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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家具业的召回制度

  • 投稿危机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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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家具行业召回制度尚存空白,由于缺乏行业强制要求,一旦消费者购买到有缺陷的产品,更多还是依靠企业自身的承诺和规定进行规范。尽管我国已建立一系列产品召回制度,但与美国等成熟市场相比,缺陷产品的召回范围仍较窄。

文/ 许洁

2014 年4 月末,全球最大的家具零售商宜家启动召回行动,在美国区涉及的灯具产品多达27 款。是1984 年5 月至2014 年4 月生产的,式样包括SKOJIG、SMILA、BAGGE、SMYG、SNOIG 等。被召回的壁灯中,约有350 万个在美国市场,140 万个在加拿大,其余3020 万个分布在其他地区。

然而就是这一次召回行动,引发了舆论对宜家召回“内外有别”的质疑。

宜家召回内外有别

因为在宜家全球的召回名单中,包括中国区在售的斯米格(SMYG)、斯诺伊(SNOIG)两款产品。舆论认为宜家并没有在中国采取类似的召回。宜家中国区公关部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宜家中国在2013 年12 月就对以前的该款灯具进行了召回维修活动。

《绿色环保建材》记者查阅宜家中国区官方网站发现,自2010 年4 月1日至今,宜家已披露了12 次召回公告,范围涉及灯具、玻璃镜门、儿童床篷等。题为《宜家召回维修存在窒息危险的SMILA 斯米拉壁灯》的召回信息出现在2013 年12 月11 日,内容如下:

“如果您家中装有SMILA 斯米拉壁灯或其他带线壁灯,宜家提醒您立即检查壁灯的安装位置及其电线,确保您的孩子不会抓到放置于婴儿床或婴儿围栏附近的灯具或灯线,并确保灯线与墙面牢牢固定。绕成圈的灯线可能造成婴幼儿窒息。”

按照宜家工作人员的解释,目前中国地区所售的斯米拉儿童壁灯都是改进之后的产品,均配有固定灯线的组件。这款斯米拉花瓣壁灯召回后的处理办法是,在产品包装内附送了固定灯线的螺丝组件,还附带了一张警示纸,基本上杜绝了灯线缠绕令儿童窒息的安全隐患,所以在中国市场重新销售。

比较宜家中国区、美国区以及瑞典区(总部所在地)三地官网。在新闻室(News Room)一栏下,针对儿童灯具类产品,中国区和瑞典区最新召回消息都截止于2013 年12 月11 日,召回产品仅为斯米拉(SMILA) 系列,而在美国区,涉及问题灯具召回的信息则更新于4 月29 日。

但与其他地区的市场不同,除已在召回之列的斯米拉,据宜家方面表示,目前中国市场尚未有消费者退换召回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国外召回而中国仍在销售的情况是有先例的。2010 年6月10 日,宜家曾主动在美召回336 万个窗帘,同样的窗帘在中国也有销售。2011 年1 月,宜家全球召回26.5 万个伦德手工制玻璃杯,中国市场涉及7622 个,1 个月后,宜家又在北美地区召回2.6万个辛格莱婴儿床,不涉及中国市场。

召回制度不太给力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研究员王艳秋指出:“虽然它们与产品召回制度一样,都是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但两者却有明显的不同。按照这些法律规定,一种产品只有在造成伤害后,才会进行相应的处理。”目前的相关法规对诸如有质量问题或者不合格的缺陷产品的处理,主要是采取由受损的消费者对该产品以违约或侵权为由,通过司法程序向销售者或制造者提出索赔。而对于批量生产出现的缺陷产品导致大量消费者人身、财产受损害的情况,相关主管机关对此进行的管理、惩戒仍显乏力。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涉及缺陷产品召回问题较多的法律是《产品质量法》。该法直接规定或援引了包括《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中有关条款规定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为缺陷产品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向。

相比之下,当前我国家具行业召回制度尚存空白,由于缺乏行业强制要求,一旦消费者购买到有缺陷的产品,更多还是依靠企业自身的承诺和规定进行规范。尽管我国已建立一系列产品召回制度,但与美国等成熟市场相比,涉及产品召回范围仍较窄。目前我国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领域主要有4 个,即汽车、儿童玩具、食品和药品。国家相继出台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有专家指出,我国家居产品的召回制度十分落后,本土家居建材企业几乎没有主动召回制度。由于儿童因抵抗力、自我防护能力较弱,对家具的环保、安全要求要比成人更高。宜家自2010 年起就陆续12 次召回相关家居产品。宜家家居作为外资家居零售商,有主动、明确的召回机制,在业内已是走在前列,但相较于汽车等其他行业的召回机制而言,在时效性等方面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国内和海外市场召回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专业人士认为,这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法律只在一定的主权国家之内有效,涉及带有技术性规范的法律法规,确实有可能在美国和加拿大不能够满足法律要求,应该进行召回;但同样类型的规则在中国,法律规范还没有这么具体,没有跟中国现有法律规范或技术性标准相冲突,这种可能是完全存在的。但另一方面,企业具有社会职能,作为大企业,如果很清楚按照美加的标准,产品设计对幼儿存在危险,那么企业应该主动消除这种不合理,挽回、缩小、限制这种危险发生的可能性。”

雷士首开召回先河

制度空白的前提下,我国家居建材行业的召回案例却是存在的。2011 年,在被曝出“节能灯不节能”17 天之后,雷士照明正式宣布召回82.4 万只问题节能灯,这是国内首例节能灯召回事件。同时名列“黑名单”的飞利浦也表示,消费者可对问题产品进行退换。据悉,雷士此举将耗资逾千万。雷士照明品牌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坦言:“希望以此次节能灯召回为契机,与行业同仁一起来净化节能灯市场。”

“作为首例国内知名企业节能灯召回,雷士照明开创了知名企业召回节能灯的先例,体现了企业对质量严格要求及负责任的态度,维护了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中国品牌第一人、著名品牌战略专家李光斗表示,产品有缺陷企业应该勇于承担责任,雷士照明为照明行业树立了表率,召回将使企业的质量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产品出现问题虽然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但是雷士照明及时采用召回措施不仅顺利解决了问题,而且化危机为机遇,大胆成为中国节能照明市场引入召回制度的尝试者。李光斗表示,中国市场召回较多的是汽车和食品,节能灯召回是非常罕见。“消费者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认为一旦产品召回,就好像生产企业本身就是生产劣质产品的,这种认识是不对的。而且这种认识会让企业对实施召回产生抵触情绪。久而久之,企业会尽可能地回避召回,最后,即使有完善的召回机制,也无法避免隐患产品在市场上流通了。”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产品召回是惯例。但是,由于中国产品召回制度的不健全,国内品牌目前普遍缺乏召回意识。企业进行主动召回是好事,是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是企业树立品牌形象的良好作为。同时,希望中国的产品召回制度更加健全,召回意识更加强烈,召回行为得到更大的认可。

换个角度来说,不管是宜家家居还是雷士照明,及时召回问题产品在业内产生了一定积极的影响,但是否会给其他企业一些警示,甚至给家居建材行业内多年积压的问题一个释放的机会,早日实现家居建材产品召回立法,还有待观察。

家居产品召回任重道远

如果建立了产品召回制度,只要发现有批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有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企业就有义务将这些产品召回补救或者销毁。不采取召回措施的,有关主管机关也会主动过问,要求企业采取召回措施。此时,对于已经受到侵害的消费者,通过召回可以省去诉讼等费时费力的麻烦之举;对于未受到侵害的消费者,通过召回也可以排除其人身、财产遭受侵害的隐患。显而易见,产品召回制度有着 “防患于未然”的功能,较之于事后补救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在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和预防性的优点,有着明显的优越性。

由于缺乏强制措施,目前市场上的缺陷产品召回基本靠企业自律,然而召回制度一直被企业视为“雷区”,除了利益问题和操作难度大,更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召回制度有误解,担心伤害品牌和企业的形象。即使是有意为消费者消除影响的企业也对“召回”二字退避三舍,大多数企业都是采取“迂回”战术,用类似“免费维修”、“免费升级”、“免费检测”等字眼代替了“召回”二字。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专门负责缺陷产品召回日常管理,《绿色环保建材》记者试图就家居建材产品的召回规定问题进行采访,遭对方婉拒。

但是业内专家指出,一切外国经验都要面临一个“国情问题”。即使立法,执行起来也是难度不少。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核心是缺陷的认定,确定什么样的产品,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召回,由谁来认定,都潜伏着多重利益关系,即使立法上取得进展,若不能取得充分取得行业共识、保证公平公正,也难以执行。此外,产品召回涉及费用巨大,对实力较弱的国内企业来说非小事。这些都是监管部门不得不正视的现实。

一个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与否,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有着密切联系的。换言之,这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防止大范围的安全事故的出现,用得不好,也可能对无辜的制造商极具杀伤力。表面上看这种杀伤是对企业不法行为的打击,但要求企业承担无限度的社会责任不但不现实,而且是对社会总资源的浪费,最后的成本都需要消费者来支付。本来是一项保护消费者的制度,如果运用得不恰当,结果可能损害到整体的消费者权益。

国内家居建材行业产品召回现状

相对于国外制度化的产品召回,国内的产品召回事件多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发出,更多的则是企业自发的召回行为,缺乏制度约束。近年国内家居建材行业的召回事件主要如下:

(1)2009 年8 月,掌上明珠家具 F2854 型号的床头柜力学性能检测不达标,9 月,该公司召开大会,宣布封存该批次库存产品,同时联系客户召回产品。这是国内家具行业首例召回产品案例;

(2)2010 年7 月, 宁波伊翎卫浴中国营销总部接获意大利总部“ellin”设计团队的通知,由于存在安全隐患,要求针对全球召回216 系列中的单、双层玻璃平台以及浴巾架,3 个单品五金挂件,成为中国卫浴五金行业首例的召回事件;

(3)2011 年3 月,北京市消协抽查53 种节能灯,雷士照明一款节能灯未能达到其宣称的能效标准,随后雷士宣布召回82.4 万只产品,涉及金额超过1000 万元,这是雷士创立以来第二次产品召回事件,也是全球首例节能灯召回事件;

(4)2013 年3 月,安信地板被曝产品甲醛超标,为此,企业董事长卢伟光承诺将召回有问题批次的产品,但须有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5)2013 年12 月, 宜家召回SMILA 斯米拉壁灯。

2014 年3 月,宜家宣布召回召回床篷,包括BARNSLIG BOLL 巴斯利波尔、MINNEN BRODYR 米隆 布罗德、HIMMEL 基莫尔、FABLER 费布勒 及 TISSLA 特斯拉。