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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计罚”来了

  • 投稿phil
  • 更新时间20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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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对企业惩治力度大大加强,修订后的第六章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文/ 许洁

1 月1 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开始施行,彰显了我国“向污染宣战”的坚定决心。面对雾霾围城、土地污染等严重的环境问题,新《环保法》将祭出哪些大招?“史上最严”又“严”到哪里?在《环保法》实施过程中,建材企业又改如何整改呢?

“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亮剑

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在环境领域的立法不少,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导致对相关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及约束作用。2015 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对企业惩治力度大大加强,修订后的第六章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由于规定了“按日计罚”、“环保问责”等条例,从1 月1 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又被称作史上最严环保法。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解释,“按日计罚”是指执法部门对企业作出了处罚,若企业不执行的,继续加罚。按日计罚是对以前处罚规定的加强和补充,主要为保证处罚的执行。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指出,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是铁腕治污,将对企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透过新《环保法》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找回碧水蓝天、清新空气方面的决心,但想要彻底解决问题不仅要靠立法,更要靠执行力来落实。今年以来,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广州首次查封两家严重污染企业、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在福建立案,新《环保法》频频在各地“亮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惩罚。新《环保法》正初步显现出对环境违法犯罪的巨大震慑力。

1 月5 日,湖南省长沙县法院公开审理“黄兴镇光达村喻德强环境违法案件”,经审判,喻德强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此案是2015 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湖南首例因环境污染而被判刑的案件。据了解,被告人经营一家不锈钢加工厂,拥有一条电镀生产线,但在未获任何资质情况下,购买硫酸类物质给钢材除锈,却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河流,对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以前污染环境最多交点罚款,不再排放就没事了。”应邀参加庭审的一位企业负责人说,新《环保法》实施后,一旦污染环境就不光是交钱的事了,一定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可不能“因小利而失自由”。

“此案为新《环保法》实施后,湖南首例因环境污染而被判刑的案件。此次公开宣判,必将对环境污染企业及养殖排污户起到震慑作用。”长沙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今年正式实施,环保部门将不会对环境污染问题心慈手软,将以更强硬的态势在2015 年全面打好环保攻坚战。

“按日计罚”怎么罚

“按日计罚”的出台,解决了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这记重拳也将随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逐渐发挥作用。作为一部综合性的基础法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于按日计罚的表述并不是非常具体。为使按日计罚更具操作性,环境保护部近日配套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

在按日计罚的计罚方式方面,《办法》的第十六、十七、十八条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即按日连续处罚的处罚周期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之日止。再次复查仍拒不改正的,计罚日数累计执行。

举例说,如果违法企业本月31 号被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从下月1 日起,如果环保部门在15 日复查时违法企业还没有改正其违法行为,那么按日计罚的天数就核定为15 天。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后的20 日再次复查时,企业如果还没有改正,那么按日计罚按照20天核定。

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的罚款数额为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处罚数额。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等排放标准或行政法规,在初次检查时已经被处以10 万元罚款,那么在15日环保部门复查时企业被罚款的金额将累计到150 万元。显然这会极大地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办法》一是明确了计罚周期,二是明确了计罚金额。这使按日连续计罚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具有规范作用,原处罚数额是在综合考虑企业违法行为程度的基础上裁量做出的,实施按日计罚必须按原处罚数额计罚,这就规定了一次裁量多次规范,也就相当于对环保部门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唐山市环保局法宣科负责人说。同时他也表示,环保部门在责令改正期限方面要科学界定,避免随意放宽责令改正期限构成包庇行为。

建材企业需居安思危

“环保”是2014 年度家居建材行业的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在整个建材领域,2014 年谈论的最多的莫过于环保改革了。随着2015 年的到来,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该项法律自去年颁发以来,就一直被外界热议纷纷,其中“按日计罚”“罚款无上限”等条例更是让不少建材企业“大跌眼镜”,企图用罚款蒙混过关的企业再也不能“任性”了。而最近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公开审理,更是给广大建材企业敲响了警钟:这次环保整治的决心一定是空前的。

从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来看,“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自从正式实施后,环保部门将不会对环境污染问题心慈手软,势必会以更强硬的态势在2015 年全面打好环保攻坚战。而且此次案件虽然罚金不高,一万元对许多建材企业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是一年的牢狱之灾足以让人为之怯懦不已,尤其是企业家们,一旦档案出现污点,无疑会让其今后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这是任何建材企业的负责人都难以接受的局面。

由于是排污大户,建材企业一直都是环保部门关注的焦点。面对“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建材企业要居安思危,不仅自身要做到节能减排,而且还要加强产品的研发,保证产品的绿色环保性能,在如今消费者需求越来越高的当下,建材企业除了要满足环保要求不对外排污之外,其产品还必须要足够绿色环保,才能赢得市场,这无疑对建材企业的环保提出了要求更高。

以前,不少建材企业在面对环保问题时都采取避实的处理方法,但是往往很多时候都只是做做表面文章,治标不治本。产品环保不合格就承诺下批次更换工艺和原料等,但后续却没有下文了,相关机构不继续跟进,消费者也会对其逐渐淡忘;企业排污不合格就承诺购买环保设备并加强生产改革等,后续情况也是不了了之。不少建材企业在这样的处理中侥幸生存,继续生产,但实际问题并未得到处理。

如今新环保法的实施,建材企业一旦发现环保问题就必然会被记上黑名单,停产整顿,直至各项达标,真正做好环保工作,才能再次生产,这无疑会让建材企业的侥幸心理荡然无存。所以在如今“环保动真格”的当下,建材企业还需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勿因担心环保改革的高额费用而断送了企业未来的发展之路。

在施行的新《环保法》面前,在法律问责、资金短缺、技术瓶颈等难以调摆的原有困局下,有企业家坦言新法规让他们“压力山更大”。然而,环保改革、绿色生产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已是大势所趋,不论是消费者的需求,还是相关法规的执行,都是建材企业必须完成的关键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