及食品的经济林有害生物防治中,在强化生物防治的同时,要客观地评估其持续控灾效果;四要依据入侵生物不同种类的风险等级和控制难度,完善分级管理机制;五要大力探索和推进新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如重塑森防体系的功能定位与运行体系、按生态地理和重大有害生物的相似性完善与提高区域协同防控和交流机制、探索横向(同一区域内省区间)互评互考机制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机制、遵循“求准勿粗”的原则摸清家底。
在森防体系的功能定位和运行体系重塑中,要切实改变“运动员与裁判员一体化”的模式,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检疫、预报预警和质量监控,而部分监测与林间防治功能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实现;要在地方政府重视、技术支撑较强、财力比较雄厚的省区加大试点力度,并建立强有力的导向机制和扶持政策;要建立社会化防治企业的资质论定、准入评估与淘退机制。
从能力建设来看,首先根据森防部门专业性很强的特点,积极探索森保行业的专业人才准入机制,并着力提高现有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其次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支撑。要加强与非林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创新,尤其在有关有害生物防治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等方面;要完善应用性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对其实用性、应有效果和水平,改变目前实际上以研究组和利益攸关方自身评价为主的状况,探索社会第三方的独立评价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有害生物防控重大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