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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协作项目风险管控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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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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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顺良 CAO Shun-liang;刘晋宇 LIU Jin-yu

(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 610072)

(Sichuan Zhongcheng Coal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Chengdu 610072,China)

摘要: 在建筑市场中,任何项目均有风险,协作项目的风险尤为突出。完善协作项目风险管控体系,规范协作项目风险管控流程,提高风险管控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多种项目管理模式协调发展,对企业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及稳步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Abstract: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any project has risks, especially the collaborative projects. To improve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collaborative projects, standardize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processes of collaborative project, improve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executive power and strengthen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and oversight of the collaborative project can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a variety of project management model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d is essential for the expansion of business economic scale, the economic benefits and the steady, health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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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建筑施工企业;协作项目;风险管控;方法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mpanies;collaborative projects;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methods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6-0151-03

0 引言

在现代建筑市场中,协作项目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市场经营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协作项目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如何规范风险管控程序,加强协作项目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和规避协作项目经济、法律等风险,确保企业经济效益和维护企业社会声誉已是当务之急。

1 协作项目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

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协作项目的存在是一种市场需要,协作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重点是对项目风险进行管控。然而,受自身管理实力、项目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协作项目在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

1.1 协作准入制度不健全,项目投标风险较大 在企业长远发展、科学发展方面,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缺乏足够的思考和规划。基于眼前暂得利益的考虑,在协作项目准入方面,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一套系统的评估制度,对项目合作人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综合管理能力等因素缺乏严谨的、完整的、具体的考核标准,项目协作准入的随意性较大。协作项目在经营方面有着或多或少的资源关系,对项目的获取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然而,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协作合作人单纯依靠所谓的“关系”,并未认真研究招标投标市场政策和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恶意要求使用资质围标,恶意使用投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证书,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社会形象、资质和注册人力资源声誉造成了较大风险,影响了企业在建筑市场上的良性发展。

1.2 项目分布点多面广,实施过程风险偏大 目前,稍具规模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具有多个资质,专业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桥梁、地基与基础,甚至矿山、隧道等领域,这就决定了协作项目类型多样、地域广等特点,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造成了一定难度。协作项目的分布点多面广,各个专业工程的跨度较大,部分项目处在偏远山区或人烟稀少的地区,而建筑施工企业在各个专业工程领域的人力资源有限,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协作项目的安全、技术、质量、进度、工期、资金坐支等风险必然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带来经济、法律乃至政治风险,造成经济效益得不偿失的现象。

1.3 风险制度执行力不够,风险管控效果欠佳 当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比较重视承包项目的风险管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承包风险抵押、安全风险抵押、民工风险抵押制度,积极防范协作项目实施带来的各种风险。然而,绝大部分协作项目合作人还没有完全认同这些管理制度,总认为建筑施工企业管得太紧、办事程序复杂,办事效率较低,对企业的风险管控持消极不配合态度,不及时完善业主合同、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手续。同时,建筑施工企业针对“管松了要出问题,管严了合作人不配合”的现象暂时未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导致现有风险管控制度的执行力不够,执行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的现象。

1.4 合作人综合实力不强,企业面临后期风险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对协作项目合作人缺乏有效的评估,往往会出现协作项目基于特殊原因通过了项目评审,或者协作项目没有进入评审程序就得到默许进行施工,企业并不能真正掌握项目合作人的真实综合实力,面临着后期项目实施过程的各种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对施工条件变化、人工材料涨价、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可能损失时,协作项目合作人优先考虑自身利益,而不会考虑项目整体的运行,工程项目往往会因此陷入困境,合作人也会甩手走人或者与企业解约。作为合同主体,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业主、建设行政部门的责任追究风险,乃至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2 完善协作项目风险管控的方法

针对协作项目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从规范项目协作风险控制和实施过程风险管控方面着手,完善协作项目风险管控及决策机制,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提高企业防范、控制、规避风险的能力。同时,对协作项目合作人要提高服务质量,做好耐心解释、换位思考工作,强化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吸引真正具有综合实力的社会资源进入企业,促进企业经济良性发展。

2.1 提高协作准入门槛,防范项目合作风险 根据市场行情,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协作项目预先制定项目合作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人力资源实力以及管理费标准,对潜在风险较大的专业工程设置协作禁区,提高准入门槛,积极防范合作风险。协作项目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交协作申请之时,由经营部门牵头,财务、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投标等部门配合,对协作项目合作人的资格、资信度、技术实力、经济实力、工程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项目拒绝合作。此外,在协作项目投标、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完善《协作项目合作人综合实力评估表》,职能部门配合据实填报,由企业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由合同管理部门、经营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投标部门存档备案,作为合作人后续项目考察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2.2 规范项目投标程序,有效控制投标风险 近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加强和规范施工招投标活动的政策,对招标准备、扩大市场竞争、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资格审查、串标行为查处、项目监管实施等十二个方面作了更严格的规定,明确规定将加大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资格的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评标工作程序及行为,对恶意低价中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加重处罚力度,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违规行为将计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企业的信用度将受到降级,1~2年内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投标等处罚。在协作项目投标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的投标、经营、合同管理等部门认真研究各类协作项目管理的文件规范,深刻理解并灵活掌握文件规定,吃透文件精神,严把协作项目报价关,严格控制恶意低价中标、串标、围标痕迹过于明显,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合理规避投标过程的相关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还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证件管理力度,努力降低专业人员证件因协作项目投标文件使用带来的风险。

2.3 完善合同评审制度,积极组织合同谈判 针对协作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合同追踪制度和信息反馈渠道,建立由造价、技术、安全、财务方面专家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协作项目中标后,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评审小组及协作项目合作人,深入研究合同条款、业主特殊要求与规定,对业主合同进行评审,充分预测合同风险,采取积极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有效减小合同风险量。合同评审通过后,造价、财务、安全、质量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合同谈判工作,一般项目以协作合作人为主,企业派员参与谈判进行把关。重点、重大项目企业派专员负责,和协作项合作人共同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在挖掘合同潜力的基础上,力争扩大合同预期效益。

2.4 及时签订业主合同,完善内部承包协议 实际工作中,协作项目合作人主观上认为只要上缴管理费,其他的事情建筑施工企业就不能也不必多管,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合作人不积极开展业主合同签订工作,工程项目已施工较长时间却未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在协作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根据协作项目备案情况,积极与项目合作人沟通,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与项目业主涵接,按照《建筑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合同可控的前提条件下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在签订业主合同的基础上,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法律、人力资源等部门应从服务和监管的角度,按照企业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制度,与合作人及时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安全目标责任书、质量目标责任书,以及廉政合同和人事劳动合同,防范和规避协作项目在安全、质量、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的风险。

2.5 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实施动态管理 协作项目的过程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项目管控措施到位对于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益有着积极作用,在过程动态管理中宜做到松紧有度、全面监控。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作项目监管细则,对项目安全、技术、质量、经济运行等方面实施动态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施工现场各种管理要素的控制,对项目的材料供应、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监督控制,确保项目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强化服务意识,设置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工程综合服务团队,分专业分行业加强对项目安全、技术、质量、造价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及时解决项目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高协作项目整体经济效益。

2.6 增强资金风险意识,严格资金支付程序 协作项目在资金使用上面临的风险较大,部分项目承包人素质不高,潜意识里希望尽快尽多领取工程款,会通过与业主、监理勾兑套取或透支工程款,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针对这种现象,企业要增强资金风险意识,主动与协作项目业主、监理保持经常、必要的沟通交流,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内部监督控制的同时,防范和杜绝项目承包人透支工程款而不用于项目本身施工而带来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在资金支付方面,进一步完善工程款支付程序,在确认工程款到账情况下,由协作项目合作人填写付款申请表,通过专业公司/办事处初步审核,安全管理、工程管理部门签署付款意见,审计、财务部门根据协作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和承包人履约情况进行审定及合理支付。

2.7 协作项目总体评价,建立协作资源数据库 通过对协作项目实施风险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对合作人的实际施工能力、经济实力、管理能力、资信度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综合评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确定协作项目合作人的综合能力水平。对综合能力不合格的合作人,在再次合作时可采取不合作或提高风险保证金缴纳比例等措施,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在对协作项目总体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协作资源数据库,在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和发挥协作资源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开拓新领域做好铺垫工作。通过协作项目的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在每个专业资质方向发掘2~5名优秀的合作人,并通过对协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完善协作项目承包管理制度和办法。同时逐步建立属于企业自己的核心施工管理团队和项目内部承包团队。在后续的协作项目合作中,选择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能力较强的协作项目合作人。

3 结束语

在协作项目的风险管控中,建筑施工企业只要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控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风险管控流程,建立协作资源数据库,强化协作准入和项目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果,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指导,就能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为企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积极保障,有效推动企业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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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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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坤,卢玲玲.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与全面风险管理[J].建筑经济,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